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城市的狗

故去的美国总统里根曾讲过,人类最重要的十项美德,像从不报怨,心存感激,能够谅解,能够忍耐,不存怨恨,一视同仁,从不说谎等,在狗身上都能体现。难怪现在的城市,人多狗也多,成了一道流动的风景线。

城市的狗,按性别,有公母之分,也或许和人一样,有两性的;按颜色,则是五颜六色;按品种,什么牧羊犬、贵夫人,自己也辨它不清。但按生存状态,却大可分为流浪狗、宠物狗和看家狗。看家狗虽然城市不如农村多,但着实还有。那些做生意怕贼偷的人家,会养一条几条看看门户;流浪狗是不被城市所欢迎的,与过街老鼠待遇差不多,但人人不是喊打,而是见而避之;倒是那些宠物狗,正被宠得可以,甚至超过了它们期望的待遇,走起路来东瞧西望,觉得不好意思。

大多数流浪狗原先也是被宠的,只是生了什么说不出口的病,或豢养它的主人没耐心了,便被抛弃街头,无家可归,四处流浪。而正在享福的宠物狗,则大都是主人用钱买来的,越是花了大价钱,越觉得高贵的不得了。其实,部分宠物狗的前身也在流浪,只是被人收容起来养,再打扮打扮,牵到狗市上买,便就成宠物狗了。

宠物狗高贵与否,一般要看血统,看是否出身名门。就像西方,公爵、伯爵世家和平民之家身份的人,感觉是不一样的。但有时又未必,即便是出身不很名贵的宠物狗,如果真的随了有身份的人,也可以狗随人贵,断没有谁敢因为其出身而小视。

贵族血统生出的宠物狗,自是拥有应该骄傲的底资。那些有流浪经历的宠物狗,可能开始时还觉得从地狱到天堂,有些不大适应。但时间久了,被宠惯了,慢慢地就淡了原先的身世,忘记自己曾经流浪的苦衷,也会随着主人的高贵而自感高贵起来。

一般来讲,宠物的高贵与主人的富贵,有一种不用说的默契。养高贵宠物的人,不管是不是真正的高贵,起码是富贵的。富贵这东西,可以通过外在表现出来,比如容貌,比如衣着,比如派头。容貌可以整,衣着可以购,派头可以装,不过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抛掷来支撑。但真正的高贵,不仅透于脸,而且蕴于心,那是一种气质,一种内涵,一种思想,这些却是整不出扮不到装不来的吧。

有晨跑的习惯,看那早起溜狗的女人,衣着高雅、步履款款、神态自若,颇令人艳羡。仔细观察,也觉得有些情节。主人走在前面时,会不时地回过头来看看狗;狗跑在前面时,也会不时地回头看看主人。主人是看狗离自己多远,跑丢了没有;狗则是看主人的脸色,高兴还是不高兴。四眼相对时,主人一般会叫宠物的名字,提醒快点或者慢点;狗则会向主人身边跑几步,摇摇尾巴以示回应。心想,狗是何等聪明的动物,它当然知道该向谁摇尾讨好。

有人说,狗是城市女人的孩子。把狗当孩子来养,也没有什么不妥,正像你喜欢花草,我喜欢山水,他喜欢琴棋。尤其是当今世道,人与人真正的思想交流不易了,失落,空虚,无聊,孤独弥漫。无所停靠的感情,总得有发泄的渠道,专情于宠物也许就也有这样一种初衷吧。

有人说,养宠物可以培养人的爱心,应该是这样的吧。不过,培养了对宠物的情感,断不是验证具有爱心的证据。倘若一个人连自己的家人和身边人都缺乏爱心,那不管他(她)对宠物爱得多么专多么深,这种爱心也是虚伪的,是不健全的,也是不可信的。

城市养狗,最让人难堪的,是狗所留下的满地便溺,城市的清洁工师傅们可能感受最深。狗的便溺很难清理,给城市留下不雅,给行人留下不便。这一点,城市的狗就没有农村的狗来得自由,没那么高贵,也就没那么多讲究。天阔地宽,那里就没有它们便溺的场所?

经常看见宠物的主人,一旦狗要拉屎时,便会紧走两步,赶在狗的前面,假装没有看见。是怕那么高贵的狗当街乱拉,也会抹了自己的面子吧!

当然,并非所有的宠物狗都文雅,有些也有一定的脾性。两只宠物狗因争地盘还者逞强斗架,有时也会转向宠物的主人争吵。而引起事端的宠物狗,倒会悠闲地在一旁观战。此时,贵妇人们的雅、尊、贵,便会因为维护狗的尊严而被抛到一边,在恶语相向中暴露无遗。

什么事情都有个常态,常态是最好的生活状态。自己对养宠物没有什么感受,但觉得也应该符合一种常态,起码不能使人感到别扭。给狗穿上花花绿绿的裤头,娇滴滴地“宝贝宝贝”地教育着,感到确实有些碍眼,有些别扭。但也或许是自己缺乏那份对宠物的情感吧。不过,不需穿衣服的狗,还是应该还其本色,才更显得漂亮些的吧。

唉,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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