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心理学》的诠释(8)——婚姻中的矛盾和误解】
我们经常说婚姻是爱的殿堂,在过去婚姻就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作为一种实现集体意志的载体,历史上我们不乏用婚姻来结亲联姻安邦定国,中国有、国外也有。在这种婚姻中个人的利益是服从集体利益的。
强调婚姻是我们个人的自由或者自己的选择,相信我们个人的利益高于一切,也只有几百年的历史。
今天我们坚持爱高于一切,没有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有一个演变的过程,这种演变的过程,常常影响着我们当代人的婚姻观。
我们常常看到两个相爱的人会出现很多的矛盾和误解,甚至可以过分一点说,相爱的人会产生更多的矛盾和误解,这种矛盾和误解,会逐渐侵蚀婚姻的基础,使得婚姻的大厦岌岌可危。
从心理学的意义上理解组成婚姻的爱的来源,爱的表达和爱的追求,也理解我们自己在婚姻中的这些行为的动机,以及这些婚姻的含义,甚至行为背后的含义。
并且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需要知道,每个人应该是不一样的,我们了解自己的行为和对方的行为,是以自己的行为来推测对方的行为,如果你对自己的行为都很少了解,那就更难了解对方。
所以,通过这种对误解和矛盾的剖析,来协调和整合我们的情感,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认识他、自己的这个行为背后的情绪,以及含义,以及满足的特征。
然后可以做出选择,去继续保留和改变,还是换一种方式表达。这使我们更好的适应各自在婚姻中的假设,确立各自的边界,这样有这种角色和边界的明确,那么才有指望能够帮助自己和他人来达到跟人建立长久稳定的关系的目标。
一、爱是多种情绪的总和
爱情主要是由激情、承诺和亲密感三个部分组成。
爱情常常由激情开始,比如说坠入爱河,不能自已。
换句话说,激情常常并不持久,所以爱是会褪色的。
组成爱的情绪中,有一种很重要的,就是承诺。这种承诺里面有更高的那种道义责任。
承诺是担当,所以承诺是对对方和对自己存在的一种诚信和责任,也是对两人关系的一种心理的契约,这种承诺不仅是口头的,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
这种心理层面上的合约,是一种潜意识层面的契约或者合约,这种潜意识的层面意识就是指你往往不可知的,而且即使被提醒以后,你也不一定会意识到。
每个人这种对婚姻的潜意识层面上的认知,或者说是规定俗成,我们把它叫做心理契约,它是我们成年人头脑中间固有的,对婚姻双方中的亲密感独立权利、奉献和性角色一种固定的看法。
这种固定的看法常常在你潜意识的层面上,而且非常牢固。所以,一个人的婚姻并不像他能够表达的那么明确。因为,我们的每个人的发育的经历不一样,我们的潜意识中间的契约是不太一样的。当我们跟另外一个人,另外一种契约在一起的时候,必定产生冲突,所以这是造成夫妻之间冲突的主要来源。这种冲突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爱的基础,就常常会败下阵来,被这种强烈的冲突所淹没。不管这两个相爱的人有多大的爱意,这种潜意识层面上的冲突会造成两个人很难确立自己在婚姻中的角色和边界,这样就会造成很深的矛盾,而且很难弥合。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亲密感。这种亲密感跟我们上面说的承诺相当有关系。这种亲密感是我们由小到大,和重要人物交往时候逐渐形成的。
关于角色边界的一些规定俗成,他应该做什么,我应该做什么,这是早年跟重要人物交往所形成的。
以后他进入我们的潜意识,当你的生命中再次出现重要人物或者相当于童年早期那个重要人物的时候,这时候,有关你跟他之间的角色、边界就会在你毫无察觉的前提下再度涌现。
这时候如果早年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么到了成年,就会造成两人关系一种很大的裂痕,特别是有关亲密程度的很大的矛盾。
所以,从这点上来说,儿童期主要经历不同,会造成双方对保持亲密距离的认知上的分歧,这种分歧,由于它在你的潜意识中间,你常常不能自知。
同时在认知的层面上,你还会觉得这种分歧怎么会的呢,你会在认知层面上去解释这样的分歧,结果就造成误解的更进一步加深,你会想:“那可能他不再爱我了,或者他从来没有爱过我,甚至怀疑他爱上了别人。”
而这些可能跟事实并不相符,同时也是因为这种亲密感的双方边界和角色的不清,导致了这种无法沟通,所以产生了令人尴尬的矛盾和误解。
爱的成分里面,有时候这三个成分都有,有的时候是其中一种占优,有的时候是某一种基本不起作用。
这样,我们就会知道当我们说爱的时候,有的时候你是指其中的一种感情;当我们说爱的时候,有的时候指的是这个情感中间没有表现出来的部分情绪。
因此我们自己,或者是旁观者很迷茫,究竟是爱还是不爱,因为你没有把爱组成的多种情绪的总和细细地分,而这正是造成夫妻间冲突的主要来源。
因为他的承诺也好,他的亲密感也好,常常在我们头脑中有固定的看法,而这种固定的看法,跟我们早年有关,我们并不知晓我们潜意识中间有这种固定的看法。
但是确凿无疑的是,我们用这种看法来衡量对方,就发现对方跟你的想象不太一样,而且你在认知层面上还要对这个不太一样做出解释,结果就造成了跟事实越走越远,矛盾越来越深,误解越来越不可调和。
