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价交换的匹配不是爱情

图片来自《奇葩朵朵》海报

刚看了一篇首推的文章,文中有个观点:

“爱情,是吸引和被吸引,是两个等值人物的匹配,而非其他”

不禁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条社会新闻。讲某地婚介市场出新招,女方现场量三围,当时取笑是否男方得现场出示房产证、收入证明?

当男人女人被贴上各种标签,换算成对应价值,这种匹配,与菜市场的叫卖有什么区别?

古有"门当户对",今有"价值匹配"!?

最近在看小说《傲慢与偏见》,18世纪的英国人,尚且知道,基于门第收入、皮囊品相的爱情婚姻选择未必幸福,而爱情存在于志趣相投、品性契合以价值观的一致上。

事实上,在爱情、婚姻中,等价交换的想法是可笑的,也是不可取的。

绝对的对等并不存在。

虽然追逐欲望的本能让人生存,可是克制的品质让人成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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