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坛是个好孩子,如果他能更开朗点的话

前言:

“我是一个比比皆是的普通人,走在街头并不会引人注目。在餐厅里,总是会领到糟糕的座位。如果没有写小说,大概不会受到关注,会极为平凡地度过极为普通的人生。”——村上春树《我的职业是小说家》


朴上春树

我本身就内向,如果不是语文好一点,也属一安静存在感就会被过滤的那类。喜欢考试作文,写散文,札记,正式写过的“小说类”文章应该有2部。

但是如其所说,“小说的话,只要能写写文章,手头有一支圆珠笔和一个本子,再有点说得过去的编故事的本领,就不必什么专业训练,人人都能提笔就写。”

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小说也只能算娱乐性质的。因为我知道,创作是费时间、费脑子的,创作后期也是相当考验耐心的。

我的文章大部分改编自日记,是受到刺激后引发对人生的思考,概括地说——个人不幸经历的转述。

这无疑是自残,但这种感情不掺杂。


愚素卤莽,有所不长;若有不善,敢情雅教。






12月31日 雨

今天的雨很大,很急。

我是个小区的保安。

这是我邻居的故事。


我认识的小区靠里的老房子住着一家三口,他们……他们有个孩子,叫治坛,我姑且称为小坛吧。

他非常有礼貌,见到我都会打招呼,起初我也挺惊讶的。因为做了那么多年保安,我很清楚自己大多数时间都被当作背景性人物。城市里的水泥房是失了温度的,我的工作也完全为了养家糊口,也不期望他人对我友善。

几乎不见例外,他每天的生活好像都有严格的时间表,起床、出门、看见我、打招呼、上课、放学……每天都几乎一个点。恐怕连睡觉时间都严格规定了。他的一切行动都仿佛依循着一定的规律,而且他自己好像也安心于风平浪静。


他的事发生时已经是11月中旬了。


我们这里是三区交汇的城郊,也就是“乡下”吧。这里附近的学校屈指可数,可以说几乎囊括了当地所有学生。尽管大家出身都相似,但是有的人目标明确,便一马当先名列前茅;也有的人走偏了路,也就成前者的垫脚石了。

小坛是比较文雅的孩子。还记得他第一次和我打招呼时眼睛还是不敢看我的。

他们家的老房子有年岁了,还是老一辈留下的,我今年姑且45了,应该还是我的上一辈呢。那天去帮他们检查水管,姑且算第一次见到了他。他的身高在男孩子中应该算小的,只到我胸口,骨架子也小得不像男生。那还是两年前的事。我向他打招呼时他正悄咪咪地匿身门后,悄悄探出半个身子窥视我,见我挥手还有些不知所措,脸红得像小苹果。他的眼睛不像男生,像女孩子,大大的,圆圆的,因为紧张含情脉脉,好像含着泪。

小学时期の坛

主人的老房子结构相当有年岁了,风蚀日残,我去维修的次数便日益增多,由此和主人交了朋友。他今年51岁,担任餐厅的厨师,尚未退休,一边赚钱养家,一边负担母亲的住院费。也三天两头往他家跑,和孩子也熟了,有时见我来了他会激动地蹦蹦跳跳往我怀里钻。我整天在外奔波的,已经两鬓苍苍十指黑,就差满面尘灰烟火色了。身上很脏,我用手肘挡在胸前,让他不再靠近。不能贴上来,他会脸红地嘟起嘴,直溜溜地盯着我,眼睛里还是温柔的娇嗔。每当这时,他只能用他细腻润滑的小手抓起我的一根手指了。


后来他上初中了。

和我的话也少了,但是每天例行的招呼是不会少的,看着他长大我也由衷地开心。

下午放学后,他偶尔也会来保安亭。傍晚时分,夕阳余晖像锦绣般,粉的、红的、橙的、黄的……他会和我聊学校的生活,什么考试排名啦,老师教的课啊……我曾问过他是否适应学校的生活,他都能笑着侃侃而谈,然而一次我无意间问道他和朋友的时,他突然沉默了。

