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故事】“莫非真的抓错人了?”检察官用“一根烟”的时间排除了合理怀疑

“我不认罪,我确实啥也没做。检察官,您可千万别办错案啊,别冤枉好人。别让我下半辈子一直去申诉。”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张某“义正言辞”的说道。

这已经是办案检察官第三次去看守所提审了,可是犯罪嫌疑人依旧在无罪辩解。

这一切,还要从2016年初的一起强制猥亵案说起。

2016年1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和下属陈某出差回来后一起到饭店就餐。酒过三巡,陈某醉趴在桌上,张某便将陈某扶出饭店,带进自己的车里。

据陈某回忆,虽然自己当时喝多了,但仍有意识。回单位途中,她清楚地感觉到张某在轿车内对自己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却无力反抗。陈某的丈夫也向检察官提供了案发后陈某因此患上抑郁的就医材料。遗憾的是,张某车内无行车记录仪,除了从监控录像中看到张某扶陈某出饭店以及到单位后将陈某背出车外,期间车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无人知晓。

这一度让检察官陷入困惑:莫非真的抓错人了?到底从哪里入手才能了解到在行车过程中是否存在猥亵行为?如果真的冤枉了好人或纵容了犯罪分子,自己也会有愧于这身检察服。思考良久之后,检察官决定按照张某的行车路线亲自走一次。

这一走果然发现了问题。从饭店门口至单位大门,距离不足300米,且车辆稀少、无红绿灯。但从现有监控显示时间来看,张某的车辆在途中行驶时间竟长达24分钟。从现有监控显示时间来看,嫌疑人车辆在途中行驶竟长达二十四分钟。

检察官决定再次提讯张某,而嫌疑人所述又一次让检察官产生了合理怀疑。“我那天开车途中刚好遇见了之前同事杨某,然后就把车停在了路边,递给他一根烟,我们边抽边聊,抽完烟我才走的,过程大概有二十多分钟吧”。

检察官立即联系杨某,可杨某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考量再三,检察官决定首先到案发现场实地模拟张某辩解中的对话场景,并测算正常对话过程中抽完一根烟的大概时间。与此同时,不管困难多大,要想尽一切办法与关键证人杨某取得联系。

经现场模拟,检察官发现,从出饭店上车到给被害人系好安全带,过程中按照张某所说的三四十迈车速行驶,并在路途中间依次完成“遇到熟人下车”“递烟”“正常对话中抽完一根烟”等环节,直至将车开到单位门口,总共用时不到9分钟,与监控录像所记载的24分钟存在非常大的出入,这让检察官不得不怀疑张某辩解的真实性。

此外,经过不懈努力,开庭检察官终于联系上证人杨某,杨某证实案发当天未曾见过张某。

“一根烟”的时间帮助检察官排除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合理怀疑,关键证人杨某的证言更加坚定了检察官的内心确信——嫌疑人有罪。

“我认罪、悔罪,我确实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情,我愿意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开庭当天,在检察官出示的一系列证据面前,张某终于供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庭审结束后,被害人丈夫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锦旗,递给了检察官。检察官推辞再三,只好双手接过了锦旗,将人民群众这份沉甸甸的信任紧紧握在手中。走出法庭,检察官低头看了看胸前庄严的检徽,会心一笑后拿起手机拨了一个电话“媳妇,庭审结束了,现在我马上回去。我知道我们明天结婚,让你受委屈了,我爱你!”

2016年11月24日,法院以强制猥亵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


本文首发于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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