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致死,谁该为年轻的生命买单?

杀人不用偿命?还不负刑事责任?还有天理吗?

今日一则消息又上热搜: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4岁的赵兵被8个男生杀害,而案件宣判时,有三个人因为不满14周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另外五名年满14周岁的少年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重的才被判处四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1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经过一番资料查找,了解到:八名男生和被害人赵兵是同一学校的同学,在校期间经常欺负赵兵,觉得他善良好欺负,对他各种打骂,还拍下视频发到班级群里以此取乐。

最可悲的是:被霸凌这么久,没有一人出来维护正义。是的,这就是麻木不仁的中国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班级群里一定有老师,有其他同学吧。却没有一人出来制止!默默的看着这一切发生,直到最后赵兵被逼死在诺敏河。

古人有云: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那么问题来了,是谁给了这些孩子作恶的特权?

2校园霸凌,是谁给了任性的特权?

记得某次带孩子出去玩,就看到一位家长对着自己的孩子说,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就揍他,往死里揍。当时听了这句话,心里真的一阵恐惧,这孩子长大还得了啊。

我们自己的孩子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记得还有一次,我家小朋友看到别人的皮球很好玩,就过去抱了一下。一个大她两三岁的男孩冲过来,一把就把我家孩子推倒在地,我家孩子站起来之后,那孩子又抓着我家孩子领子,准备大打出手。可他身边的父母不但没有制止,也不问青红皂白,一脸恶狠狠的样子,就好像在说:“上啊,弄死她,让她好奇心重,抢别人的玩具。”我立即挡在闺女面前。

这样的父母教出来的孩子,长大了都是祸害。因为他们的心里没有丝毫的善念。

3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字经第一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人在刚出生的时候就像一张白纸一样,父母就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我们最先接触到的也是我们的父母,我们从小看着他们的一言一行,学习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潜移默化的接受他们的教育。

可是教育孩子是门学问,有一部分家长自己不但不学习这门艺术,还把教育孩子的事情完全交给了学校。

日本某位教育学家就说过,父母这个职业不经过学习就上岗,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有些家长自己都没活明白,也不知道怎么教育子女,只知道自己的孩子不要被欺负就好。

大多数父母们觉得把孩子送往学校,交给老师就高枕无忧了。而号称教书育人,蜡烛一般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一般的存在,遇到这种霸凌事件,看见也只是默不作声,因为他们的思想里根深蒂固的有一个想法就是:男孩子调皮一点以后才能成大事,哪个孩子不是打打闹闹长大的呢?再说了:欺负的又不是我的孩子,管那闲事得罪人干嘛呢?

写在最后:

回到文章开头的,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中国人做事凡事都讲一个度,调皮到什么程度叫作恶呢?

个人认为:当你看到一件不正当的事情发生,没有制止,没有报警,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这就叫做恶。当你看到别人善良了,你就觉得可以随便的欺负打骂,甚至拍视频,这就叫做恶,随便的对别人取笑,这就叫做恶。严重伤害到别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这就叫做恶!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冷漠的看着这个世界,如果有一天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而周围也是一群冷漠的人群看着你,你会做何感想?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我们做的每一个微不足道的善举最终都会帮助日后的自己,我们满不在乎的一个小恶或是对他人的冷漠,取笑,也许就是日后给自己埋下的伏笔。

另外对于赵兵的故事,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取消年龄制,只要杀人了,不管多少岁,就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或者株连九族,让他们的父母一起接受再教育,让社会少一些悲剧发生。你怎么看,评论区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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