我意识到自己多话了,青春期的孩子对这方面都比较敏感。见他为难的样子我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此外,无论什么事,他都会找我倾诉,仿佛我也成了他的家人。不,正是因为我不是他的家人,有些会让家人担心的话他也才敢向我说吧。我也不会辜负他的,凭我半生打拼的经验,多少能给迷雾中的他一点微明。


事情发生在去年六月,孩子的奶奶去世了。

先前我有提过,房子的主人一边赚钱养家,一边负担着母亲的住院费。这样算来老阿姨也住了一年了,从摔倒骨折到各种病症出现最终去世也不过一载多,果然人老了只要有一个触发点就能激起连锁反应。

再见到他时,孩子明显的精神焕散,两眼无光,灰蒙蒙的完全不像平时他。

“叔叔……人……都会死吗?”孩子低着头,用微弱的声音支吾。

也许对于许多人而言,“死”这一沉重的话题,都是不可触及的,哪怕无意间听到也是要避让三分的。但是对于潦倒半生的我来说,“死”到完全贴近我的生活了。曾经在外地打工时,一天也吃不上饭,多少次因为低血糖差点没昏过去,就好像整个人上下颠覆,整个脑袋昏昏涨涨的,眼前的东西都覆上一层黑纱似的。医学上的“死”,定义为脑死亡,而在我看来,所谓的“死”,大可概括为失去影响社会的能力。死人的一举一动是不会对社会造成影响的,或者说“一举一动”这个词本身仅仅针对“活着的人”这一群体。“死”便是从根源上切断了个人干涉社会的途径,而个人的存在与否却又不得而知了。这听上去可能有些唯心,但是至今各种各样关于灵魂的传闻从没听过,我在此也不深究了。

“要说人死了会变成星星的那一套,只能糊弄小孩子,对你已经不管用了。”我姑且把话说得很直白,孩子的眉头突然一跳,脸上有些起红。“试着做和做的结果是一样的,已经发生的事就像泼出去的水。与其陷入悲痛一蹶不振,不如计划如何迎接未来的明天。”

孩子眨眼的频率变快,时不时挤下眼睛。

“‘天地之间,物各有主,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叔叔我姑且听过一句话‘强大的人不是不哭,而是哭后最快擦干眼泪’——”。还不及我继续说下去男孩的眼角已经激出泪水。

有一种说法“男儿有泪不轻弹”我是不认同的,男人也是人,说得好像男同志就没有哭的权力一样。相反,能让八尺男儿潸然落泪的事只能说明其程度之深。

我张开手臂,孩子抽泣着,泪水像流水般涌出,那种气氛就仿佛自己也要忍不住情绪被牵动一样。孩子就自觉地贴上我的胸口,一切顺其自然。


人身上哪个部分最珍贵?

是眼睛吗,因为它让我们看清世界?不。

是耳朵吗,因为它让我们听到美妙音乐?不。

是鼻子吗,因为它让我们嗅得芬芳?不。

那是心吗,因为它让我们有能力感知世界?不。

答案是肩膀,因为它能给你爱的人一个坚实的依靠。


那日不知过了多久,只记得胸口的制服全湿了一大片,活像像打翻了一壶水似的。但是能让孩子不顾世人的眼光,纵情地大哭一场排解苦闷,也能算我一项特殊能力吧。


以前,我也一度是个老师眼中的“问题少年”。一直以来,我以自创的“外界干扰论”闯荡天下——老师说我作业写得不认真,我说我家住得偏僻,每天翻山越岭来上学,根本没有时间写作业。老师点名我上课不认真,我说周围的同学让我分心,要求换到最后一排一个人,结果只是徒增了上课睡觉的理由。

