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的黄昏】第十三节,黑夜里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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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哥从棕榈树中间的石板路上走向我。他个子很高,右手握着一根黑黝黝的铁拐杖。右腿有些跛,但咧着嘴巴说笑话的样子很讨人喜欢。白色亚麻西装,白色衬衣,没有打领带,黑色皮鞋,墨绿色的镜片架在高高的鼻梁上。长方脸,有些花白的短胡须,留三七开的漂亮发型,刚好配上胸前口袋里的一朵红色玫瑰和三十来岁的好年纪。

我在他胸膛上重重地捶了一拳,然后紧紧地和他拥抱在一起。

他还是老样子。但每当我看到他的右腿,就难免会想起一段让我血热的经历。那时我才十岁,新哥十八。生活给予两个靠捡破烂为生的年轻人的只有脱离现实的骄傲。终于有一天,我们向七叔的赌场伸了手。七叔打断了新哥一条腿,却教给了他赌术。他在赌术上的天分和执着,让他很快成为了备受顾客青睐的男荷官,一手“全骰”曾震慑了四方赌客。加上他本是广东人,赌客们都戏称他为“叶汉之后”。

至于我,因为新哥一路照应,先是在前台跑酒盘,吵闹又腻烦的日子过了几年。直到有一天,我愚笨却又憨实的性格意外地被七叔相中,十四岁开始在后堂管起了财务。

七叔常常用曾国藩的名言“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激励于我。然而对于少不更事的我,既不会揣摩他话语中的真正含义,并且对于这些精传于世道的构想从来都不置可否。我依然成天手捧书本,嘴里哼着流行的小曲,对七叔的作为从不感冒,反而有些反胃。

“只要你能来,湄公河的水能卷起大海。”新哥高兴地说。

“难怪这里闹洪灾。”我哈哈笑。

我们走进大厅,到餐桌前坐下,开始一天最要紧的时光。我和新哥坐在一起,芳芳坐在身侧,对面两男两女。女人刚从游泳池出来,脸上还挂着葡萄一样的水珠。

同来的两人中有个柬埔寨警察,硬挺的制服刚从浆洗店里取出来,抄一口拗口的中国话,吃饭时狼吞虎咽,让我时常不得不盯着他那两撇八字胡须出神。他在断断续续地提起白天遭遇的枪击事件,边从嘴里挑出一块长长的鹅骨头,就像丢弃一颗弹壳一样看着它落入旁边的白色瓷盘里。当他喝完杯中的一口红酒时,我正用一张冷漠的脸看着他。

我绝不认同这是一次意外的误会,我认真地提醒他道。他朝我摆了摆手,用手帕将嘴角的食物残渣胡乱地收拾一通,然后朝我努了努嘴,好像向我说明这只是小事一桩。他搂着身旁的女人亲昵起来。

昏暗的灯光看起来更加昏暗,墙角的音乐在我背后轻轻地响个不停。

我转头望着另外一位中国朋友。

他看起来更像柬埔寨人。沉默寡言,皮肤黝黑,有逾期衰老的肥胖和颓唐。发际很高,印堂宽阔,养成了一个轻咬下嘴唇的坏习惯。眼角的鱼尾纹像一张即将被眼珠子挣脱的渔网。他是新哥的合伙人,香港人,广东血统,绰号“波王”。他认真地从手腕上取下一串木红色佛珠手串送到我的面前,并开始谈论红木和沙金的走私生意。

新哥端着酒杯保持缄默,意味深长地看着警官背后的灯光。芳芳的腿从桌子底下伸到一侧,用手肘支着下巴,有一瞬没一瞬地打量着我手上三颗珠的廉价手串。

夜晚的时光总有些拖沓,摇曳的烛火跟随微风摇来摇去。我在一阵稀疏的交谈中渐渐感到疲惫。我端起一杯酒轻轻地抿了一小口。

“木头都死去了,还被割来割去,打磨成首饰模样,却被说成是佛珠。”芳芳拉了拉我的手,轻声对我说。

“不,是他们在看着我们死去。一颗不变的珠子其实是一佛国,一颗善变的心是一座地狱。入不了地狱的珠子又怎会死?入不了佛国的心才能谈死生之说。”波王下巴轻颤,两只眼睛笑眯眯的,有佛教壁画上欢喜佛的喜乐味道。

