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见证爱情的大多数可能(一)

你好哇,我是牧木,今天斗胆向你介绍一位我多年来的挚友——《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自认为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这部使他“整个儿被掏空了”的作品打破了诺奖的诅咒,写尽了爱情的所有样子。在这部小说里,马尔克斯严谨细致地将跨越半个世纪的诸多情愫融为一体,减少了自己以往写作的魔幻元素,使其叙述语言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孤单的 阿里萨

故事的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一位加勒比河运公司船主的私生子,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他外表瘦弱,内心细腻,性格敏感且十分执着。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送电报的途中偶遇外来富商的女儿费尔明娜·达萨,“正是这偶然的一瞥,成为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我想这或许便是斯滕伯格爱情三角理论中的激情之爱的最初原点吧。

匆匆一瞥之后,阿里萨每天清晨独自坐在会有费尔明娜经过的小道旁的长椅上,以一种天真幼稚的方式将理想化的概念归属于他心仪的姑娘。后来他终于鼓足勇气坚定地请求她收下自己的一封信“这种坚定他半个世纪后才再次拥有,而且为的是同一个缘由。”虽未立即获得费尔明娜的同意,但他获得了每周约见的承诺。在等待回信期间,为情痴狂的阿里萨备受煎熬——他腹泻,吐绿水,茶饭不思,夜夜难眠。或许这便是相思的苦吧,“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他的母亲如是说,而阿里萨的痴情伴随了他的一生(至少在精神层面)。后来在少女姑妈的默许与帮助下,两个人不断地通信,“把脑子都要耗尽了的”阿里萨那些激情澎湃的炙热的书信逐渐打动了费尔明娜,这个可怜的恋人所渴望的爱情似乎触手可及,两人一致同意愿意以两年为期将其纯真的爱恋升华为婚姻。

不巧的是,两者间的秘密恋情被发现了,费尔明娜的父亲气得发狂,决心拆散这对不知天高地厚的恋人。洛伦索·达萨的观念世俗而又务实,他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位出生上流的青年才俊,而不是一个又丑又可怜兮兮的电报员。可惜他用尽心思也无法说服正在热恋中的恋人放弃对彼此的执念,于是他采取了一种极端方式来训诫费尔明娜,他带着自己女儿去苦行。他们选择了难走的陆路去洛伦索的妻子的故乡,他们骑着骡子翻山越岭,同行的脚夫甚至坠崖而亡有时还遭遇到散兵的袭击。一路上的风餐露宿让从小娇生惯养的费尔明娜苦不堪言几近崩溃。而这正是她父亲想要的,他希望费尔明娜认清现实的残酷变得成熟清醒放弃那个傻小子。可是苦行并没有摧毁费尔明娜对恋人的思念,反而加深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因为它为阿里萨创造了一种绝佳的制造浪漫的条件。阿里萨,这个机灵的电报员,他利用工作之便,向费尔明娜苦行经过的每一个落脚处发送“言辞大胆”的电报,可谓是浪漫至极。在这次艰苦的远行中,阿里萨的信成了费尔明娜的唯一的精神依靠,她对阿里萨的爱也愈加深沉。

不过在这次远足中,费尔明娜的确成长了,她了解了表姐伊尔德布兰达那种没有未来的炽热爱情,听说了不仅没有爱情而且与爱情背道而驰也能幸福的婚姻,她与阿里萨之间的电报往来也不再是堆砌着憧憬和虚幻的海誓山盟,而变得有条有理,实实在在。逐渐的,在费尔明娜心中,阿里萨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恋人,而是当作可以托付一切的确定无疑的丈夫。他们之间的恋情就像一颗受炭火灼烧而红透了的玻璃球正在逐渐冷却,虽渐渐回归常态而显得更加真实,但却往往会因为些许微小的外力而显露出破裂的先兆。

  苦行结束后,费尔明娜回到城里,此时她已取得父亲的信任并坚定了与阿里萨成婚的决心。她在为将来新婚制备物资而出门采买的过程中,意外(以她的视角)撞见了阿里萨。她发现阿里萨这个文采非凡的年轻人脸色发青、双唇僵硬、眼眸冰冷、手足无措,像一个可怜影子。费尔明娜关于爱情的憧憬与幻想瞬间破灭。她发现自己被幻想愚弄了太久,于是果断提出了分手,她绝情地要求阿里萨归还过往她赠予他的一切物品,两个人的缘分就此了结,直到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之后。

这一切来得太过迅猛,正如当初阿里萨因为匆匆一瞥而爱恋上费尔明娜一样,费尔明娜也因匆匆一眼了却了两者之间的情分。费尔明娜的前后变化无疑令读者诧异,为何会在短短一瞬间做出如此决绝的决断?很多人说这些不过是见色起意与因色失意,其实年少总是伴随着诸多幻想,在恋爱中的两人都幻想着对方的美好想要保守一份坚贞笃定的爱情。与其说他们爱上了彼此,不如说他们爱上了那种体验爱情的感觉。费尔明娜在苦行中逐渐成为了自我意识更强烈的独立个体,而阿里萨依然沉浸在理想化的爱情里,因此他们的久别重逢无疑是伴随着巨大的撕裂感的。更何况费尔明娜一路上在与他人互为镜像的学习中,已经意识到爱情不能脱离生活而存在,更何况她当时已经不能确定那种感觉是否能称作爱情。这很煞风景,但却很真实。

“某些人的爱情,只是当时的一种情绪。如果对方错将这份情绪当做长远的爱情,是本身的幼稚。”而用情至深的阿里萨却用这“幼稚”坚守了这之后的五十余年。他愿意站上唱诗楼的首席位置,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看她的长裙轻轻飘动;他会偷食院中花坛里的栀子花,以了解费尔明娜·达萨的味道;他相信圣何塞号沉船的宝藏并出海寻找,为了他那臆想中的婚姻。后来他的癔症愈加严重,只因为得奖的诗歌会被她吟诵,他便年复一年参加诗歌比赛;用将近一年的时间缠着一位餐厅主人,不惜一切代价买下一面昂贵的大镜子,只因为他爱恋的形象在那镜子上映了两个小时之久......我想他一直怀有这份执念不是因为他对过往的初恋多么不舍,而是因为他希望终有一天能与费尔明娜携手终老(或许这是蔡氏效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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