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为人,应重在精神与价值

作者:骆紫盈

    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记叙了与朋友觞咏的快乐与他在其中的感悟与思考。在我看来,《兰亭集序》传达出来的价值观,应当是:生而为人,应重在精神与价值。

    王羲之享受精神上的满足。开篇,王羲之写了他与朋友一起吟诗、喝酒的快乐。他说:“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他快乐的源泉不在于那些音乐,而在于吟诗与喝酒的过程中的快乐。他只说了和他吟诗、喝酒的这群人,都是有道德有才能的人,并没有指名道姓,更没有点名这些人的官职,但他原本可以这么做。从中可以看出,王羲之关注的点并不在这些人的官职、权势,他只是单纯享受与这些贤人一起交流诗文,重在精神上的满足。

    王羲之执着于生命。在文中,王羲之以大量的笔墨写了自己的“悲”和“痛”。他感慨“向之所欣”,在不久后,也会“已为陈迹”,他意识到生和死是人生的大事,人总会有死的那一天,他痛苦于自己已经意识到人在世时存在的这种痛苦,却无法左右自己脱离这种痛苦。然而,他并没有因为这种痛苦而消极避世,而是执着于生命,承认生命的这种痛苦,然后努力提升自己的精神与价值,增加生命的密度与质感,他慢慢从痛苦转变为对生命的珍惜。

    王羲之的这种人生观,使他的生命与价值得到了延续。他写下的这篇《兰亭集序》,流传至今,仍被众多人研读,而其中所传达的“生而为人,应重在精神与价值”,是他留给后人最好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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