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不能缺失

教育不能缺失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

一所学校老师发现新购买的耳机和书法笔不见了。整个办公室的老师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发现钢笔、书籍、订书机、耳机和MP3等等,很多东西不见了。老师们去监控室调监控。通过监控视频,老师发现在东西丢失的时间段,有八年级的两个学生进入老师的办公室。老师通过仔细辨认,找到了这两名学生。在视频证据面前,学生承认拿走了办公室的东西。老师把这件事情告诉相关班主任和学校的政教处。可是,班主任和政教处没有任何的行动。老师们没有办法,只好亲自通过学生请来了家长。家长对于学生的这种行为感到气愤,愿意配合老师。在这个调查过程中,牵扯出这个班级的学生占到了一半,而且都是男生。学生偷窃的东西几乎是学校的整个办公室。学校的领导认为,不过教师拿一些笔和本子,没有必要大惊小怪。这件事情还是老师没有锁好办公室的门。家长配合一次,再也没有来学校。老师丢失的东西,还是没有办法找回来。老师们每一天下课之后,都会把这些学生叫到办公室进行询问,有时候,还会用棍子敲打。这几个学生相互检举,越来越多的东西被检举出来,但是没有一样归还。

这样的处理方式,感觉到没有任何的意义,对于学生、老师和学校都是一种伤害。没有一方能够站在教育的角度处理这个问题,都是利己的思想。

首先,作为学校,处理这样的事情,没有任何的推卸责任的借口。学校不存在小事。这个问题不是偷窃的物品的价值的大小,而是学生的行为。无论如何,学生多次进入老师的办公室拿走老师的东西,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而且也不是一间办公室,而是所有的。办公室锁与不锁,不是减轻问题程度的关键。没有任何一项法律法规规定,没有锁的房子的物品可以随便拿。面对学生的问题,作为领导想到应该是如何更好地解决,以便安抚老师的情绪,教育学生的行为?这种护短不是爱护学生,而是最残忍的伤害。学生有了问题,要敢于直视,要敢于去解决,而不是畏手畏脚做一个缩头乌龟。不知道领导想没有想过,这样的话语对于老师的伤害?

其次,作为老师,处理这样的事情有点违规。虽然学生已经偷拿老师的东西是事实,但是老师没有权利用武力的行为让学生承认。老师不能够体罚学生,这是明文规定。老师没有权利去审问学生。学校的相关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很让人讨厌,也不是老师私自行动的理由。老师可以继续向不同的机构申请,让相应的机构处理这样的事情。如果丢失的物品贵重,也不排除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权利。无论如何,老师不能够惩罚学生,这是大忌。

最后,作为学生,事情已经发生,应该坦白承认。面对已经发生的事情,可能有人背后让学生拒绝承认,而且出尔反尔。这是对学生的伤害。

教师办公室偷拿东西的行为,不是小问题,牵扯的面广,伤害的人多,不容的马虎。但是,切记粗鲁,让教育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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