所以,这种在婚姻的相处过程中,发生冲突的时候,个体常常倾向于歪曲事实来维持认知的平衡。但是,这种歪曲常常会使得另一方的认知遭受重创,因为他觉得莫须有,然后他要用他的认知来解释为什么会这样。
结果这段关系在恶性循环中越走越远,两个相爱的人会共同葬送一段美好的关系,完全是有可能的。最后使得维系婚姻的重要情感日渐淡漠,最后终于完全丧失,这样就造成一个很可悲的结局。
这就是我们从爱是多种情绪的总和来说明,有的时候我们往往会用其中一种情感来决定爱,而因为爱是一种多情绪,你只以其中一种,而且这种其中的某一种,本来就跟我们双方的潜意识中间的契约有关,这种契约跟我们同年期的经历有关,而我们双方的童年期又相差的那么大,这样就造成了我们的隔阂越来越远,使得双方的情感都遭受创伤,然后使得维系婚姻的重要情感日渐淡漠。
二、爱是一种依恋的行为
当婴儿出生前,母亲的子宫为他提供了一个完美的生活环境。最适宜的温度和自动的营养供给,甚至呼吸也不必自己劳神,这是婴儿的安全和舒适的生活世界。但是当他与母体分离后(0-18个月),即面对着一个陌生的世界,周围的空气温度使他感到不舒服,氧气和食物需要自己获取,这一切都使他感到自己生存受到了挑战。如果他在需要的时候立即能得到母亲的奶头和怀抱,他便感到回到了原来安全舒适的母体里。但是如果在他饿的时候得不到母亲的奶头,不舒适和不安的时候不能立即得到母亲的怀抱,他便感到了死的威胁。因为这时候的孩子没有任何自我生存的能力,完全依赖于母亲的呵护,所以在这一阶段,生存是婴儿生命的全部目的,对母亲的依恋也就成为他的最基本的需要,如果这一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即造成了婴儿的心理伤害。婴儿大声的哭泣便是表达了他对死亡的恐惧,而不仅仅是成人认为的一般意义上的哭闹。当然,百分之百能满足婴儿对依恋的心理需要的母亲几乎没有。由于各种原因,即便最疼爱孩子的母亲也会有疏忽的时候,也有由于忙于其它事情而不能立即满足婴儿的需要的时候。但是生活现实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情感冷漠的母亲,她们对婴儿的哭声充耳不闻,她们感到婴儿是自己生活中的负担和烦恼的根源。由于婴儿对依恋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造成的伤害程度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人格类型并伴随他们终生。
一些母亲对孩子依恋需要的反应不稳定,有时候能满足孩子的需要,而有时候则不能。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多种的,如母亲的情绪不稳定,没有适应做母亲的角色,有时冷淡烦躁,有时呵护有加。或者一个爱护孩子的母亲却由于工作原因不能时时守在孩子身边,还有的母亲受了一些宣传的影响,认为不能溺爱孩子,不能要吃就喂,一哭就抱,有意识地训练孩子按顿吃奶的习惯,不到时间坚持不喂奶,任凭孩子哭闹等等。于是就形成了这样的情况,婴儿有时能得到他所需要的食物和呵护,有时候则不能,在其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他唯一所能做的事就是竭尽全力地大声哭闹。经过一段时间的哭闹后,他的需要终于得到满足。这样的孩子不能建立起一个稳定的安全感,并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观念,只有不断的哭闹才能得到他所需要的食物和爱护、才能生存下去。婴儿一方面使出全身解数,努力地用哭闹吸引母亲的注意,从而使自己的依恋需要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却又为自己受到冷遇而感到愤怒。母亲成为他的愉快与痛苦的同一源泉,他在生理和情感体验上的愉快、满足与愤怒、伤心交替出现。因而形成了他对母亲的爱和恨并存的矛盾情感。这种儿童我们称之为依恋儿童。
如果依恋儿的处境不能在后来的成长阶段中得到改变,他们的心理发育就会停滞在依恋阶段。他们在这一阶段中没有得到的需要将会成为其基本人格特征而伴随终生。在成年之后他们对依恋的需要始终存在,当他们进入了一个亲密关系时,这种依恋倾向就会突出地表现出来。我们会发现他们在亲密关系中的矛盾中心不满就是:“当我需要你的时候,你总是不在。”他们对亲密接触的要求似乎永无止境,每当他们认为自己被对方忽视的时候,便会感到被遗弃,就会愤怒,就会恐惧。他们往往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要求对方时时刻刻的关注,不能容忍丝毫的忽视和冷遇。他们总是在埋怨对方对自己不够关心,辜负了自己的爱,并总是试图用生气、吵闹和威胁等手段来迫使对方来关心自己,满足自己的心理需要,这和他们在婴儿时期用哭闹的方式来获得母亲的关心是一样的。由于强烈的不安感和对遗弃的恐惧,他们心中充满了嫉妒和猜疑,无论对方如何表白,他们还是难以给对方以信任。生气,哭闹,吵架,猜疑嫉妒都是他们表达爱的方式,归根结底,这是源于他们早年对母亲怀有的爱与恨的矛盾情感。