现在的社会与我当时已经不一样了,那时候偶尔逃学也不会有人管,偷邻居家的羊杀了吃,说是吃不过也只是割腿上的肉而已,大部分都是浪费掉的。时光如蝶,已是经年。一眨眼,我的青春已经成了过去时。高中都是压线进的,大学更没指望了,家里条件也根本负担不起。高中一毕业我就出去打工了,家乡、外地、北方、南方都跑了个遍,终于在这个偏南方的一线城市找了个固定的工作,目前生活还算安定。

看见孩子伤感流泪的样子,像极了当年的自己。可惜当年自己没有人疼爱,家里的大人整年都忙着农事,根本没人会在乎自己的感受。若是有熬不过的情绪,就偷家里的小东西拿去当了买酒喝,再不及就去田里跑几圈,弄得满身烂泥后纵情地跃入泥坑以换得一时的舒畅。既然今天有了条件,便想毫无保留地爱他,也好给年轻的自己一个交待。


后一段时间,孩子忙于中考,我这也来的少了,但每天早上的“惯例”是从不会少的。


冰心老师在《霞》中写到:“快乐是一抹微云,痛苦是压城的乌云,这不同的云彩,在你生命的天边重叠着,在‘夕阳无限好’的时候,就给你造成一个美丽的黄昏。”



孩子在人际交往方面好像并不擅长。

我知道,高中都是凭真本事考进的,虽然他进的普通高中,在和我自身经历比起也算是极好的——里边都是有追求、善良的好孩子。我的谬论(“外界干扰论”)仿佛在此也不适用了。

孩子曾多次向我询问同人沟通的方法,也是,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大概一直把我当作叔叔之类的亲人,和我正常交流自然不是难事了。

三毛说过:“朋友这种关系,最美在于锦上添花;最可贵,贵在雪中送炭;朋友中的极品,便如好茶,淡而不涩,清香但不扑鼻,徐徐飘来,似水长流。”——《亲爱的三毛》

确实,朋友本身就不在乎多少,两人习性相近,价值观互补,合得来就是朋友;心意传达到了还是合不来的,纵使分开也不值得留恋。

太宰治在《思案的败北》中写过,他说:“爱一定存在于世上,一定存在。无从寻觅的是爱的表现,是它的表达方式。”

我曾经相信人心本善,我总是很轻易地就相信别人。然而,当不断地成长,不断地经历,接触过越来越多的人,遇到越来越多的棘手的事情后。你会发现——可以依靠的人也只有自己罢了。

小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被朋友们簇拥着就觉得自己像小公主(小王子)。而在接触了越来越多的人事,才发现成人的世界陌生人间更多的只有利益。我尝一度陷入疑惑,人间真的有爱吗?现实不是童话,没有设计好的美好结局。

高中毕业,初入社会的那段时间,理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教科书里的美好亲情与真实世界的尔虞我诈如几座大山般几乎压得我喘不过气。那段时间我完全封闭自己,一天说的话几乎不超过十句,处处躲着人。他们表面上装得彬彬有礼,其实他们每个人背后都藏着一把染血的利刃,当我身上的价值耗尽时自然会成为他们下一个祭品。所以我渐渐心知肚明,并不会有多少人在意自己的一哭一笑。自己的一举一动在他人眼里恍如舞台上的小丑,有多开心有多痛苦,他们也只是看着。

不过如此也好,放低自身的定位,有些不中意的事也会变得理所应当,可释怀了。

这二十多年来,虽说经济时时紧张,生活也多数窘迫,但我也因经常这样想现在活得还算轻松,快乐。


孩子今年才读高一,却像极了年轻时的自己。

我们,同是做梦人,同是追梦人——《于青春而言》

我经常这样想,如果我年轻时候就死了,那么现在的朋友根本不会知道我的存在,我在这个城市担任的一切职务、获得的一切奖也自然会另有别人代替。

“有善始者实繁,能克终者盖寡。”既然目前这是我的责任,不管于情还是于理我都应当身先士卒做好表率工作。董卿说过“生如夏花之绚烂,逝如秋叶之静美”,我的人生价值尚未实现,如今,至今,我仍跋涉在这条奋斗路上。

