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经济学讲义》读书笔记(三)

在社会中,有众多交互案例,一般看来都是一方在伤害另一方,都是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做出赔偿,都需要限制加害于人的一方。

有一句希腊文格言很有名:“行使你的权利,但应该以不伤害别人的权利为界”。

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不是一方伤害另一方,而是双方都在争夺稀缺的资源。在会产生互相伤害的事件中,谁避免伤害的成本最低,谁就应该承担最大责任,这样分摊责任,整个社会为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总成本就会达到最小。我们不应该把问题看作一方伤害另外一方,而应该把问题看作是双方都在争用稀缺的资源。

一项有价值的资源,不管从一开始它的产权谁属,最后这项资源都会流动到最善于利用它、能最大化利用其价值的人手里去。这是科斯定律的一个重要含义。

科斯定律的基本含义,它是说:“只要交易费用足够低,那么无论资源归谁所有,资源的用途都应该是一样的,谁用得好资源就归谁用;谁避免意外的成本更低,谁避免意外的责任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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