另一种母亲是持续的情感冷漠的妈妈,她也许本来就没有想要孩子,孩子的降临使她充满了奥悔和失望,她把孩子看做自己不幸的根源,或是一个错误行为的结果。也许她天性就反感孩子,正如当年她的母亲反感她一样。这种母亲对孩子在情感上是冷酷的,甚至很少愿意去抱一抱孩子,打骂孩子也是家常便饭。还有些母亲由于长期情绪处于抑郁状态,对孩子也是持续冷漠的。这种母亲的孩子我们称之孤独儿童,他们往往惧怕亲密的接触,虽然事实上他们也曾象其他儿童一样需要妈妈的爱护,但是每次对母亲依恋的渴望和要求都会导致心理上的痛苦, 因此婴儿自然而然地作出了一个痛苦的选择,回避一切亲密接触,并导致出了一个结论:我没有需要。他们不常哭闹,似乎很容易满足,给他什么就吃什么,并不要求更多的,并不在乎别人是否关心自己,似乎没有什么需要。他构造了一个不真实的自我,他们看起来很独立,实际上是否定自我的需要,恐惧与他人接触,其目的只是为了回避由此可能带来的痛苦。这样的孩子常常被认为是“好孩子”、“乖孩子”,妈妈为孩子早早就表现出来的“独立性”而感到骄傲,在后来的生活中,孩子的这种所谓“独立性”也许会受到社会的赞许,甚至他自己也会为自己的“独立性”骄傲,但是不幸的婚姻生活在等着他。
如果孤独儿童的生长环境不变,他在幼年时期的心理特点将随着他的成长而成为他的人格中的基本特点,成为一种在人际关系中,特别是亲密关系中的回避型人格。如同在幼年一样,他否认自己的情感甚至物质需要。事实上他不是没有亲密的需要,而是在幼年时期把这种需要放弃了。他们的性格通常是冷漠甚至冷酷的,缺乏对生活兴趣和追求。因为总是回避过多的亲密接触,他们显得似乎很独立。他们在配偶的选择上往往与依恋型的人有缘份,其中的原因很简单:依恋型的人往往较为主动,从而缩短了由于他的冷漠和退缩造成的距离空间,使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得以建立。当然,回避型的人在恋爱初期也会表现出一定的热情,但是一但亲密关系确立之后,因为过多的亲近仍然是痛苦和恐惧的,他的冷漠退缩特点就会浮出水面。由于性格特点,这种人在社会生活上较少物质需求,并富于独立和忍耐性,在事业上往往成功,为人们所赞许。但是他们的婚姻生活则通常是失败的。
综上,爱我们可以理解为人类对依恋关系无休止的需要。
人类这种动物从开始到现在,繁衍昌盛的原因就是我们从小到大的这种依恋感,这种依恋感才使得我们这个种族能够通过人有这种无休止的需要,使我们这个种族能够更好的发展。
这种早年的依恋感,我们可以像看小动物一样,那是躯体的不离左右的这种依恋。
可是我们成人以后,我们的心理上仍然给我们早年的行为上依恋是一样的,我们在心理上常常是需要接近那些更强壮,更智慧他人,获得我们的安全感,这跟你的生物学年龄是没有关系的。
我们最初的时候,我们产生强烈躯体的依恋,那是跟生存,跟我们自我的发育都有关系,后来长大成人,终生我们都会对某些课题,特别是强壮智慧在心理层面上产生强烈的依恋感。
而且我们来源于幼儿期这种特点仍然保留,那就是吞没的,是饥渴的,铸就了我们个体对依恋对象交往基本的策略,所以儿童期你用什么办法让这个课题能够全部马上来满足你的,那么我们会到了成人期以后,我们仍然保留这种基本的策略,这种也体验在我们的婚姻中间。
当你配偶的行为,如果跟你的想象不相吻合,你自然而然不会怀疑自己的内心的早年的满足特征,而是会怀疑对方行为的动机,就会缺乏信任、安全感。
甚至为了平息这种内心的不安全感,我们常常按照自己的意识层面上的给出一个理由,坚信对方的行为动机,而且哪怕对方的辩解,也认为越辩解越证明我想的是对的。
其实从心理学的角度,这是潜意识层面的付诸行动,这种有意无意的误解,会加重双方的挫败感,进一步加深两人之间的裂痕。
所以,我们从依恋这个角度,从我们人类亘古至今,一直永恒的主题,希望对更强壮智慧的他人,特别是指心理层面上的体验和象征意义的,这时候我们就会常常发现对方是达不到要求的。
三、爱是一种探究的行为
当孩子(18个月-3岁)的生存环境稳定,他们的生存本身已经不再是令他时刻担心的问题之后,特别是当他们开始能够自己走路后,周围的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是新鲜的,都在等待他们去探索。他们的兴趣从如何吸引母亲的注意力逐渐地转向了周围的世界,开始要离开母亲的呵护去探索他的周围空间了,这就是孩子的人生的第二阶段——探索阶段,或称分离阶段。
这时候的孩子一方面需要尝试着越来越多的离开母亲身边,从而证实自己日益增长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他们心中充满了对于未知的恐惧和失去母亲呵护的不安全,因此他们同时又要求不断地得到安全感。这是个矛盾的心理要求,父亲的角色这时十分重要,他应当耐心地支持孩子充满好奇的离开妈妈去探索他的周围世界,这个世界可能是客厅、厨房、厕所、门外边,甚至街道、公园等等,当父亲带着孩子离开母亲的视野后,再逐渐地让孩子离开自己。这时候孩子行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兴致勃勃地从父母身边跑开,但是马上又跑回来,投入母亲的怀抱,然后即刻又离开……,不断重复,不厌其烦。当孩子一离开父母时,即感受到了不安,特别是当父母不在孩子的视线范围之内时更是这样,他们需要立即回到父母的怀抱中去。这时,一个称职的母亲应该在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鼓励孩子的“探险”,她对孩子的各种“冒险”行为并不横加干涉,她对孩子显示出的独立倾向没有感到不安,她明白这是孩子成长必需走过的道路,但同时她也明白孩子此时依然需要安全感和依恋,所以她总是让孩子知道,放心地走吧,等你回来时,妈妈还在这里等你,等着听你有趣的“历险记”。
如果这一阶段父母教育的方式不当就会造就出两种不同类型的儿童:距离儿童和矛盾儿童。
有一些溺爱孩子的母亲可能在孩子的第一阶段(依恋期)做得较好,可以较多地满足孩子对依恋的需要。但是她在第二阶段上往往出现问题。她可能过分呵护孩子,生怕孩子出现意外而过多地限制孩子的行动。她们总是在冲着孩子嚷嚷:“回来,那儿不能去。”“回来,那儿会摔倒的。”这样,她就关闭了孩子通往外面精彩世界之路。她们这样做,可能出于爱护孩子的本能,但更可能是出于自己对遭受孩子遗弃的恐惧,和自己对孩子的依恋,她不能忍受与孩子的片刻分离。