生活的压力很大,有时消极情绪积累到活不下去了,我会灌些老酒暂时麻痹神经,第二天一整天脑袋都会昏昏沉沉,但是又能暂时拾回生活的信心。至于为什么容易悲伤,就是刻在我DNA里的遗传了。

“不幸的人对他人的不幸尤其敏感。”

我姑且比孩子早生三十多年,所以希望他在自己的年龄能拥有快乐,而不是重蹈我的覆辙。或者说,我的人生已经烂成这样了,我也不介意再有多烂。为了让别人开心,我甚至希望一个人承受身边所有人的负面情绪。

乐不仅仅是快乐,更应是精神的升华,心灵的洗涤。

虽然我只是个保安,只能算社会底层阶级,我亦尚有追求。我只读过高中,没有文化,但仍喜欢读书。因为在我看来这是相当浪漫主义的,这段时间里可以暂时将现实的烦恼置之脑后,姑且获得内心的宁静。


孤独久了,发现和自己最亲密的也只剩书架上偶尔翻阅的书了。

“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杂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

亚伯拉罕•林肯说过“我走得很慢,但是我从来不会后退。”

我和孩子的人生几乎同时运行。当年,我的老师告诉我“人生就是一个不断经历孤独,习惯孤独的过程。当你越来越长大,越会发现身边的人渐少。”今年,我把它转述给孩子。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相当重视的事件之一,关心下一代成长就是关心国家的未来发展。

什么“化悲痛为力量”,我是不相信的,我的悲痛还没有简单到能让别人一句话就轻易化解。

哎!我曾经单纯地相信人心本善,但是经历了半生潦倒,肝腑皆是皮里阳秋。

这个世上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把你当作朋友的,为了利益出卖友情的人也不少。但是若要追究其责任——所谓“友情”本身就是建立在两厢情愿的基础上。

送礼的人变了心,礼物也就失去了价值。


“岁月,是人的救赎;

忘却,是人的救赎。”

——太宰治《御伽草纸》


我还是相信人心本善的,因为这世上依旧有在你哭泣时愿意给你一个肩膀栖息的陌生人。

孩子在我面前不曾没有欢笑过,在我这诉的苦流的泪也多多少少是只属于我们俩的回忆。

我相信“梦想”如小荷初蕊,它终会含苞待放。这世上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为梦想而奋斗。——《是花总会绽放》

快乐短暂,因为长路漫漫,会跌倒,会受伤;痛苦甜蜜,因为梦想璀璨,在前方,去拼搏——


人生的道路殊途同归,曾经我们只是一个进小区一个在边上看着的点头之交,如果不是去帮主人修理作桥梁,至今的每天我也是平平淡淡度过。

“每个人的青春其实都是一本精彩的书,残酷的,悲伤的,幸运的,幸福的……要说尽其中的遗憾,怎么能用三言两语说的清?”——张皓宸《我和世界只差一个你》

多少次经历痛苦悲伤欲绝,身上常年覆着酒味;不敢伸左手生怕吓着人……

你以为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身边最亲近的人,然而,你并不知道……最亲近的人最希望你做的,也仅仅是你在身边而已。

一道选择题,一旦看了参考答案连思想方向也会不自觉地趋向正确答案,即使给出的答案再不合理,至少在你推算出结果之前你都会深深相信它的正确。然而一旦梦醒,才发现人生本来就不是单选题,人生没有标答,每个人的题目,难度也不同。


孤独是半身浸江,秋水生凉。寂寞是全身如林,寒意渐生。枫叶似乎总是和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日暮秋烟起,萧萧枫树林。

小坛的脸红得像草莓,这种红异乎害羞的红。他谨慎地抬手扣门,还不及他进屋,一股强烈的熟悉的气味已经先行一步。“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他的心事全写在脸上。

那天傍晚,他照例前来造访。我正在看书,他动作异常僵硬,好像关节油干了的玩具。

“臭小子喝酒了啊!”

