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一起,我们拥有的过去也有意义

文/Kongmolan

我下班回家去坐公交的路上要经过一排时装店,一般我都会目不斜视地走过。不过那天蹲下身,系完鞋带,猛一抬头,却突然被橱窗里模特身上的一件风衣给吸引了。颜色是卡其色,和我腿上穿的裤子差不多,胸前有两排扣子,还有一个挽得很漂亮的蝴蝶结。

还没有站起身,我就知道在见到女朋友之后,这件风衣会成为她的礼物,但是在那之前,风衣又属于谁呢?我掏出手机付款,不敢想象喻方收到它会是什么表情。

喻方是我认识的个子最高的女孩子,肩膀宽,穿风衣好看。冬天在风衣外面罩一件长大衣,踩高帮的靴子,是我们大学那会儿不多见的时尚扮相。但我总觉得她的气质不够女人,反倒有种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男子气。她手也大,想问题的时候会习惯性地把指关节压得啪啪响,为此还自嘲地说过,这关节都变粗了,怕是婚戒都不好挑啊。那时我说没关系,你可以戴男款。她反过来笑话我,那你戴女的咯。

也确实,我的手指生得像女人,比较细长,从小时候起就总有人说,这手不弹琴可惜了。

我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再过十个月,这里的无名指会套上戒指。象征誓言和忠诚,与自由无关。那会是什么样的戒指呢?我想不到,但肯定不会是女款带钻石的。

我一步步走着,到了公交站也不想坐车,继续往家的方向挪动。我很珍惜这段时间,我在想那些能让我想到喻方的东西。比如某个电影镜头,女主角穿着风衣亡命天涯。是《晚秋》吗?好像是吧。我是被女朋友拉着去的,全程我都在想,怎么这么压抑。要是喻方来演,恐怕演着演着我就得笑出来吧。

到家以后灯亮着,是女朋友先回来了,在厨房忙活着。我最后一次想象喻方穿着这件风衣英姿飒爽的样子,然后叹了口气,换了腔调,“亲爱的,快出来看看我给你买什么了。”不假思索一气呵成,感觉像在演小品。

她蹦蹦跳跳地地从里面出来,手在裤子上抹一抹,打开了包装好的袋子。

“衣服啊,不是叫你别给我买衣服吗?你买的都不合适。”她嘟着嘴说。

我灵机一动,“之前看电影,你不说想要一件汤唯那样的风衣吗?”

“你还记得啊?”她一笑,站在穿衣镜前把风衣套上。

女朋友不到一米六的个子,穿这样的衣服有些勉强,而且风衣套在她当做家居服穿的旧卫衣上也显得不伦不类,胸前的卡通图案像是在笑话她似的。

“哎呀呀,这还是得穿高跟鞋才行。”她把风衣丢在沙发上,又进厨房去了。

“也不收拾好。”我小声嘟囔一句,自己把风衣拿过来,回忆着店员的手法,仔仔细细地叠好。

有时候看到整齐方正的东西,我也会想到喻方,她说过,“比起圆形,我好像更喜欢方形,感觉更有力量一些。”所以她才硬把自己名字里的“芳”字改成了“方”。

她性格里是有一些直来直去的硬气,是该说不拘小节呢还是神经大条呢,我也拿不准,但班里的男生女生都很喜欢她,男生自然是当哥们的那种,女生却喜欢故作姿态小鸟依人地往她身上一靠,“方哥”“方公子”地乱叫,我听了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但她却很配合,仗着个子高顺势拍拍那女生的头,还说什么“宝贝儿真乖”。

这场景我是看不下去,免不了皱起眉头叹一句伤风败俗。但紧接着就会听到有人不怀好意地调侃我,“哟,王姑娘吃醋了。”

我只好凶狠地瞪回去,“别叫我王姑娘!”

当然也没什么效果。本来只是寝室里开玩笑给起的外号,被叫多了之后不胫而走,成了我公开的混名。但我没想到喻方也会跟着叫,感觉她不是那种瞎起哄的人,一起帮老师做事的时候,也都是规规矩矩叫我大名的。

她和别人不一样,她待人真诚,无意中看见我偷偷摸摸写的情诗,会很自然地说:“写得不错。”浓眉下面的眼睛里毫无半点揶揄之色。

可就是这样的她,竟公然在课堂上叫了我的外号。

是上课的时候,老师要放PPT,让坐在门口的我关灯,我走神儿了没听见,喻方隔着好几个人喊了一句:“王姑娘,把灯关了。”

