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1


A项,考查相对责任年龄。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八种罪包括法律拟制来的八种罪。所谓法律拟制,是指原本不符合此罪要件,但法律硬是按此罪论处,特事特办。法律拟制来的抢劫罪,共有3个: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第269条(事后转化抢劫),第289条(聚众“打砸抢”中毁坏、抢夺财物定抢劫)。


        原则上,14至16周岁的人犯这些拟制来的抢劫罪,负刑事责任,定抢劫罪。


        例外:刑法第269条事后转化抢劫,这是法律拟制来的抢劫,原本15周岁的人也要对此负责。但是,司法解释规定,15周岁的人对此不负抢劫罪的责任,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则负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责任。该司法解释属于特殊规定。


        本题中,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以抢劫罪论处,应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抢劫罪的数额是3万元。17周岁的抢劫罪数额是2万元。加起来,抢劫罪的数额总共是5万元。A项说法正确。


        B项,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了他人财物,建立了自己的占有,就是受贿罪的既遂。既遂后,如何处置,不影响既遂结论。例1,官员收受了他人的转账支票,没有提取现金的;收受购物卡后,没有购物的,都不影响既遂结论。例2,官员收受贿赂后,将贿赂用于公家事务、公益事业,不影响既遂结论。例3,官员收受贿赂后,向对方回赠财物的,不能从受贿数额中扣除回赠的数额。


        本题中,乙的受贿罪的数额仍然是15万元,不能扣除3万元。B项说法错误。


        C项,当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表明此时诈骗罪既遂,既遂数额是6万元。当第二次诈骗12万元,表明此时诈骗罪既遂,既遂数额是12万元。此后如何处置这些既遂资金,不影响既遂数额的结论。因此,事后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不影响既遂数额的结论。两次犯罪数额加起来依然是18万元。C项说法错误。


        D项,(1)销赃问题。盗窃到财物后又销售的,因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不再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如果通过销售行为欺骗他人财物,侵犯新的法益,则还要定诈骗罪,数罪并罚。


        (2)诈骗罪的欺骗内容。对事物的评价分为事实判断和价值评价。事实判断,能做真假判断。价值评价,不能做真假判断。例如,“真善美”中,“真假”判断是事实判断。“善恶”“美丑”是价值评价。诈骗罪的欺骗是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这表明,只能就事实判断进行欺骗。就价值评价进行欺骗,原则上不构成诈骗罪。


        例1,婚介所老板狗剩欺骗顾客狗蛋:“交1万元会费,给你介绍貌美如花的女子相亲。”狗蛋交了钱,发现相亲对象小芳比菜花还丑,控告狗剩欺骗。狗剩不构成诈骗罪中的欺骗,因为美丑是价值评价。假如,狗剩欺骗狗蛋:“交1万元会费,给你介绍单身女子相亲”,狗蛋发现来相亲的小芳已婚,或者发现来相亲的小红是个男的,狗剩构成诈骗,因为这些事项属于事实判断。


        例2,甲声称自己的产品很美观、很便捷,不属于欺骗。


        本题中,丁夸大手机功能,将6000元的手机以1万元卖给他人。官方答案认为丁不构成诈骗罪。这表明,这里的“夸大”功能,是指将手机功能说得有多好、有多棒,是夸张的意思。如果手机没有某项核心功能,谎称有,则属于欺骗。例如,丁欺骗买家:“手机的摄像头拍照很好”,实际上没有摄像头,则属于欺骗。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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