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初入阳城

下班后的傍晚时分,凌云枫坐在小巷里的一家小馆子里,对面是一个年纪不大但模样老成的小个子。

“陈默,咱兄弟之间不说客气话,你看我一来阳城就有房住,多亏你的无私帮助了!”

“没啥,云枫,这都是兄弟应该做的。”

陈默笑呵呵地回应着。

与半年多前相比,陈默明显胖了许多,身体在横向上扩展了足有30%。在为凌云枫特意举行的接风洗尘宴中,陈默感慨最多的还是自从来了蓝海之后,自身的价值感与存在感有了明显提升:

“…兄弟之前做售后,每天就是打杂跑龙套,感觉这辈子顶多是个铲屎大将军。现在就不一样了,我现在做产品经理,无论是苦与累都感觉值得啊!”

听这话说得对胃口,凌云枫感慨地附和道:

“确实是,咱们奋斗半天,除了挣钱,还不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

“嘿嘿嘿,可不是嘛。对了,云枫,”

陈默忽然略微压低了嗓门:

“我听说呀,那任剑刚之前也不是做用户体验的。他肯定没你专业,你还在他手下憋着干啥啊?你干脆把他蹬了自己干得了。”

 “我靠,那也太不道德了吧,哪有刚来就逼宫篡位的啊!”

凌云枫举起了酒杯,表面上连连谦虚,却暗暗地动了点心思。

若真想借机上位取而代之的话,起码先得了解这个人吧?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凌云枫对于任剑刚依然知之甚少。

那还是在两个月前,凌云枫与任剑刚第一次通电话,对方的声音听上去不仅斯文,甚至还带有几分磁性。由此判断,任剑刚的年纪应该比他大不了多少,估计是个文质彬彬、中等个头的中年人,最好再配一个黑框近视镜,甚至还带有一点设计师或艺术家的派头。

一直到见到任剑刚本尊之前,凌云枫都为他保留着这么一个美好而文艺的形象。

没曾想,凌云枫在见到其真人的第一眼时,这个印象就立刻被全盘颠覆灰飞烟灭了。现实中的任剑刚膀大腰圆脖子粗,个头足有1米85;一身西服革履相当合体;根根短发又粗又硬,像刺猬身上的刺一样坚挺;有棱有角的方脸上,胡须刮的干干净净。此外,任剑刚的眼白区域比较大而黑眼珠较小,看上去就像锥子般锐利,目光闪闪还带着刺。

这样一副外表的确令人印象深刻,很难让人想象出他已经年逾四十,却还这般孔武有力杀气腾腾。

想到这里,凌云枫忽然又摇了摇头,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事完了再说吧,先跟着他混。”

“嘿嘿嘿,你肯定行的。”

见陈默还在纠结这个话题,凌云枫另找话题道:

“哎,你知道吗,那天我一见那帮年轻员工,人家开口就喊我凌总,可把我吓坏了。”

“凌总,来,兄弟敬你一杯。”陈默一脸贼笑。

“得,得,你可千万别这么叫,我已经跟那帮人说了,凌总就免了,叫个‘凌导’就算了,以前在华翔不都这么叫吗?”

“凌导,来,兄弟敬你一杯。”陈默嘿嘿嘿地笑出了声。

“陈总,不敢当啊。”

兄弟俩就这么互相臭屁了半天,心里都美滋滋地乐开了花。

其实陈默说得不错,此番凌云枫勇闯阳城,首先是冲着“高级用户体验设计师”这个名头。其实早在离别华翔之前,凌云枫的前任主管就无比羡慕地说过:云枫,不提其他的,就说你未来的这个名头就很值钱。无论走到哪里,一说“高级什么什么师”,别人都会不由自主高看一头!就比如说我到一个地方去旅游,有两个算命的缠住我,一个是算命大师,另一个是高级算命大师,那我肯定找后一个啊!

一连好几天,凌云枫在下班之后都会被陈默拉进附近一家外表朴实无华的小面馆,十来块钱一大碗油泼面就着几瓣蒜吃得甚为过瘾。其实,凌云枫有时候想想陈默的性格也觉得挺另类的,他怎么就总爱往大街小巷那些小店小铺里面钻,越不起眼还越受到他的青睐呢?不过,既然叶思雨不在身边,凌云枫也乐得豪放一把,跟着陈默一屁股坐在那脏兮兮的抹了半天还是黏糊糊的椅子上,点过大碗面之后就剥起生蒜瓣来。不说其他,单说能吃大蒜这一点就令他欣喜不已。想当初在鹏城的几年时间里,生葱生蒜几乎被人们列入了毒品的行列,为了不引起众怒,凌云枫也只能将心头的渴望深深埋在心底。而自从来了阳城,情况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这些违禁食品不但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了大大小小的餐馆甚至蓝海的食堂中,而且无论男女都能大快朵颐,丝毫不担心一张嘴即可秒天灭地杀人于口臭之中。

吃过饭后,陈默非拉着凌云枫漫步在大街小巷一边谈天说地一边享受着阳城的舒适气候。每每傍晚时分,天高云淡,通透广阔,阳城就是如此的惬意与柔美。无论多么炎热的季节,一早一晚都永远散发着丝丝凉意。

一方面,阳城具有所有海滨城市的优点和缺点:秀丽的景色与怡人的气候不但让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感到舒适清爽,同时还吸引了大批慕名前来的游客,导致阳城的饭馆和酒店价格居高不下,甚至领跑于一线城市。

另一方面,阳城又有着典型二线城市的品质和特点。如果把鹏城比做一个正值年轻力壮的十项全能选手,那么阳城就是一个不惑之年的家庭主妇,步伐优雅缓慢不慌不忙,时而还歇下来品一口茶或晒晒太阳,时而来到海边吹吹英华或踩踩沙子,尽情享受着慢节奏的品质生活。

没几天功夫,凌云枫发现不仅仅是阳城的人民慢了下来,就连地铁的施工进程和老城区的改建也一起慢了下来。有一次,他乘公交车在经过南北城区交界的一处地铁施工处时,车上两个大学生模样的人如此说道:

 “这里的地铁都修了多久了,好像从来就没什么变化啊?”

 “可不是嘛!我记得大一刚来阳城时,这里就是这幅模样。现在一转眼都毕业要离开阳城了,这里还特么是这幅屌样!”

凌云枫苦笑一下。就在来阳城之前,他还满心指望着能坐地铁上下班呢?如此看来,他现在可以打消这个奢侈的念头了。

两人就这么轻松惬意地一路逛到了九点才依依不舍地分别。出于真心实意的感激,凌云枫目送着陈默穿过马路,回到了不远处的一栋破旧衰败的筒子楼里,而那楼梯和墙壁几乎都生了绿毛。

凌云枫一边往回走,一边摇摇头。真不知道陈默是怎么想的,都来到一个二线城市了,干嘛还要找一个那么破旧的地方呢?带着女朋友干嘛还要跟别人合租呢?

陈默,真是一个有趣的家伙,他究竟是怎么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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