孩子的反应可能有两种:一种是孩子拒绝回到母亲身边,总是设法与母亲保持一定的距离,逃离母亲的控制。另一种则是虽然人回到妈妈身边,但是情感却对母亲关闭了,即在情感上保持距离。我们常常可以见到一些孩子,他们允许妈妈抱,但同时总是把脸拧到一边,不让妈妈亲,他们最担心的是不要被妈妈控制和“吸收掉”。
从表面上看,距离儿童与孤独儿童相似,实际上他们是从根本上不同的,孤独儿童从不主动,从不要求任何东西,更不要求接触,因为接触总是导致被拒绝的痛苦。而距离儿童则不同,他们通常在依恋期适应很好,他们的依恋需求通常能得到满足,但是当他们需要离开母亲时,问题就来了,他们不害怕亲近,事实上他们也需要亲近,但是总是小心保持自己与他人的距离,他们害怕过于亲近,以至不能从母亲的控制中逃脱。
距离儿童长大以后成为回避型人格,他们的人际关系无论是身体还是情感都是疏远的。他们通过各种方法来回避家庭生活,如长时间忙于工作,喜爱经常出差的工作,喜欢参加各种室外活动,即便在家里,也总是埋头看书、看报、电视。周末宁愿忙于各种家务也不愿多坐下来陪陪自己的配偶。独立型人格需要自己的空间,配偶的亲密表示往往使他们浑身不自在。“你总是在控制我”,“你太粘人了”,“我需要一点自己的天地”,是他们经常发出的抱怨。他们与孤立型人格不同,孤立型人格否认自己对亲密的需要,而回避型人格则会正面显示他们对亲密的需要。他们最喜欢那种来去自由的关系,当他们感受到了自己对亲密的需要时,特别是当他们感到某种内疚或对遭到遗弃的恐惧时,便会从自己的小天地里走了出来,向自己的配偶频频示好,去取悦对方。当他们的需要得到满足后,特别是当他们感到了对方企图保待这种亲密状态,或对自己有进一步需求时,他们便会立即退缩,甚至生气:“你怎么没完没了?你的要求太多了。”迫使对方离开自己。等他们再次“出山”的时候,他们会“忘记”与对方之间的不愉快,会奇怪对方为什么如此不高兴。他们会试图改变对方的情绪,或批评对方对自己的冷淡:“我都没事了,你怎么还没完没了?”如果气氛不能得到改善,他们会再次走回自己的小天地里去。
回避性人格很难全身心地去亲近他的配偶,总是有意无意地保持与对方的距离,每当他们感到自己的个人空间受到侵犯时,就会立即退缩,与对方疏远。但是他们的疏远是有限度的,一旦感到有可能失去对方时,他们就会又试图接近对方,使对方陷入困惑之中。
回避性人格的另一个类型是我们常说的“花花公子”类型的人。他们需要不断地吸引异性的注意力,正如小时候需要不断地吸引父母的注意力一样,但是又不能保持与异性的关系。他们总是想方设法来获得异性的爱,可是一旦进入一种稳定的爱情关系,他们很快就会感到厌烦,因为他们感到了被控制和被“吸收”的威胁,于是就又想方设法摆脱和终止这个关系。同时他们对依恋的需要并不因此而消失,他们就又开始了另一段恋情。对他们而言感情是矛盾的,既有对依恋的需求和对被遗弃的恐惧,也有对独立的需求和对被控制的恐惧。如果一个母亲在孩子的依恋期不能满足他对母亲的依恋要求,又在孩子的探索期严重地限制了他对独立和探索的需求,那么她就很可能造就了一个未来的感情不专一的“花花公子”。
矛盾儿童的父母通常是那些缺乏耐心的人,他们总是想从教育孩子的负担中解脱出来,或者总是忙于其他事情,所以总是鼓励,甚至是强迫孩子过早地开始他们的探索和独立阶段,而忽视了孩子在离开父母之后又要回来以确认安全感的心理需要,使孩子在片刻的“探险”之后常常得不到父母的情感支持,从而破坏了孩子的安全感,使他们陷入寻求独立和依恋父母的矛盾情结之中,成为孩子走向成熟的“后顾之忧”。他们常对孩子说:“去,自己一边玩去!”“没看见我正忙着吗?”“你是个大孩子了,别老缠着我。”结果造成孩子对独立的恐惧,害怕离开妈妈,这些孩子需要不断反复地确证父母是否随时都在关心着他们,爱着他们,他们总是眼睛盯着父母,唯恐自己稍有疏忽,父母就会消失。他们需要父母时刻都在身边。他们使用一切手段来吸引父母的关注,眼泪、讲故事、问问题等等,但是,他们与依恋儿童不同,生气、哭闹、抱怨不是他们手中的武器,相反,他们知道如何通过讨好妈妈,作出好孩子的样子,或者找出各种借口来得到母亲的注意力。
矛盾儿童到成年后即形成追求型人格,他们总是想出各种方法去保持与配偶的亲密关系。与依恋型人格一样,追求型人格也惧怕被抛弃。但不同的是,如果说孤立型人格是害怕被“拉回家”,那么追求型人格则是害怕“害怕找不到家”。对追求型人格来说下班回到家看到家里的灯是黑的,早上看到配偶不在身边都是很难以忍受的。他为了能够保持与配偶的亲密关系,总是力图取悦对方,伺候对方,为对方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他们生怕与对方产生矛盾或不高兴,因为他们怕对方离开自己,所以总是设法安排各种共同的事情,如出外郊游、看电影、逛街、上餐厅、运动等等。他们总是压抑自己的需要,将对方放在首要的位置。他们不像依恋型人格那样总是在抱怨生气,他们是“贤妻良母”或“五好丈夫”,很少抱怨生气,总是努力抑制自己的不快,习惯于看着别人的眼色,生怕对方不高兴。可是他们的种种努力往往并不讨好,而是使对方感受到窒息,没有一点个人的空间。对于失去的恐惧常常造成猜疑和嫉妒,他们十分留意对方的行踪或者表情,对可能出现的所谓“第三者”非常敏感。这种人常常在暗暗地伤心落泪,感叹“活得太累”。
从自我心理学的角度讲,我们人终其一生,通过探究和控制,使自身的能量得以疏泄,自我才能得以生长。
换句话说,我们今天之所以长成今天的自己,那都是在一路靠自己不断的去对外界的探究,然后从而获得掌控感,然后再进一步探究,再获得掌控感,再通过这样的一种过程中间自我得以生长,所以探究和控制可以是指对外界环境探究和控制。