当然,我不可能这样说的,他做什么事一定有他的理由,这时候追究他的责任无疑适得其反。

他走五步晃三步地坐下(瘫下),视线一直盯着地板。

“我想当坏人。”他有意憋出低沉的声音,他的舌头都硬了。

“为什么?”空气稍稍安静了片刻。

“因为大家都怕坏人——坏人不会被欺负。”他的眼睛没有平日的光。

我保持缄默。

他为了融入集体,穿上衬衫校服,故意解开第一颗扣子;卷起两只衣袖,却只卷一只裤脚管;故意把头发向后梳,梳成大背头的样子,希望扮出地痞的样子引起大家注意。然而,当老师需要帮助,他总是踊跃献力,装束和行为完全不符,闹出了笑话,他因此感到羞耻。

此时的空气异常沉重,只闻得墙上的秒针滴答滴答作响。

“我全身都麻了,我好像给附了魂一样,我现在只想死......”

小坛从脸到脖子都像被血充盈般的红,他神情恍惚地抬手,想要抓取什么东西......

我知道这时候他整个人都神志不清的,情绪激烈,是无论我说什么也无济于事的。

我只是把他搂进怀里,无言,他默默地睡去。


后来,我这里他也很少来了。

事情发生的前一天,他来寻过我。仍然是放学,他的眼睛异常闪出光芒,好像欲举什么大事状。他交给我一个密封严实的包裹,托我第二天交给其父母。当时我很疑惑,但还是答应了。

他千万嘱咐我不要打开看。



我姑且在书中读到过:有一种孤独,是极力挣脱随波逐流的自己,尝试做一些不合群的举动,一开始总会被人误会,但是只有经历这样的孤独,才有真正与别人不一样的底气。

“人在嘲笑中成长”——太宰治《人间失格》

人生来就是受苦的,悲伤和耻辱是生活附带的产物。偶开天眼觑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熟悉痛苦,接受痛苦,学会排解痛苦的过程。我从小出生卑微,家人不管我,但是饭要自己吃,眼泪要自己擦,我也就这样过来了。

“你若有一个不屈的灵魂,加下就会有一片坚实的土地。”——汪国真

有些事情小时候觉得理所应当,长大了也未曾在意,直到有一天失去了才发现自己的生活所剩无几无能为力。“少时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食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悲伤久了,习惯了,心情便像云霄雨霁后的彩虹,不可思议地变得透彻了。流泪后的眺望的天空,格外的透彻。


紧接着,第二天早上我才得知。

蓦地,感觉心里油然地、剧烈地失去了一直珍爱的东西,像被狠狠地插上一把刀又自上而下割开。

事情得很突然,非常突然,但恍惚又觉得他先前的表现本来就是预兆。

才早上8时30分,我昏俯在写字台前,感觉脑袋里的血管一缩一涨的,整个人从胸腔到颅腔都热通了。意识渐淡,手中的酒瓶滑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自从来到这座城后就从未再如此醉过了,地上零零散散地躺着着四个空酒瓶和溅散的酒精。


雨点敲击玻璃窗阵阵作响。


“亲爱的父亲,母亲你们好:

很抱歉我没有事先告诉你们,看到这封信时,我应该已经不在了。

近日,我一直在思索。

我被人诬陷,施加以莫须有的罪名。更讽刺的是我一直把他当“朋友”。这里说的朋友就如草原上温和的牛,一年四季都在吃草,悠闲地生活,看似毫无敌意。然而就是这样温柔的动物,在不经意间就会用尾巴拍死身上的飞虫。这里所谓“朋友”是平常和我一起欢笑,而一旦听得谗言,往日的交情都可以弃如草芥的人。原来人与人的感情还不如一句话来得重。

