上一期的分享,我们说到要与电玩游戏比赛。
比什么?
第一比“有趣”!
第二比“好玩”!
之所以要探讨这个话题,那是因为我越来越发现当下很多人不会玩,把生活过得乏味。
不会玩的父母如果看到孩子玩的开心会不由自主产生许多莫名其妙的焦虑,无趣的心态碰到有趣的孩子反会视为另类,以至于打断他们们的趣味造成双方的冲突。
说起来,要让自己有趣,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包括哈夫自己同样也在努力着。
有趣可以说是一种很难形容的境界,一个人并不单纯只要品行高尚、性格乐观、生活富足就能够“有趣”起来。
在我接触的朋友当中,拥有这样的品质而且在别人眼里已经是志得意满的成功人士,也有许多依然觉得自己生活乏味之极。
这里面有历史的根源。
最近网上流传的一组清末民初人物照片,里面既有达官贵人士兵都督,也有黎民百姓贩夫走卒,更有行将就戮的戴枷囚徒。
看完照片后给我们最大的冲击就是当中所有人都呈现出那种难以形容的呆滞木讷的眼神,无论什么身份地位,都是那种没有情感、空洞乏味甚至了无生气的感觉。
这些照片最起码能让我们认知到这段曾经无趣的历史。
况且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接下来一百多年,我们的国家一直浸泡在这种近乎灰色的氛围当中。
父辈祖辈们连生存下来都觉得那么的困难,谈何有趣。
正因如此到了我们这一代终于富足了自信了光鲜靓丽了也越来越高大上了,但依然很难体现那种真正“有趣”的感觉。
而更多时候,我们会为着某些目的带上“有趣”的面具,成为外人眼里“有趣”的人,只是一旦回家或者独处就变得沉默乏味、抑郁闷骚。
那么,难道我们就这样继续“无趣”下去吗?
当然不是!
要真正“有趣”,重要的是让自己有一颗好奇的心,感受和探索大千世界的有趣。
其实这样的能力我们从来没有缺乏过,只是因成长当中受到很多的制约使其渐渐被尘封,掩藏起来了而已。
既然这样,我们有必要弄明白,到底什么是“有趣”和“好玩”。
回想起小时候放学的路上,我要么会找一块小石头或者汽水瓶盖,然后蹦蹦跳跳将它踢回家;要么,会在行人道上歪歪斜斜不走直线,规定自己要沿着方块地砖的对角来回穿插。
反正就是不愿意规规矩矩的走,无意识当中,我们会觉得这样很“好玩”!
“好玩”的事情还有很多,譬如看到蚂蚁“行军”,吐一口唾液去截断它们的“路”看它们团团乱转;
或者在沙堆上挖一个陷阱然后自己“不小心”掉进去引起一阵子哈哈大笑;
当然还有捉迷藏、打扑克还有打球、下棋、躲猫猫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童年时觉得相当有趣和好玩的。
举这些例子的目的是为了寻找规律,我终于发现所谓的“好玩”,就是做“跟平日不一样”的事。
换一个时髦一点的说法就是:在熟悉的环境里找到新的可能性。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发现,而更有意思的是,我发现这些“好玩”的事情,都是被规则所约束的,譬如走路要沿着地砖的对角,在沙堆上挖坑而不是在路中间挖,以及捉迷藏、打扑克、下棋等等都需要设立游戏规则等等。
之前哈夫一直以为开心喜悦的玩乐源自无拘无束的自由,直到思考这一话题后才认识到其实并不然。
正如我们如果将“陷阱”真的挖到了路上,或者孩子们不按游戏规则抓迷藏,得到的后果反而是不快乐的。
因此,在共识的范围之内让自己充分利用好规则和空间,才是最“有趣”最“好玩”的。
象棋如果按照老祖宗的规定来下,虽然里面会有极大的智慧但可以变化的空间是有限的。
但可否回想一下,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一盒普普通通的象棋能够玩出多少花式呀!
我们既可以用整个棋盘隔着楚河汉界兵戎相见,又可以只用半个棋盘杀个你死我活,甚至不用棋盘同样能够见个胜败输赢。
以至于棋子散落丢失,缺兵少将之下孩子们依然可以像狗一样趴在地上挥汗如雨,弹个酣畅淋漓。
“受限”是人生的常态。
因此,孩子往往是通过游戏来体验这种“受限”,并从中理解人和人之间的界限。
当然,在游戏的过程当中,孩子还可以从制定、履行和违反规则的过程中,得到相应的奖励与惩罚,从而渐渐形成自己的规则意识,这对于他们日后融入社会有着相当大的好处。
在孩子心目当中,从玩乐中体验自由寻求快乐,目的不是逃避限制对抗规则,反而是在规则与限制之内的变化与实践。
这也是前文所言的“在熟悉的环境里找到新的可能性”。
举一个栗子。
如果有一个五音不全的大嗓门在你面前唱歌,你当然不会觉得有趣,甚至会觉得难受和恶心。
但是如果这个人是因为玩“击鼓传花”输掉之后唱的歌,那自然就不一样了,越是难听我们越是觉得有趣好玩笑得前俯后仰。
这就是制定规则的意义所在!
成年人要恢复“有趣”与“好玩”的能力,最好的方式一直摆在我们面前,就是通过与孩子之间的玩乐来复原。
让孩子参与规则的制定,甚至放手让他们制定规则,这本来就是游戏的一部分更是游戏最大的乐趣所在。
在这样的基础上如果父母能够放下自己好坏对错的评判和标准,全力以赴甚至让自己也变成孩子,平等公平共同遵守规则地投入其中,孩子会玩得更尽兴而作为成年人同样能够收获许许多多的快乐与满足。
这么有趣的爸妈,孩子当然喜欢。
这样好玩的家,堪比世界上最好的游乐场,是“没大没小”的快乐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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