这种探究和控制本身就是满足,所以我们以这个自我心理学的观点来看,拿婚姻来说,我们跟另外一个人在一起,这个行为就是一种探究的行为。
如果我们能够朝夕相处,相濡以沫,这个行为本身就能够让我们满足,所以我们努力创造新的环境,努力地去和一个异性交往,从中更多的能够表现自己,更灵活的展现自己,然后通过确立自己的这种意向,以及性的意向,并且和一个对立的性意向的个体能够深入交往。然后特别还能够获得对方的认可,从而在心理层面上能够牢牢的获得控制感,和对认知的一种补偿感。
人格心理学这一点是特别明显,他认为这种探究跟我们的补偿很有关系的,所以,我们要跟他们确立自己在异性交往过程中,我们可以说确立自己的性意向。
并且跟一个,跟你的性意向完全相反对立的性意向的个体深入的交往,获得对方的认可,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在心理层面上获得控制感和认知的补偿感。个体就能将粗浅自我的感觉,上升为完整的自我意识。
在这个过程中,你逐渐知道自己是谁,常常说的,爱上你,那是因为我爱上了爱上你的自己,这个是爱,同时是一种探究,它是一种控制感。
当然这种如果是自我的发育不太良好,这种控制感就会超越边界和角色,或者有适应不良的那种自我的控制感和补偿感。
或者我们说的再深一点,能够确立人性,对人性弱点的理解能够超越人的局限性,从而更好地真实地生活在当下。
四、爱是一种自我实现
孩子(3-7岁)开始体验到了一个新的现实世界,他想要知道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人,以及周围世界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他开始了自我形成的生命历程。为此,他必须完成两件事情,这些都会在一生中影响到他与自我的关系和与他人的关系:
1、他必须在自己的内心里建立起一个稳定和持续的自我形象,以及一个稳定,持续的他人(主要指亲人)形象。
2、确定对自己能力的自我评价,从而确立自己的自信心。
在三岁之前,孩子在父母不在自己身边时立即感到焦虑和被遗弃的恐惧。大约在三、四岁左右,孩子的空间活动能力不断地增强,以及父母不在他身边的时间也越来越多,但他仍像以前一样,需要安全感。于是他就开始将父母的形象装进自己的头脑里,以便使自己在离开父母身边时仍然保持与他们的精神联系,保持着心理上的安全感,就象我们把自己的亲人的相片装在钱包里,随时都可以拿出来看一样。
由于孩子把自己从精神上与父母开始区分开来,也就是开始独立了,他立即面临的一个任务就是需要逐步地建立起一个关于自己的内心形象,即我是谁?孩子是通过游戏来完成这一任务的。他们装扮成各种动物、人物、卡通角色等等,来尝试自己是谁,自己不是谁?自己与其他人有什么相同,有什么不同,最终,各种动物、人物和卡通角色的特点经过自己的认同后组合成一个独特的个性特点固定下来。孩子在扮演聪明的小白羊、凶狠的大灰狼、可爱的小兔乖乖、狡猾的狼外婆、以及官兵捉强盗……等各种角色中寻找自我,形成自我。这时的孩子表现为非常地注意父母对自己所扮演的各种游戏角色的反应,希望得到父母的认同,并强烈地希望和要求自己的父母与自己一起来玩游戏。
在孩子的这一成长阶段,父母与孩子共同游戏,以及对孩子的游戏角色的反应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家长的反应决定了孩子将来的性格形成。明智的父母鼓励孩子尝试各种各样的游戏角色,对孩子在不同的角色扮演中表现出来不同的行为和性格都给予积极的反应:“小白兔,你跳得真好看!”“大灰狼没有吃到小白兔,现在一定饿了,快来吃饭!”当孩子的角色扮演得到父母的积极反应,他会继续尝试其他的角色来看看父母的反应。如果孩子在他的生活环境中有足够的角色和模型供他选择,而且他的选择都得到父母的积极反应和肯定,他就会将在各种角色中汲取营养,集各种特点于一身,形成一个非常丰富和高度个性化的独特人格。这时,父母应对于孩子的各种角色认同都给予积极的反应,而不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有选择的评价、批评,忽视或者禁止和惩罚孩子的各种尝试。
然而,大部分的父母对于这一阶段的孩子方法是有问题的。他们由于自己性格和价值观的局限,总是希望让孩子成为自己头脑中理想或希望的样子,因此往往对孩子包括游戏方式,在角色扮演中的行为,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性格特点以及行为特点进行不同的反应,有的赞同和夸奖,有的批评或忽视,甚至打骂和惩罚,用这种方法来塑造孩子。这样,孩子的人格就被按照父母的意愿来扭曲形成了。
很多父母,他们虽然在孩子的依恋期和探索期都能较好的满足孩子的心理需要,但是对于孩子在这一时期出现的“自我的诞生”并不欢迎,孩子的这种自我形成使他们感到了不安,因为这些可能不符合某些社会文化的偏见,或父母对孩子未来的期待。他们对那些孩子表现出来的不符合自己的期待和要求的行为特点和性格特点给予批评、拒绝、压制或惩罚,如“女孩子不要那么疯,丑死了!”“这些东西是女孩子玩的,你是男孩子,羞死了!”“不要这么闹,静静地坐在那儿才是好孩子。”好孩子应该这样,好孩子应该那样……于是,孩子的人格就分裂成了两部分,一个是受到父母和社会赞同和强化的部分,所谓光明面的部分;另一个是受到父母和社会否定因而被压抑下去的部分,所谓“阴暗面”的部分。从此,孩子形成一个单一的,片面的人格,不再是一个拥有完整的自我的人。孩子会本能地对自己的“阴暗面”感到羞耻,甚至否定了它的存在。孩子将自己分裂成了“好的”和“坏的”,他会努力地压抑自己的所谓“坏的”一面,表现自己的所谓“好的”一面,并将它作为自己唯一的自我形象固定下来。他总是在努力地控制自己,控制他的自然的人性中被否定和压抑下去的部分不要露出来,以免受到羞辱。
