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大纲》:老子与孔子的人生哲学

《中国哲学史大纲》

胡适著 中华书局(北京,2015年版本)

◆凡研究人生切要的问题,从根本上着想,要寻一个根本的解决。这种学问,叫做哲学。(P1)

人生在世应该如何行为。(人生哲学,旧称“伦理学”)(P2)

笔记:导言开始胡先生就给了哲学以定义,即为人的存在和生活寻求根本问题的学问。人的生活指向多面,因此哲学也延伸出了很多分支,如宇宙论、名学及知识论、人生哲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P2有概括)伦理学,也称人生哲学,就指向了对人行为的规范,是人在现世社会、人伦关系中的智慧学问。这是胡先生对伦理学的认识,我很认同。

◆第一是那时代政治社会的状态。第二是那时代的思想潮流。(P27)

笔记:这是在第二篇中的两句概括性的话语,胡先生以为研究一种学问必须懂他的前因后果,只有如此才可以明白其意义及它在历史上的位置。因此,在《中国哲学发生的时代》这一篇中,他重在寻因求果。从公元前8世纪到前6世纪,这三百年里世事动荡,战争连绵。胡先生参考《诗经》、《国语》、《左传》总结出那时的时势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战祸连年,百姓痛苦;(二)社会阶级渐渐消灭;(三)生计现象贫富不均;(四)政治黑暗,百姓愁怨。(P33)在这样黑暗纷乱的时势里自然生成了多样的思潮,胡先生称其为诗人时代,其思想可分以下五派:第一,忧时派;第二,厌世派(忧时爱国,却又无可如何);第三,乐天安命派(自推自解,知足安命);第四,纵欲自恣派(“遇饮酒时须饮酒,得高歌时且高歌”);第五,愤世派(激烈派,受了委屈,定要作不平之鸣)。(P34—36 有概括)

◆老子哲学的根本观念是他的天道观念。老子以前的天道观念,都把天看作一个有意志、有知识、能喜能怒、能作威作福的主宰。(P44)

笔记:在老子之前人们是把天看作人同类,这是天人同类说的认知。老子认为人以慈爱为人性中的普遍特征,而“天地不仁”,“故说天与人不同类,即是说天地无有恩意。(P45)”这种突破性的认识既为后来的自然哲学打下了基础,也是老子天道观念的消极方面。其最大的功劳是提出了“道”,道的性质,是无声、无形;有单独不变的存在,又周行天地万物之中;生于天地万物之先,又却是天地万物的本源。(P45)道的作用有二:其一,并不是有意识的作用,只是一个“自然”,即自是自己如此;其二,只是万物自己的作用(“道常无为”),但万物所以能成万物,又只是一个道(“而无不为”)。(P46 有概括)

◆老子的人生哲学(P54—56)

笔记:胡先生概括老子的人生哲学即无知无欲,且有三面的细目:其一,“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是教人不察知识而怀愚人之心的“虚其心,实其腹”理念;其二,“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是教人劝人知足,寻初民之乐趣,而知足之法即是毁坏一切知识;其三,“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是要人知道柔弱能胜刚强的“不争主义”。在老子的时代他意识到只有软功夫可以抵抗强暴。

◆我讲《易》,以为一部《易经》,只有三个基本观念:(一)易,(二)象,(三)辞。(P66)

笔记:易便是变易的易,天地万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都是时时刻刻在那里变化的。“易”的状态起于一个动字。“动”的两种原力是刚性的“阳”和柔性的“阴”,相互冲突,相互推挤而生出种种变化和运动。(P66 有概括)

古无像字,象大概用“相”代替。对于象的界定也经历了一些变化:本来象是仿本,物是原本;后来象效之事与所仿原本都叫象,再到后来又只把所仿的原本叫象。《易经》的象字是法象之意(法象即是模范)。老子认为也是先有一种“无物之象”,之后从法象上渐渐生出万物。孔子主张“象生而后有物”,以为人类历史上种种文物制度的起原都由于象,都起于仿效种种法象。而这法象大约可分两种:一种是天然界的种种“现象”;一种是物象所引起的“意象”,又名“观念”。人从法象到物的利用又经历了这样的过程:

