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批北京电视台播出的《因法之名》,好“戏”怎么看?

在北京电视台播出的《因法之名》,因为是国内首部涉及冤假错案题材的电视剧,开播出初,非常受人期待。人们往往拿前两年播出的《人民的名义》作为参照,希望该剧也能成为国产剧新高峰。


应该说,《因法之名》具备这样的先天条件,同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同样是名编剧执笔创作,同样是实力派老戏骨扎堆。然而电视剧播出以来,却在人们的期待渐渐偏离,且渐行渐远,与当初的宣传推广大相径庭,其收视率甚至不敌同期播出的偶像剧,也难怪连北京日报都专门发文批评了一通。


这部电视剧我也是满怀期待地追了十几集,除了前几集颇具年代感的背景交待,案件发生、侦破过程和相关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还给人一种大戏的质感以外,后面剧情的发展让人感觉越来越失望。

感情戏占据了大量篇幅,硬是把一部旨在表现平反冤假错案的法治题材作品弄成了爱情戏,更为“狗血”是,两位主要办案人员的女儿同时爱上了“杀人犯”的儿子许子蒙,这边厢邹桐与许子蒙疯狂相爱,那边厢葛睛对许子蒙苦苦相恋;这边厢邹桐与许子蒙无奈分手,那边厢葛睛在暗恋中“相思成灾”。关于对这段感情的评价,我已经发过一篇文章“《因法之名》中邹桐与许子蒙的爱情戏,其实有N条不合适的理由”进行了专门分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阅。

剧情严重拖沓,如果说对于一个时间跨度长达十七八年的准年代剧来说,必要的背景交待还是可以理解的话,那么从第5集开始的拖沓剧情无论如何也无法让人接受。剧情拖沓除了前述不合宜的感情戏占了相当篇幅外,还在于故事一直处于游离状态,迟迟不能进入平反冤案的主题。现实生活中,一起冤案往往需要很多年才能发现,这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也不算个例。电视剧中,这起冤案从案发到平反用了十七八的时间,也可以理解,毕竟是一桩杀人案,牵扯的各方利益非常复杂,最终还是要靠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实现。但作为一部主题鲜明的影视作品,着重表现的应该是平反过程的复杂性,而不是在外围打转转,没必要让观众等上十几集。


为了让剧情看上去更加波折,更好体现出司法理念的进步,彰显司法机关自我纠错的勇气,该剧让案件的平反在当年案发时几个主要当事人后代手中完成,这从戏剧对矛盾冲突的表现手法上看,无可厚非。但应该在简单表述清楚几个年轻人的成长路径和职业选择后,直奔主题,而不是围着几个年轻人的生活和工作内容展开,让人摸不清楚他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倒底与平反冤案有什么内在联系,只能把涉案剧情的浓度降低,把观众的情绪弄到无法忍受。

看来北京日报也是忍无可忍,发文批评北京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给我们加了一段戏外之“戏”。好在,这部《因法之名》播出尚未过半,好“戏”也有可能在后面,我们还是耐住性子,且等一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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