刻板的儿童到了成年之后即可能形成古板的人格,这种人性格固执,通常自我中心,缺乏灵活性,较少有感情的自然流露和缺乏同情心。他以自己的“精确的计算能力”和“逻辑性思维”以及高度的理智为骄傲,而以流露内心情感为耻。因为这种人格较适于技术工作,显得比较冷静、理智、工作认真、一丝不苟、计划性强,在社会的竞争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因此他们中的很多人常常事业成功,是公司或机构中的高层管理者或技术骨干。他们的这些性格特点也往往吸引了很多那些性格上较为感性、不理智、依赖性强的异性。但是一旦组成家庭,这些性格特征就成为配偶痛苦的源泉。他们也往往会选择一个与他性格相反的异性作为配偶,因为她的身上具有自己失去的那些人格特点,只有与这样的人在一起才会使自己感到生命的完整,即我们常说的“性格互补”。可是不幸的是,要不了很久,他就会开始不断地挑剔对方的毛病,正如他的父母当年对自己一样,不能忍受对方身上的自然的、自发的和任何看起来“不符合理性”的东西。在他的生活中,一切事情都应该是预先设计和计划好的,因此常常指责配偶:“头脑不清楚”,“自己都不知自己想要什么。”,“好好想想再说。”他们视配偶为自己的支配对象,他们通常情感冷漠,甚至不近人情。
他们最怕丢脸,过分强调自我控制,认为做人不要随心所欲,要有理性。他们把真正的自我深深地藏起来,于是显得很有城府。在婚姻中他们控制欲很强,固执己见,并喜欢用冷漠来惩罚对方。
另一些父母由于过份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或自己的情感生活,完全忽视了孩子的这种自我确认的重要心理过程,对他们的自我认同的游戏完全地不予理睬,不给予任何反应,拒绝与孩子一起游戏,完全不在意孩子在玩一些什么游戏,对孩子的游戏认为是幼稚可笑,不屑一顾,更不会对孩子在有些游戏中扮演的角色给与积极的反应。如果父母从不对孩子说:“嘿!我们的小花木兰回来了”,“你真是一个小精灵”……不参与孩子的游戏,孩子将无从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结果,孩子将缺乏自我认识,缺乏个性,不知自己是谁,不能形成明确的自我观念,不能清楚地区分自己与他人的区别和与他人的界限,在内心里也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自我形象。他们总是表现出多重人格的特点,并在自己的不同人格特征中间徘徊不定。他们情绪往往不稳定,常会无道理的一会儿高兴,一会儿悲伤,一会儿生气。他们害怕被别人忽视,他们最受不了别人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因为这样会使他们不能感到自己的存在。
这些孩子总是想得到父母和别人的注意,因此想尽办法表现自己,好象总是生活在舞台上似的,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正是这种过多地需要别人的关注和认可,造成了他们人际之间界限的概念模糊,也不能建立自己的界限。他们总是试图侵入别人的生活领域,也不能合理地保护自己的生活领域不被别人侵犯。
不被重视的儿童在成人后往往形成一种“扩散型”人格。他们常常会抱怨:“我不知道我是谁”,“我不知道我需要什么”,“你无视我的存在”……他们没有自己的思想、观点、甚至情感,总是附和别人的想法,别人的情感,而不敢成为真正的自我,象变色龙一样,随时会根据环境来改变自己的颜色。他们总是在察言观色,看着别人的脸色行事,总是过分地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和看法,对自我的认识完全依赖于别人的反应,他们的精力总是集中在如何能够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和关注,他们最怕被忽视、不被关心和关注,他们做人的标准是不要出风头,不要太有主见。他们总是努力地讨好和取悦对方,相信只要对方高兴自己就会得到关注、爱和幸福。然而无论对方给予他多少关注,他仍然在抱怨自己没有被重视,没有被爱,或没有被承认。他们总是在抱怨对方控制欲太强,情感迟钝,他们常说:“你从不关心我,什么事情都要按你的意思去做。”
孩子在确定自我的同时,或稍后的时间,通常从四岁开始,试图确定自己对外界世界的影响,看看自己的能力所能达到的范围和极限。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获得成功的程度取决于他们的自我评价。他们开始与同伴甚至父母竞争(如争夺关注),炫耀自己的能力。他们尝试做各种恶作剧,并注意观察父母的反应。如果得到父母的赞许,他们就会进行更进一步的尝试,直到受到父母的禁止或责骂,他们才会停止。
在这一阶段,父母的职责是鼓励、强化他们的各种尝试,同时建立明确的界限,什么是可以做,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如果顺利,孩子学习到如何正确的适应社会,并建立自信心。父母的价值观就会开始内化为孩子的价值观,并在将来的生活中知道他们的行为以及人际关系。
有些父母对孩子的尝试努力不是给与持续的鼓励和强化,他们对于自己孩子的奖励显得十分的吝啬,因为生怕孩子会由于得到过多的奖励而“骄傲自满”。当孩子考试得了95分而欢欢喜喜地回到家,向父母报喜时,他们就会说:“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你怎么不跟人家得100分的比?”
