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可怕,问题是孩子问题你真的考虑好了吗?

“婚姻就像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钱钟书

离婚在当今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当爱情消逝,当婚姻无法挽回,选择离婚也无可厚非。一别两宽,各自欢喜。作为成人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孩子呢?我觉得:两个人离婚前最应该考虑的不是财产分割问题,而是孩子归谁的问题。

随着离婚队伍越来越大,单亲家庭也是越来越多。本人很佩服香港艺人张柏芝,自己带着两个孩子,虽说谢霆锋给了天价的抚养费 ,但是,1个女人带2个孩子想想都不容易。去年,勇气可嘉的张柏芝又生下3胎小王子。没心没肺的她居然还想备战第4胎,我想说;张柏芝,你能长点心吗?

离婚时,我想作为母亲,都会首先考虑孩子的归属问题。这时候母亲的想法大致分为3种。

第1种:特别偏激。

当初瞎了眼,嫁错了人。现在凭什么我要孩子,让你风流快活再找大姑娘啊?我才没那么傻,于是孩子成了报复的工具。

第2种:比较理智。

如果自己有经济实力,父母又能帮忙带孩子。再不再婚无所谓。而男方又愿意给。这个时候就自己要孩子。

第3种:和第1种恰恰相反,但是同样任性。

孩子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即使没有条件,要饭也要把孩子养大。

在这里我们不评价哪种想法对与错。其实选择没有对错,只是我们将来把这个选择变成对错。而对与错,都是以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为前提的。

既然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无法避免,那么,我们作为母亲怎样才能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呢?3种情况,我们要区别对待。

第1种情况:夫妻双方都是文化层次很高的人。

能够共同抚养孩子,在孩子面前不吵不闹。两个人都爱孩子,甚至为了孩子还能共同出席些活动。这是对孩子最好的一种情况。像王菲和李亚鹏就是这种。

第2种情况:双方上演抢孩子的大战。

互相谩骂,互相诋毁,都试图把孩子拉进仇恨对方的阵营。像黄奕与黄毅清的离婚

第3种情况: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

之前包拯断过一个案子:两个女人都说自己是孩子的母亲,在撕扯中,一个母亲选择了放手。包拯断定她就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为什么呢?真正的母亲怎么舍得让自己的孩子受伤呢?希望等孩子长大时,他会懂你。

这3种情况,哪1种适合你呢?可以对号入座,希望能对离婚的你有所帮助。爱是成全,不是占有。可怜天下父母心,孩子,即使父母离婚了,不能在你身边,你依然是妈妈心中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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