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

你说你怕你不来找我,以后我们的人生怕是不会再有交集了。

很久以前,你问过我,张爱玲是不是有一篇文章,里面有红玫瑰,白玫瑰,蚊子血,朱砂痣。

我回:《红玫瑰与白玫瑰》。

那时候我已经对张爱玲的“出名要趁早”产生了严重的怀疑,对庆山和木心迷地不行。

她在文学上的天赋,仿佛源自于人格上的某种缺失,强烈无张力的情感,横冲直撞不管不顾所以看起来也就自成一派,文字裹着凛冽清冷却又入尘俗世的气质。

那时候,我与你,大概是好朋友。

我一遍又一遍看《看见》。你对这本书有抵触,看了不太舒服。

所以你见我看这本书,语气大概是不欢喜的:“你又在看这本书。”

我喜欢的单纯,与你爱的简单向来不同。你偏爱不假思索,我走的云淡风轻大多都是基于深思熟虑权衡利弊。你拒绝接触人性中的那些黑暗面,我却几乎是完全张开自己的双手去拥抱它,我崇尚的是穿过复杂与黑暗,最后坚定地选择简单与光明。

对我来说,这种简单才是有韧性的,经得起打击。我不喜欢自己脆弱。

趁自己还记得,就多记录一些。

再过一段时间,我怕我把你忘得彻底。

我忙碌着,凭着感觉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却并不求钱财。最近我才明白过来这是一种很不安全的生活方式。

你对我的忙碌向来有小意见。

忙到有时候一天的学习工作时间超过14个小时,在凌晨挤上去另一个城市的车,每次在路上的时间就能耗费掉整整一天。

你很好。脾气很好,人也很好。你期待我活得轻松一点,别把生活排那么满,我慢慢去做了,你抱怨我冷漠无情,我慢慢去做一个热心的人,对不起,但我还是我,我太容易丢掉一件东西了,也太容易弄丢一个人了。

你希望我留在你身边,我做不到。我喜欢简单的生活方式,不喜欢执着于一份情感。强烈的爱和恨,非要谁不可的桥段,对我来说太累了。我是一个爱旅行的人,一个轻巧的电脑包,和一个永远向我打开门的家,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我向你发脾气,你向来不恼不怒,反而是开心的。我猜测大概是因为我平时对你的任何语言任何行为都很平静,你觉得我对你生气是在乎你的表现。你简直是这个世界上脾气最好的人。

你亲近一个人的方式,我很费神地去理解,最后还是给不了你想要的回应。迟钝的我大概让你积累了足够的心寒。

不过,幸好你的花心让我对我们的分离没有内疚感。

男生女生的思维很不同。以前我试图从男女差异去解开脑海中的一团团棉麻。最近在《心理学导论》中看到一句话——“个体差异远大于性别差异”。既然如此,又加上世间所有都被无知的人类无知地定义,那就算了吧。

理解是一个过程,不是一个标志。况且,思维上理解了很多时候并不妨碍行为一往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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