我转头迎上她的眼睛,还没等到全班爆笑,先红了脸。

她捂着嘴,努力憋住笑的无辜表情有点可爱。

事后她也跟我道歉,说是无心之失,旁人总这么叫,她不留神叫顺嘴了。我还能怎么办呢,大方说没关系别在意,也算是承认了这个称呼,再不好对打趣我的人发火。

毕业以后,基本没人这么叫我了,就是偶尔和老同学吃饭,还是有人会提“方公子叫王姑娘关灯”的段子。一帮中文系的老爷们儿,总会在这一句后面添油加醋,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我也一边笑一边回忆起那些时候。

有一次,全班同学集体春游爬山,我体力差不说还在下山的路上崴了脚,一帮人嘲笑完我之后还不够,纷纷起哄让喻方背我。她竟然也不觉得尴尬,当着那么多看好戏的男男女女走到我面前,大方伸出一只手,“王姑娘,前方路漫漫,你还是与在下一同走吧。”

之前班里排演过古风的搞笑短剧,她是钦定的男主角,本来要我演女主角,我刚假意推托了一下,就被其他女生抢走了机会。

我决定在这里秀一秀我的演技,于是我握住她的手,学着大家闺秀矜持的口吻说:“方公子,有劳了。”

那是我第一次那样叫她,她也微微地愣了一下。

回去路上,能感觉到其他人在有意给我们留出空间。但没了观众,我们俩也演不起来。她松了我的手,改换成搀我胳膊的姿势。我没话找话地说了一句:“想不到你手还挺大的。”

她说:“那是,我这是干活出力气的手,不像你,一看就是写字的手。”

我低下头:“你看到的那些诗,是写给你的。”

她说:“我知道,你把我的名字藏在里面了。”

事隔多年,我早已不记得那些幼稚得不知所云的诗句,但我怎么也忘不了这段不知所终的初恋。

我们也像那些普通的情侣一样去逛景点,去看电影,但好像谁都不知道该怎么推进这段关系。我以为就算我不说,她也什么都懂,就像能一眼看穿我浅薄的诗里处心经营的那些心思一样。可我没意识到,喻方也有她自已的坚持,她需要看到我的表态,才敢说出自已的想法。

等我明白的时候,我们之间已经有了距离,别的人和事也掺杂进来,很多话我再想说清楚却没了必要。

我不止一次地错过了机会,如果我抓住了其中的一个,我们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我一直想这样问问喻方,但又觉得不管答案如何都无所谓了。毕竟我也交了女朋友,今年就要结婚了。女朋友和喻方不一样,是那种小巧玲珑型的,喜欢软萌可爱的东西,偶尔撒撒娇,大部分时候都很懂事,只是比我想得要敏感。

“你那件衣服不是买给我的吧?”我以为她都睡着了,却突然听到这么一句。

“那还能有谁?”我翻了个身,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你买给谁就送给谁。我可不想以后收到戒指都是别人的尺寸。”她气呼呼地说,翻身的动静大得像是要把我从床上弹起来。

我知道她不高兴了。我想安慰她,却觉得自己才是最难过的那一个。

只能看清物体轮廓的夜色中,我把握住过喻方的左手伸出来,仔细看了看,又用它给拒绝理我的女朋友掖了掖被角。婚是一定要结的,喻方……也是忘不了的。我从没做过这方面的努力,我知道总有一天,她会渐渐淡出我的记忆,我已经不能向任何人提起过去的那些事,将来也不会轻易地再和自己提起。她会成为一个离爱情越来越远,离青春越来越近的名字,每一次想到她,我能感觉到的那种爱过的遗憾只会越来越少。慢慢地,她会和那些我舍不得忘记的往事一样,成为想起时会会心一笑的回忆。

第二天,我在下班路上把风衣给退了,用退回来的钱给女朋友发了红包,许诺挑戒指的时候会带着她一起去,不会有买错尺寸的事故。她回了一个心情很好的表情。

后来,在大学同学的婚礼上我又一次见到喻方,她穿着春夏的风衣和牛仔裤,衣服袖子挽得老高。已经没有人再拿我当年的外号开玩笑了,但是她在靠近的时候,还是低低地说了一句:“王姑娘,别来无恙啊?”

我回敬道:“托方公子的福,好得很哪。”

两个人相视一笑。

临别的时候,喻方突然问我:“我结婚的时候,你会来吗?”

我看了一眼她戴在中指上的那枚简简单单的银戒指,想到我们曾短暂交会又各向他处的人生,忽然觉得,不能拥有彼此也并不代表我们共同拥有的过去就全部失去意义,至少我们曾珍惜过,足以无怨无悔地重新开始。眼下我们能笑着相见,来日也能云淡风轻地再说起那些故事。

“当然来啊。”我说,“方公子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嘛。


文/Kongmo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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