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人眼中,伦敦雾都之名的深入人心与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有莫大的关系。其实这本书的英文名是Oliver Twist,以主人公的名字命名,并没有提到雾。然而,书里的主角小奥利弗出生在19世纪30年代的中国,正是伦敦雾的高峰时期。母亲在男婴出生后撒手人寰,小奥利弗成了无名孤儿,从小在贫民窟里长大,孤苦伶仃,受尽欺凌,经历了跟年纪不相符的沧桑,书中关于大雾的描写烘托了社会阴暗与个人生存的艰难,大雾之中,一个孤儿,一
切都晦暗不明,更觉凄凉。这种利用天气来烘托氛围的手法,在狄更斯的作品里十分常见。
《雾都孤儿》大名赫赫,就不多说了,推荐荣如德译本。我们一起看看狄更斯在《我们共同的朋友》和《荒凉山庄》里对伦敦雾的描写。
狄更斯在《我们共同的朋友》是这样写伦敦雾的:
It was a foggy day in London, and the fog was heavyand dark. Animate London, with smarting eyesand irritated lungs, was blinking, wheezing, andchoking; inanimate London was a sooty spectre, divided inpurpose between being visible and invisible, and so being wholly neither.
这一天,伦敦有雾,这场雾浓重而阴沉。有生命的伦敦眼睛刺痛,肺部郁闷,眨着眼睛,喘息着,憋得透不过气来;没有生命的伦敦是一个浑身煤炱的幽灵,上帝故意使它拿不定主意,到底是让人看见好,还是不让人看见好,结果是整个儿都模模糊糊,既看得见也看不见。
Even in the surrounding country it was a foggy day, but therethe fog was grey, whereas in London it was, at about the boundary line, darkyellow, and a little within it brown, and then browner, and then browner, untilat the heart of the City-- which call Saint Mary Axe--it was rusty-black.
甚至在伦敦四周的乡村里,这也是一个大雾天,不过,那儿的雾是灰色的,而在伦敦,在城市边沿一带的地方,雾是深黄色的,靠里一点儿,是棕色的,再靠里一点儿,棕色再深一些,再靠里,又再深一些,直到商业区的中心地带——这儿叫做圣玛丽·爱克斯——雾是赭黑色的。
狄更斯在《荒凉山庄》的开篇,则描绘了浓雾笼罩下的伦敦街头景象,生动的描述立即将你代入一个死气沉沉、浓雾笼罩的世界:
Fog in the eyes and throats of ancient Greenwichpensioners, wheezing by the firesides of their wards; fog in the stemand bowl of the afternoon pipe of the wrathful skipper, down in his closecabin; fog cruelly pinching the toes and fingers of his shiveringlittle prentice boy on deck.
雾钻进了格林威治区那些靠养老金过活、待在病房火炉边费劲喘气的老人的眼睛和喉咙里;雾溜进密闭舱室里愤怒的船长下午抽的那袋烟的烟管和烟斗里;雾也残忍地折磨着那站在甲板上瑟瑟发抖的小学徒的手指和脚趾。
Chance people on the bridges peeping over the parapetsinto a nether sky of fog, with fog all round them, as if they were up in aballoon, and hanging in the misty clouds.
那些偶然从桥上走过的人们,目光穿过栏杆,窥探着浓雾朦胧的天空;他们被迷雾包围着,仿佛乘着气球,漂在湿漉漉的云雾中。
如果说以上狄更斯的小说中,伦敦雾只是场景描写或气氛烘托,玛丽•贝洛克•朗兹的《房客》和威廉•哈丁的《雾中来客》中的雾,则是主体故事背景。
1888年8月到11月,在伦敦东区的白教堂一带,一名男子在夜晚的伦敦浓雾中以残忍的手法先后连续杀害了至少五名妓女,并在寄给中央新闻社的一封用红墨水书写、盖有指纹的信上署名“开膛手杰克”(Jack theRipper)。“开膛手杰克”的真实身份,至今仍然是个谜,而对当时的女性,则无疑是一个切近却模糊的梦魇,一如伦敦雾中所有可能存在却看不清的危险。小说《房客》中的房客以“开膛手杰克”为原型。小说中,罗伯特•邦汀和艾伦•邦汀曾经是一对靠给大户人家提供仆从服务而逐步买入小康家庭的夫妇,但后来因为投资失利,经济状况不断恶化,空闲的屋子一直租不出去。一位神秘访客恰在此时到来租下了空屋。这位神秘人有着绅士气质,举止优雅而且不吝金钱,但是他性格极其古怪,不允许受到任何的监视和干扰。更可怕的是,这位访客喜欢在大半夜出门散步,而且专挑大雾天,而每次伦敦发生可怕命案的时候,这位房客当晚也都深更半夜外出了。女主人艾伦一方面感激房客的慷慨大方,解救了他们夫妇的困窘生活,一方面却越来越怀疑这位房客就是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复仇者”。她陷入了迷惘,到底是继续听之任之,享受房客交来的源源不断的房租,还是将其绳之以法,还是那些无辜的人免受伤害?她犹豫不决,极为害怕,而继女黛西的到来和年轻警探钱德勒的不断造访更加重了她心中的忧虑……她觉得斯鲁斯先生在雾天外出,仿佛把外面的浓雾也带回了房子里,把街头的罪恶带回了自己温暖、安稳的家。这是一部典型的心理悬疑小说,没有交代任何凶案现场的惨状、凶手的谋杀手法的描写,作者把所有的精力用来营造气氛,通过大量的人物心理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和环境描写烘托出房客不定时炸弹般的恐怖感。其中,伦敦夜晚浓密、粘稠的雾霾大大增加了不确知以及由此带来恐惧,试想想,能见度不足一米的浓雾中,突然出现的“复仇者”阴森冷酷的脸和寒光闪闪的刀。
《房客》首次出版于1913年,在推理小说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1927年大导演希区柯克将小说搬上荧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希区柯克式电影,默片,而电影《房客》的副标题就是“一个关于伦敦雾的故事”。
“开膛手杰克”让大雾中的伦敦一时间人心惶惶,浓雾和浓雾里惴惴不安、性命堪忧的女性成了当时许多流行文学作品的标配。因为“开膛手杰克”的连环杀人案,不仅仅意味着残忍和耸人听闻,更透露着对夜晚独自出门的女性的森森敌意,是一种极端的威慑女性的方式。尽管“开膛手杰克”连环杀人案的被害者都是在普遍观念里道德上有瑕疵的女性——妓女,但实际上,在当时的道德观念里,任何女性,在没有男性陪同下走在街上是不体面的,独自出行甚至会让人怀疑行为不检。小说《雾中来客》就反映了这种观念。小说女主人公感到自己被大雾囚禁了,因为她能不能外出散步取决于雾有多浓。这里限制女主角行动的雾其实也暗示了一种对女性的禁锢、威胁和区别对待。在那个时代,男人们强调自己的绅士风度,对女性彬彬有礼,但女性在社会现实层面上却极为弱势,她们不能自己跟人签订合同,也不能在其他法律事务上代表自己,而要由父亲或丈夫来出面。尽管一些女性接受了教育,收入可观,但在19世纪80年代,伦敦街头的工人阶级仍对女性充满了敌视,这让单独出门的中产阶级女性都惶惶不安。
文学,忠实地记录了伦敦雾及那个时代的伦敦。下一篇,我们来看看绘画中的伦敦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