他们的孩子就会几乎每做一件事都在寻求父母的赞扬和奖励。如果没有得到父母的赞扬和鼓励,他们就会继续努力,直到得到父母的赞扬和奖励。由于父母的鼓励和赞扬是如此的不易得到,孩子感到永远不够好,于是永远在追求成功和赞扬。他们不能面对失败,成功使他们自大,而失败则使他们自卑和抑郁。但是无论多么成功,他们都不能享受自己的人生,因为他们会认为自己还没有足够的成功。
这样的孩子长大成人后,会成为一个狂热的竞争者。他们往往事业成功,蔑视道德,缺乏同情心。他们总是指责别人不努力,太笨。他们生活的一切目的就是竞争、竞争、再竞争。只有在不断的竞争中不断获胜,才能维持他们脆弱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因此不能容忍和承受任何失败。他们做人的标准是不要失败,不要犯错误,永远在追求完美。因为他们深信:“如果我是最优秀的,就会得到爱。”他们在婚姻中总是要居高临下,控制对方,家庭也是他们竞争的战场,而对家庭的支配权就是他们竞争的目标。他们倾向选择一个能力明显比自己差的人作配偶,一方面要求配偶服从自己,崇拜自己,但又同时不断地抱怨对方胸无大志,太笨。
有些父母从不给予孩子鼓励,总是在批评和指责。他们总是对孩子说:“你看人家xxx多聪明,xxx多优秀。”“这孩子好不了”“这孩子将来怎么办?”这样的教育是孩子不知如何表现自己的能力,即使表现出自己的能力也往往不被父母认可:“学习不好,歌唱得再好也没用。”“这都是些歪门邪道的玩艺。”……孩子常常产生强烈的无助感和敌意。他们从不公开地与他人竞争。他们表面上从不竞争,也不愿意参与那些与竞争有关的游戏,如象棋,扑克,体育竞赛等等。但他们胜利的方法是如何让别人失败,如背后说一些坏话、告状。他们为了避免失败或批评总是回避做出决定,却对别人的决定充满了不满或敌意,而且常常抱着幸灾乐祸的心理,等着别人的失败。他们缺少同情心和良心。他们回避一切竞争,却总是在抱怨不公平。
这些孩子长大后,如同他们小时候一样,不喜欢参与具有竞争性的游戏和运动。在人际关系中,喜欢当面奉承但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贬低和破坏别人的名声和形象,使别人痛苦而从不自责。他们通常从事低于自己能力的工作。从不公开与看起来比自己能力强的人竞争。而是表示无兴趣参与竞争,常说:“我从来不愿出风头”,然后通过贬低别人而达到自己的心理平衡。
他们在婚姻中表现为表面上顺从,实际上消极抵抗,或通过巧妙的手段来达到目的。他们总是指责对方太要强:“什么都要听你的”“你什么都要占上风”……总是抱怨自己被控制,自己的能力不被对方承认。
爱在探究过程中间不断地完善自己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的完善,也伴随着人际关系的成熟。
因此从这个角度讲,人类的爱和婚姻是个体某种程度的自我实现。
因为通过爱一个人,跟一个爱的人建立长久持续的牢固的关系,这本身就是一种自我的实现。
与其他个体发生爱的情感,那就意味着坦诚,从心理学上意味着比较少的防御,意味着把自己的自我认同和他人的自我认同融为一体。
自我认同是长期童年期发育,然后逐渐逐渐形成。在跟一个爱的人发生关系的时候,你要跟另外一个从小到大形成的自我,而且应该说是很不相像的两个自我,要变成一个自我,融为一体,这其中就充满着内在分裂的自我牺牲。
要把两个人自我的认同融合在一起,必须要去掉那些跟融合不相衬的自我,就意味着你必须有这种自我的牺牲,这种自我的牺牲主要是意识内在的分裂,就是说两个自我是理论上是不可能放在一起的,有一种内在的动力要把它分开。
这时候,只有靠个体去抑制内在的分裂,这样才能达到跟另外一个自我认同融为一体,这种抑制内在自我的分裂,那就要做出牺牲那部分跟融为一体不符合的自我。
这个过程中间,爱的双方都充满了艰辛,特别是两个自我认同相差悬殊的个体,特别是对于这方面具有某种创伤体验的个体那就更难,而每个人很少有没有创伤体验的。
那么在双方自我融合的时候,必然出现剧烈的冲突和阻抗,在日常生活中会使得出现各种类型的矛盾和冲突。
五、构建健全的家庭关系
爱,它是个体早年人际关系模式的重现。我们在儿童期,当我们孤立无援,当我们绝对的需要依赖我们重要客体的时候,这种跟重要客体日复一日的交往体验,使得个体逐渐在潜移默化内化了这种交往的模式,也就是我们说心理的行为模式。
因此在之后的发育过程中,在成人以后,个体不断的兼收并蓄,经过调整、整合形成了自己今后观察和评价重要客体,特别是配偶的也观察自身言行的参照系统。
这种外界的表现,对方的表现,跟你想象不一样的时候,你常常会歪曲事实,而不是修改自己的标准。
这种参照系统,我们评价外在的自身言行的这种标准,包括夫妻之间各自的责任、角色、表达方式等等,都有一个看法。
到达了承认期,我们就按照我们的想象在外界生活中去寻找,尽可能符合的人和事,依此跟他建立联系。
所以我们在寻找人的时候常常是按照我们脑子里的想象去寻找那个他,找到了以后,就把他当成他,这样跟他建立联系。
当然,事实上没有你找到的那个他会跟你百分之百吻合,这样我们就会产生无穷无尽的矛盾和误解。
也是因为我们有这种特征,所以我们通过目前对外在客体的选择,我们反过来,正因为我们去选,最后我们都能证明我们内心想的,就是我们早年形成的客体关系观。
这是一个死循环,你是按照这个去找的,找到了以后你来说证明我这样想是对的,所以一旦这个关系进入了恶性的循环,常常是很难收住。
如果我们过度的固着于自己的固定想法,特别是你童年期有过创伤体验,因此你就有一个未尽的事宜,你的内心就有强烈的忧失的情感。