(P68—73 有概括)

辞的本义是争讼的“断语”、“判辞”。《易经》的“辞”,都含“断”字“辨”字之意。在名学上,象只是“词”,是“概念”,辞即是“辞”,亦称“判断”。“辞”的作用在于指出卦象或爻象的吉凶。辞的积极一面是“鼓天下之动”,消极一面是“禁民为非”。(P74—77 有概括 )

◆正名主义,乃是孔子学说的中心问题。(P80)

笔记:正名主义是孔子学说的中心问题,他以为天下病根在于思想界没有公认的是非真伪的标准。“正名”的宗旨,即孔门政治哲学的根本理想,只是建设是非善恶的标准。《春秋》便是孔子实行正名的方法。《春秋》正名的方法可分三层说:第一、正名字,“别同异”,要订正一切名字的意义;第二、定名分,“辨上下”,处处要保留纸上的封建等级;第三、寓褒贬,在于把褒贬的判断寄托在记事之中。《春秋》的“书法”,只是要人看见了生畏惧之心,因此趋善去恶。

◆孔子又提出“君子”一个名词,作为人生的模范。(P97)

笔记:孔子讲“仁”即是爱人的意思,这种爱与墨家还有区别。墨家讲“无等差”的爱,重在“兼而爱之”的兼字;孔门讲“有等差”的爱,重在“推恩足以保四海”的“推”字。但更广阔的看知仁即是做人的道理,做人需尽人道,随着封建制度的破坏,“君子”和“小人”由原来社会地位的区别,逐渐转为个人品格的区别,“君子”便作为一种人生模范被提了出来。“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可见孔子所说君子是一种模范的人格,是人格高尚的人,是有道德,至少能尽一部分人道的人。这也正是孔子正名主义的应用。

◆儒家的人生哲学,认定个人不能单独存在,一切行为都是人与人交互关系的行为,都是伦理的行为。(P99)

笔记:梁先生在这里提出了伦常的人生哲学的概念,这是对儒家人生哲学的一个精准的概括。人与人之间有种天然的,或人为的交互关系。每种关系便是一“伦”,每一伦有一种标准的情谊行为即是“伦理”。儒家的人生哲学,认定个人不能单独存在,一切行为都是人与人交互关系的行为,都是伦理的行为。(P99)人要处理这些伦常关系就得遵循种种伦常的标准伦理,如《左传》提出的六顺、《礼运》提出的十义、《孟子》提出的五伦,这些都是圣贤总结出来的适用于人们之间维护关系、增强情谊的伦理标准。然而孔子人生哲学不但注重模仿伦理的树立,还注重行为的动机,更重要的是注重养成其道德品行。孔子注重对人道德习惯的培养,相信通过教育涵养的方法道德习惯会变成个人品行,将正名视为德育的利器,将诗和礼乐对人身心的陶冶视为养成道德习惯的利器。

◆礼只教人依礼而行,养成道德的习惯,使人不知不觉的“徙善远罪”。故礼只是防恶于未然的裁制力。(P117)

笔记:看到“制裁力”我们很容易想到现代社会的法制理念。但在传统社会中,儒家的“礼”和后来法家的“法”,尽管存在一些区别,但同是社会国家的一种制裁力。其区别有三:第一,礼偏重积极的规矩,法偏重消极的禁制;第二,违法的有刑罚的处分,违礼的只受社会舆论的压力;第三,礼是为上级社会设的,法是为下等社会设的。儒家深知礼法的区别,以及礼防恶于未然的能力,故把一切合于道理,可以做行为标准,可以养成道德习惯,可以增进社会治安的规矩,都称为礼。(P117)礼的观念经过了三个时期:第一,最初的本义是宗教的仪节。第二,礼是一切习惯风俗所承认的规矩。第三,礼是合于义理可以做行为规范的规矩,可以随时改良变换,不限于旧俗古礼。(P118)礼的作用也可分三层说:第一,礼是规定伦理名分的。第二,礼是节制人情的。第三,礼是涵养性情,养成道德习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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