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为难的婚前房产, 到底是需要法律来界定还是道德!

小A是一个挺不错的女孩子,今年才26岁,和男朋友小C谈了四年的恋爱。今年两家人的老人们就见了面,开始商量婚事。男友小C的父母在小C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给小C购买了一套婚房,面积是118平方。位置算是不错,也是学区房。当时购买花了近五十万,经过近十年的还贷,现在还差银行六万的余款。但现在价值180万左右(这个价格是综合了附近二手房买卖交易价格后给出的,双方也都认可)。但是在双方商量婚事的时候,却因为这套房产的问题产生了分歧。

女方的意见是:女方父母家庭收入尚可,但由于家里也有房贷未还,并且还有一个小儿子在上大学,压力比较大。就提出给男方六十万,换取把女儿的名字增加在房产证上(注明三分之一的产权)。至于结婚的装修、喜宴、蜜月旅行、首饰等等这些事情,就由小夫妻自己处理,双方的家长都不再过问。

小夫妻我问了一下,大概两个人手里有四十万的存款,肯定不够。预计装修和家具这些就得三十万左右。那么势必婚礼和喜宴上要简办,蜜月旅行和首饰也只能凑合或者说取消。

男方的意见:由于这些年,男方的父母一直供着两套房的房贷,手里没有什么余钱,倾其所有不过能拿出20万左右(要借一部分)。所以男方的意见是,我们也不要这六十万,就正常的嫁娶即可。男方愿意出十二万八千的彩礼,女方差不多在给十万左右的陪嫁。婚宴由男方负责,所有的礼金加上小夫妻四十万的存款足够装修与家具,余下的钱在安排蜜月旅行和首饰等等一些事。这样女方父母还能剩下五十万给自己傍身,不会耽误女方那边弟弟娶媳妇什么的。

但女方父母显然注意到,男方并没有提出房产证的问题。所以女方的父母直接就把问题提到了桌面上。希望能够在婚前确定婚房的比例,也算是给女儿一个安心。

男方的父亲性格上比较直爽,也就很直接的说到:我们不是不想说,在房产证上加上儿媳的名字。只是按照女方的方案,所有装修家电家具以及婚礼的费用,都压到了孩子身上,你们不觉得孩子压力太大了?如果我们真没钱,孩子也不能怪我们,因为我已经尽力了。

但是按女方的做法,两个孩子知道我们当公婆的收了女方父母的60万现金,在孩子没钱装修办婚事的情况下,不拿出来,孩子们将来会怎么想?如果拿出来的话,等于女方父母出了一份钱,我们这边呢,房子也加名了,婚礼也算是我们出的钱。甚至可以说,六十万的陪嫁到哪里说,都是很有体面的一件事。这样一来面子、里子都是你们的,而我们是面子是没有(指收了六十万的陪嫁,又转过头贴给了小夫妻),里子也没有。这样的方案我们是不会同意的。

小A当时就表示,这六十万是给公婆的购房款,即使公婆不拿出来用在他们的婚礼上,她也不会记恨公婆,甚至当场也赌咒发誓。但男方父亲的回答还是很坚决,说“不管你们怎么说,我不可能在我手里有钱的情况下,看着我自己的儿子为了小家而拼搏吃苦。这是一个父亲的责任!和你(指未来的儿媳)对我的看法没有任何联系。而且我们老两口将来都有退休金,只会帮助你们,不会拖累你们。而且我儿子是独生子,将来我们的一切都是你们的。但这样一来,我那就等于吃了个哑巴亏。如果你弟弟结婚也遇到相同的问题,你觉得你父母会同意吗?”

当时就把小A反驳的哑口无言,两个人的婚事也就搁浅到了现在。虽然小A和小C的感情基础不错,但在面对婚前房产的问题上却双双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一个想加名保障自己的婚后权益,增加在家庭的话语权。一个想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

面对这样的困局,说句不好听的,我真的也是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根本无法突破,除非小A的父母能够有能力独立给女儿购买一套住房。但从小A的家庭情况来说,这很不现实,毕竟小A还有一个弟弟,家里现在也只是供了一套房的房贷而已。所以对女方父母来说,女儿的婚事,六十万绝对是一个上限。而六十万的话,在我们这里也仅仅够一套位置很一般的房产首付而已。并且小A也有点不甘心,所以多次找我居中调解,后来提出卖旧房买新房的建议,但也被男方父母否决了,毕竟那套房子算是我们这里很高档的一个小区,位置、学区都是顶尖的。

两个本来热恋的年轻人,就因为这套房子的问题,致使婚事搁浅。两个人也痛苦异常。由于近年来房价的高企和对自身权益保护的注重,这样的问题,我遇到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不过由于我跟小A与小C的关系比较近,所以感触深了一些。婚姻本来应该是爱情的升华,但如今却变成了一场两个家庭对于各自财产保护的一种较量。对于婚姻中的权益,到底该用什么来规范,我自己也是处在矛盾之中,苦思不得。面对爱情与婚姻,我们到底是该用法律,还是道德?你们能给我一个好的建议吗?欢迎你们的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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