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1

“辩证论治”是中医学的基本特点之一,是中医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是中医理、法、方、药理论在临床实际应用过程的集中反映和具体实施。所以说,掌握中医辩证论治的方法及要点,是一位中医大夫必须掌握的技能,也是对症下药的重要依据。

1、中医为什么要辩证论治?

所谓“辩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到的病史资料、现有症状、体征通过分析、综合、归纳,判断为某种疾病性质“证侯”的过程。在中医里,有“征”和“症”之分。“症”指的是“症状”。比如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气短……等等。而“证”则是却是机体在疾病发生和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出现的病理概括,它包括了病变的部位、病因、性质,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虚实)等,更全面地提示了疾病的本质。

以感冒为例,常见的症状有发热、恶寒、头身疼痛等,但由于致病因素和机体反映性的不同,又常表现为风寒感冒、风热感冒和暑湿感冒等不同的“证候”。其中,风寒感冒证反映的是由于风寒之邪外束肌表,卫阳被郁,肺气不宣所导致的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身疼痛,咳嗽,痰清稀色白,时流清涕,舌苔薄白,脉浮等一类症候群。其病因为外感风寒,病变部位为肺卫,病变性质为风寒表实证。

所以,中医认识并治疗疾病是以“证”为依据的,其辨证诊断具有整体性和相对的灵活性,因此,它既不同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对症治疗,但又区别于那种不分阶段、不分主次、一方一药对一病的治病方法。

所谓“论治”,又称施治,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辨证是决定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治疗原则的选择是“论治”的关键,方药的组合是“论治”的具体措施,论治是中医理、法、方、药中“法”、“方”、“药”三个部分的具体实施。

2、中医诊病如何辩证论治

“辩证”就是指辨病证名称、辨病因、辩病位、辩病性、辩病势、辩病机等内容和方法。

1)、辩病证名称:

中医不但要辨“证”,而且还要辩“病”,但在辩“病”之后,还要辩明此病中属于什么“证”。中医对疾病的诊断命名,传统方法多数是以主要症状为病名,如咳嗽、心悸、胃痛、黄疸、水肿等。这些疾病,与现代医学相应病名所描述的临床症状基本相同,或者更确切地说,我国现代医学中类似的有关病名,是根源于中医著作里早有认识的一些疾病名称。此外,也有一些中医病名,其性质介乎于症状名称和疾病名称之间,如“心痛”一病,就现代医学名称来说,它主要见于冠心病、心绞痛,但心痛病又不仅仅见于冠心病。

2)、辩病因:

破坏人体相对平衡状态而引起疾病发生的原因就是病因。辩病因,即辩明由于何种病因(如外感六淫、七情内伤、饮食劳倦、痰饮、瘀血等)致病,从而为治疗提供依据。

辩病因一是可以从追寻病史中得知,如一般外感疾病,大都有感受风寒,或蒙受暑湿等病史;在内伤杂病中,饮食不节,可引起宿食和胃肠病等。但中医认识病因,主要以临床表现为依据,因为中医的病因学说,不仅是指致病因素本身,而更重要的是指各种病因作用于人体后,机体因发生“阴阳气血”的变化而出现一系列的特定证候。如《素问·至真要大论》:“诸燥狂越,皆属于火”、“诸暴强直,皆属于风”。《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湿盛则濡泄”、“燥胜则干”等。因此,中医可以根据疾病的临床表现而辩识出导致该病的原因,这就是所谓的“辨证求因”或“审证求因”。

3)、辩病位:

中医辩病,要辩识疾病的在表在里。表、里是辨别疾病病位内外和病势深浅的两个纲领。

病之在表或在里与病因有密切的关系。正如《景岳全书》说:“以表言之,则风寒暑湿燥感于外者是也;以里言之,则七情、劳欲、饮食伤于内者也”。表与里是相对而言的,就人体部位而言,皮毛、肌肉、经络、呼吸道在外,属于表;脏腑、气血在内,属里。在分辩表、里之后,在表者还要进一步辩识病在肌腠(卫分)或是肺卫同病;在里者还应深入辩识在何脏何腑或是影响到气、血、津液。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悲伤肺”、“恐伤肾”。说明过度的情志变化可以影响相应的脏腑,导致病变的发生。而有些疾病是先病在表,渐趋入里,或是表里同病,或是半表半里。

疾病无论在表在里,在经在络,在气在血,总是与人体的脏腑有关,所以,辩识病位均需联系脏腑,脏腑辩证是各种辨证的基础,是中医脏象学说在临床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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