“你在说些什么,听不懂呢。”芳芳轻轻地摇着头,没有看他。

“大概又要谈一些佛教的理论,这是波王的爱好。每个人在晚上的时候都会无聊,以为只要躺到床上就能装得像佛家打坐一样,心里就会想一些怪事情,灌顶啊,圆寂啊,升天啊,搞得像一株自杀的三叶梅花。然而还是脱离不了走私和贩卖,对钱财可一点都不含糊。”新哥用一根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将手中的雪茄重重地放在桌面上,双手抓着衣领震了震外套。他重新拿起烟吸了一口,眯起眼睛。

“地产。你们应该去弄弄地产的事情。‘巴黎协议’之后的柬埔寨大局已定,不少外国人来到我们这里,他们喜欢这里的政府,更喜欢毒品和房产。有的建厂房,有的囤地,有的开酒店,然后在除此之外的草地上种罂粟。你们中国人有的是钱,而我们缺的就是钱,.....”柬埔寨警官翘着他的八字胡须,一本正经地还要说什么。电话铃声突然响了起来。

新哥起身接的电话,朝着电话那头若有如无地“嗯”了一声便挂断了。他双手叉腰,皱着眉头,抬起下颚,转过身来看着如变了色的蛋糕片一样码在盘子里法国鹅肝,目光里有丝辛辣的味道。

冰冷的法国餐散发着冰冷的味道,刀和叉的光泽也是冰冷冷的。好几个勤劳的柬埔寨侍应生及时收回了手,静静地退到很远的地方。他们穿着白色的上衣,打着圆形领带,脸色却变得黑巴巴的。

我从新哥紫色条纹吊带中间看到起伏的胸口正带动腹部的肌肉慢慢后缩。他在发怒。

“你的肚子太胖了。”我连忙走到新哥身前,伸手拍着他的背,顺便将他准备从裤兜里拿出来的手按了回去。

我迈着步子,绕过他的身后,走到餐桌对面,伏低身子看着那张才从嬉闹中回过神来的脸。

我伸出一根食指将柬埔寨军官的八字胡须尽量抚平一些,动作轻柔得像只围墙上的猫。他胡须湿乎乎的,柔顺中带点弹性,这似乎是沾上女人口水的缘故,就像男人绝不善罢甘休的欲望一样。即使软弱无力的男人也会想入非非。

“我说邦恩。”我在确认过他的名字后,顿了顿接着说道:“和那个男孩无关,这是你要弄明白的第一件事。他只不过是“白色莲花”中最普通的一朵,而这里遍地都能闻到花的香味,我也能随手采上一棵。我爱死这里了....我也同样不愿看到你死掉,你不信佛,我也是,在场的各位都不信佛,这点你我都很清楚。但你不能死,你不会愿意的,虽然没人管你的死活。”

邦恩仰头的样子特别滑稽,我至今能记起他伸出舌头将脑门上的汗水吞进肚里的模样。

他不停地点头。

“你没有帮到我,这很遗憾,你可以把它当做你的损失,你也可以不这么想,这我管不了,我也不乐意管,这是你该管的事。那颗子弹,是从我自己的弹孔里钻进来的,这太蹊跷了。有人要我们两兄弟的一条命,很可笑,你要转告他们,这种手段太危险了,让人无法原谅。”我朝他点着头,就像我自己也在怀疑自己的想法转而借助于他的肯定能给人增强信心一样。他低下了头去。

射出的子弹掉不了头,有人决意要对我下杀手已经避无可避。我拿起面前的餐巾将他光头顶上的汗水擦得干干净净。

夜晚还是那么平静。

“有人要杀白秋,这不是件简单的事。不管是谁动的手,柬埔寨黑帮?警察?还是受中国人指使?眼线就在你们警察局里!”新哥望着邦恩,抬起一根手指,“不管是谁出卖了他的行踪,我得保证他的安全。我可爱的治安官,谈完这个,再谈地产生意。刚刚可是你顶头上司的电话,他能向我保证的都说了,包括一些抱歉的话。”

新哥切开一支雪茄,为我点上火。灯光越来越暗,没有人说话。邦恩望着波王。波王的欢喜脸起了作用,他开始堆上笑脸,但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低等的伎俩,就像附带在手电筒内的一张为了说清用途的说明书。

