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微的人性》读书笔记(1)


犯罪人格并不是犯罪人都有的一种人格现象,在犯罪人群中只是极少数人才具有这种人格,这与他们基本社会化有关。这类人在早年因为基本社会化缺陷造成个人生存艰难,不择手段逐渐成为他们一种常态的生存方式,从而形成与违法犯罪相关的习性,加之长期与犯罪环境如监狱为伍,至成年便呈现稳定的犯罪人格特征。


犯罪人格者不同于反社会人格者,他们在童年期有着较为正常的心理表现,没有明显的无因而致的顽劣表现;相反,他们后来的犯罪行为大多有着明显的后天社会化缺陷问题,有行为问题的形成背景和条件,他们显然是长期生活在一个与违法或犯罪息息相关的环境中。



我认为法律也是这样,其实它不是针对一个人的,它事实上是对一个社会的规则,虽然你有道理,但是你也不能任性。


谈他的案件时,最关心的一定是他的家人,包括他村里的人,有的时候你把他剥得太干净的话,其实他的家人会更痛苦。


我认为这个知情对公众来讲没有意义。你可以不知道这个,但你应该相信我们的法律是公正的。被害人是很无辜、很痛苦的,可是有时候你有没有想到过犯罪者的亲人?应该说,当一个人做了很严重的犯罪事实以后,他就没有回头路了,而且要接受法律的处罚,甚至全社会都来声讨他,但他的亲人并没有参与这个犯罪,他们也不希望他出现这样的行为,可他们在社会上几乎得不到任何一点同情和帮助。


我们不要简单地愤怒,也不要简单地去斥责一些相关的人,而是应该去了解这个人为什么这样做。当我们了解他为什么这样做的时候,我们才知道怎么样让他今后不这样做。


生命的感受包括什么呢?不仅仅是说生命珍贵的问题,而是说做错“有关生命的事”就永远没有机会弥补,再聪明的人也是没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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