一般情况下我们还会兼顾这个真实的情况,用现实来检验自己的想法对不对,当看到了某些事情,特别跟你早年的创伤有关系,这样你就会迷失方向,不再去顾事实怎样,不顾事实做出不尽情理的行为,最后使得双方造成深深的矛盾和误解,甚至酿成无可挽回互相的伤害。
每个人都会受到原生家庭的影响,因为在人的个性和性格的形成中,童年占据的影响是最大的,而且在你童年的时候,对外界的这些信息的吸收其实是无意的。原生家庭是我们整个人的人格、性格形成的最初的最原始的体验,是我们的生命塑造的最初土壤。所以我们的性格、情绪模式、行为模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在家庭当中最初的那个剧本,我们会受到父母的情绪、行为模式的影响,当我们反过来看自己与伴侣的关系时,发现非常像父母之间互动的关系,所以原生家庭对亲密关系影响巨大。
社会问题就是人的问题,人的问题关键在童年,童年的重心在家庭关系。
孩子的心理问题往往会滞后反应,依据精神分析心理学理论,童年记忆对人的心理特征成长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
现实中,绝大多数家庭主调是温馨、健全的,绝大多数的孩子都是聪明、懂事的。家庭教育中,普遍认为:孩子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肯定都爱自己的孩子。
可太多的实例告诉我们,家庭健全不等于健全的家庭关系,也不等于良好的家庭教育。
孩子在幼儿时期会需要与父母建立安全的情感依恋,所以良好的亲子关系至关重要。
“我现在的工作特别好,收入也很可观,但是我的孩子还很小,就是没有时间陪伴孩子,我该怎么办?”很多宝妈、宝爸会有这样的困境。
事业发展、创业赚钱,永无止境,孩子的成长关键期只有几年,错过了就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
宝宝很小的时候,妈妈自然会全力以赴照顾孩子,爸爸同样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做好育儿支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爸爸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给妻子足够的爱,尤其是在面对孩子的时候,更要关心和照顾妻子。
妈妈照顾孩子,爸爸关爱妈妈,这样家庭就会形成圆满的链接关系,而不是单向的中心关系,也避免了让孩子觉得“我是家庭的重点”,你们都要围着我转,形成自我中心。
随着年龄增长,孩子的情感会发展——他会“瞄准”一个人(通常是母亲),寻求情感慰藉,在得到满足的时候,就开始关注一家人,渐渐滋生出以亲族为联结的亲情。
产生亲情之后,又走出家门,跟小朋友融在一起,慢慢从小学到中学,建立起友情——这时候的友情往往是一生中最稳固的,他对朋友的情感依恋也达到了高峰。
当同伴发展好的时候,青春期性发育的时候,再继续长大,他恋爱了,这时又变成一对一的情感关系了。一对一的情感稳定,就要组建家庭,家庭一形成,他再有自己孩子。
到了这个阶段,人的情感会到达什么程度呢?有上下关系,即“父母跟我”,有横向关系,即朋友和爱人。还有向下的关系,即“父母和孩子”,这个人的情感立体,造就了我们常说的“上有老下有小”的状态。
所以我们说的“人的成熟”即是人对人生的各种情感都具有并维持在良好的状态。同时,爱的关系,伴随着责任和约束,人生之旅走向坚实。
人的心理发展有顺序,在遇到阻滞或障碍时,表现出的问题常常有滞后性,很多心理问题发生在青少年,甚至成年。
心理的问题一定要“往前看”,提前介入和干预,我们想要让孩子好好发展,一定要在他的婴幼儿时期做好功课。 未成年人是被动的弱者,所有的问题与陪伴在身边的成年人息息相关。
为人父母,首先你们给予他的生命,第二有为他提供发展的物质基础,第三,你能决定对他照顾的程度,第四,他的个性完全很大程度是你们造就的。
有这样一段话:胃口是喂出来的,脾气是带出来的,观念是唠叨来的,残忍是孤弱无助熬出来的,无耻是百般迁就溺出来的。
咨询室里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父母亲很有能力,事业有成,家财不菲。在他们有一天回到家时,蓦然发现儿子或女儿已经长高、长大,却总是逃学,惹是生非,沉溺游戏。家长开始管,却无奈的发现根本管不了。
家庭抚养绝不不仅仅是物质的,更重要的是亲自陪伴。
值得反思:
第一,给孩子挣钱、攒钱,不如陪伴孩子一起成长。
第二,将全部精力投身商场,不如拿出一些时间分享给孩子做人做事的努力。
在家庭教育的理念中,人性的教育比智力教育更重要。
很多家长经常关注的是,孩子学习分数怎么样,孩子上什么学校怎么怎么样,同事之间只要谁家孩子高考,就问考上没有?考哪个学校?其实智力在一定层面上是天生的,我们只能在此基础上添砖加瓦。
而性格是可以后天可为的:这个人可爱不可爱,能不能帮助别人,对别人是否有爱心,是否接纳自我,能不能敢于承担责任。性格是后天形成的社会行为方式。
一个人可以没有很高的学历,但是他很善良,这种善良既救别人,也能够成就他自己的福报。
保护孩子的前提是尊重,要给孩子自主的选择权。
很多家长从小也在被管制的环境中长大,不懂孩子也有权利,等到孩子长大叛逆,便又开始后悔,这种状况一定跟父母的失误有关。
一个从小没被尊重的,没有感受快乐的人,不会有健康阳光的心态。一个没有被亲人善待过的人,怎么会去善待别人?成年人给了他什么,他就回报给成人什么。
丁俊贵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