“没这么危险的事,开了一枪就会收手的,大家都摸清了底细,没有人不怕遭到报复。依我看,暂且避避风头。”波王说,

“不,我要迎接它们!我觉得毛瑟的死像是某种象征,像一个简化不了的祭祀。”我深深地长吸了一口烟,企图尽快沉浸到短暂的眩晕中去。“谈好你们的地产生意吧,不能怪到邦恩一个人头上。”

我起身离座,一步一步踩着拐角的楼梯上楼,将房间里沉闷的空气留在昏暗的烛光里。

我双手握着银质栅栏,瞄着蓝绿花纹的地板,迎面吹来的热风带着深圳的潮湿味道。等到波王和新哥走进房间已是深夜时分。我安静地望着远处稀稀落落的灯光,黝黑的树影在风中发出浪涛一样沉闷的呼声,还有三个不同模样的影子一同爬上对面高耸的围墙。

“你认为是谁杀了毛瑟?”新哥问我,

“我也在想同样的问题。他们似乎太心急了,有人想对我下杀手。我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说实话,我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但还没到脱身的时候。”

“你要追查下去?”

“无路可退。”

“.......”

“你此时最喜欢听的歌曲是什么?”陪我站立很久之后,新哥开玩笑似的问我。波王也装出认真的模样。

“Birdie。”我说。

“不错,就是她,Birdie,我心中的金丝雀。”新哥拖着那条笔直的右腿,扭着腰身,迈着哼唱的节奏走出了我的房间。

波王将厚厚的一沓文书留在了我的床头,躬身退了出去。

门没有关,灯光正从楼梯上褪回到楼下的大厅之中。没过多久,芳芳的脚步就一级一级地逆着光明投向我,沉没在安静的黑暗之中。

我是黑夜的帝王,却没人能抚慰我黑暗的心。

我曾经在困难的生活中饱受的煎熬,以及频繁遭受呵斥的冷遇,常常驱使我如同被一群发了疯的马蜂紧追不舍的孩子在山岭中夺路狂奔。我无法回头,也不敢贸然前进,可笑的是,明知道白费气力还得不懈坚持。

等我长大之后,七叔时常用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教诲我和新哥,他说,人世间没有善和恶,也没有爱和恨,如果有,也只是有一部分人需要它,而另一部分人喜欢它。

我离开叶苏儿有几天了,这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她。她的手指修长,食指背上长着几根稀疏的金色汗毛,左边嘴角的下方长着一颗淡黑的痣,精致的脸庞有丁点儿苍白,这让她的眼睛看起来更加乌黑明亮,然而她什么也看不见。她成天坐在树荫下享受到的季节变化和我面对黑夜的场景会有什么不同?我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她没有见过我,确切地说都分不清我和别人的区别,所以她并没有感到拘谨,也断然不会感到畏惧,除了男女之间常有的生分之外,她甚至都不知道我的年龄,不知道我仅仅比她大了两岁。

然而,因为我俩境遇不同,正如她风般轻柔的话语和秀发,绣花长裙,洁白圆润的脚踝,露水凝结在她头发上结成的女王的皇冠,所有这些,都能在我的脑海中穿梭飞荡,百转千回。

勤快的花店老板每天都会给她送去一朵店里最鲜丽的花,有可能是玫瑰,有可能是百合,也有可能是一朵再寻常不过的凤仙花。不管是哪一朵,倒希望是最鲜艳最水嫩的那朵,好配得上她的年纪。

我拉下半边窗户,将两边的窗帘拉到中间的地方,一轮白月光从窗帘地下照进卧室,像兴冲冲的白色海浪。

我拿起电话打给李国华,对面传来一个外国女人的声音,讲英文,嚼舌头,没有情趣,干巴巴的,听起来让人以为是活在上个世纪以前的兵荒马乱之夜。我想她大概在讲,老天在上,李国华还在回家的路上,最好永远都不要回来。我挂断电话。

胡乱地翻过那堆文书之后,我被柬埔寨的治安和黑势力惊得目瞪口呆。我重重地将它们丢在桌面上。

芳芳躺在我的身侧,侧着身子伸长腿的样子是我思绪的无忧虑伴奏。我正对着她的脸庞,端详着她的丹凤眼睛,美丽睫毛闪烁的光影像某个被薄雾蒙上的清晨。

在遐想与迷离的灯影中,她看起来和叶苏儿一样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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