很遗憾,我的性格软弱。我不觉得他有错,我觉得错都在我。他的批评我无力反驳,我甚至觉得全世界的错都在我,我的存在就是错,而他们都是正确的。我喜欢淋雨,每逢大雨倾盆,我都会想:这么大的雨不去淋一淋可惜了。浑身湿透了再跳进泥坑里,若是此时因为踩空滑倒那更是极好。我越是不堪入目,越是显得身边的人高贵。

我本来就是应该死的。

我一直在想,我在初中也不合群。是他们笑点低,还是我天生严肃吗?他们开心的事在我看来没有任何意义,每次我都跟着强颜欢笑,因为全班哄堂大笑只有我一个人面如死灰总是让我显得格格不入。如果说因为某些原因我和初中同学不合,那也算说得通,然而,即使进入高中我“孤光自照,踽踽独行”的现实依旧未曾改变。这令我不禁思考,得无恒只有我一人之过乎?为了融入人群,我做着违心的事,说着不由衷的假话来吸引他人的注意。直到后来我自己也觉得愈发的恶心。

我本来就是难逃一死的。

以前,若是有什么不顺,我还可以找门卫叔叔排解。直到最近,才发现皮里阳秋愈积愈多,自己愈发的像泄气的皮球,连“烦心”的力气都所剩无几。“回首前尘,尽是可耻的过往。”我靠酒精苦中作乐,带气的啤酒喝上一听就涨了,根本不够至醉。所以我只喝50度的白酒,通常半瓶就能不省人事了,而我也发现自己白天总是因此昏昏沉沉,根本无法集中注意力,光走直线也难如登天。脑袋如铅块般沉重,上课时眼皮直打架,我感觉自己在时刻不停地自转,而教师在绕学校公转,也许偶尔会出现大小潮。不得不说,我讨厌这种浑身无力的病态,不过也只有醉酒的短暂光阴里我能暂时收获心中一份安定。而且在我看来,只是要不至酒精中毒都算“一点点”。

这种时候我宁愿死。

每天睡前,当天的一切如默片放映历历在目,剩下的是“我当时为什么没有这样做”或者“要是我当时没有这样做就好了”。我希望自己在梦中死去,因为这样的死平静,也温柔。我喜欢早晨初醒的10秒,因为那时意志还不甚清晰,暂时不会想起生活的烦恼。我喜欢写作文,而因为我性格的缘故,我的灵感都是从悲伤中获得。今日受得什么刺激,便引发对人生的思考,我时常害怕也许今天过得还比较开心,会不会没东西可写。不过相当感谢生活,从未让我词穷。

我这种人只配去死。

我不合众人的表现使我不论身处何处都是一副美丽画面里不和谐的瑕疵,我的存在简直玷污了世人的眼睛。

哼,世人真高贵啊,怎么能只因我的存在就失了其纯洁?

我写这封信(不喜欢叫它“遗书”,“遗书”是正式的,有法律效应的,而我只是在抒发自己的感想而已),我写它的时候已经下定了决心了,我是要死的,必须要死的,不得不死的,只能死的。

人出生的那一刻就是负罪的。而至今,我已罪过深重。我不能亲手交给你们,一方面在我来不及动手前你们便已经拆开看了,另一方面由我亲自递交也怕你们受不了。所以我请保安叔叔把这封信交给你们,我嘱咐他不要拆开,所以他也不知情,请不要追究他的责任,毕竟六年来,他一直无偿担任我的心灵寄托。只是越到最后,越觉得他为自己付出太多,为自己的不争气感到深深罪恶,不敢面对他。

请原谅我别无他选。

愿天堂再无烦恼。

此致

敬礼

爱你们的儿子 坛治

20xx.10.23  ”



今天的雨下得很急,树叶上、车棚上、泥地上的噼啪声仿佛都在应和今日的朔气寒光。

包裹里的藏着他的信,但我最终没有交出手。


小坛于今天上午7时被判定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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