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心安处是吾乡》

                 

    来洛数载,从一个少不更事的乡村丫头到为人妻人母。回首,路漫漫,吾心亦操劳 。日子里有苦中作乐,有喜忧参半。其实生活中少了这些调味料,那怎叫日子呢?红尘作伴,风雨同舟,这一路上写满了长长的回忆……

      我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娃,毕业后又回到我们当地做了一名乡村教师。与先生认识经媒人介绍的,当时彼此一见倾心。唠不完的嗑,一见就欢喜,这就是爱情吧。没过多久按照当地的风俗便办了婚事。先生在城市工作,新婚一别,又是几个月。我们只能在电话里倾诉相思之苦。结婚第二年的暑假,先生终于要带我走出农村。我也欣喜若狂,大城市这个字眼从此走入我的生活中。 初来此城,百感交集。灯红酒绿、车水马龙把这座城市衬得乱糟糟的,顿时看得我眼花缭乱。这是我心之向往之城吗?随后先生把我安顿下来 ,但我的心却不是滋味儿。因为迷路,对周围环境的陌生,还有对身边人的恐惧,那时一刻都不想停留在这座城市。还好有先生在身边陪伴,在他闲暇时带我慢慢接触它,认识它……其实任何一种事物,只要久了就会对它产生一种情愫,慢慢我适应了这座城市的节奏。

    相看两不厌。人啊,在某一个地方待久了,心情会随着时间在变换 ,推开窗户觉得每天都是那么新奇。连空气中的各种叫不出名字的混合味都是新鲜的。好像日子在召唤我向前。我当时在想我已经准备好了步入城市的步伐中了,说干就干 。绝对为那时的冲劲儿打call 。第一次投身于做买卖的狂潮,完全瞎子过河啊!没有经验也没有多少钞票,我只顾一股脑儿的钻进去。摸索着自己开了一间鞋子铺,早出晚归,细心地打理着店里的每双鞋子。可能是天时与地利的吻和,一年干下来没有亏损。于是我对此城的情愫又增加了几分。爱上了一座城,就像爱上一个人一样,它的每一个角落你都会喜欢。就在那一年,上天赐予我一个健康的宝宝。有了闺妞儿,我的生活中又多了几许乐,几许甜,几许愁。一个人带着娃做生意,我真不敢多想。孩子与事业怎可完全兼顾?经过我和先生再三考虑,毅然而然抛弃了这个店铺 ,用心经营一年,多有不舍 。为了孩子,实属无奈。

      成长的印记。当一个人与社会脱离久时,对城市陌生时,是不敢再面对它 ,很想逃离。独自带娃,面对的困难重重,最让人记忆犹新的不是喂奶,洗刷的困难,而是娃生病时我失落的一无所知。由于先生白天忙于工作,我全职带娃,按理说时间分配是合理的。但当时我完全像一只无头的苍蝇,迷失了生活的方向。心里越害怕,孩子反而越生病。一个人带娃的日子可以用痛苦不安来描述。决定带娃离开这座城市,又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农村老家,漂泊无定的心终于安静了下来。有了母亲的悉心照顾,我们娘俩的精气神越来越好。闺妞儿的小脸吃得像吹了气球似的了。常言说:能吃能喝的娃不生病,真是长得一天天的喜人。可以说闺妞儿三岁以前的幼儿生活是在农村姥姥家度过的。

    重归此城。母亲告诉我,你出嫁了,有了自己的小家,孩他爸一个人在外也不容易,回去吧。在母亲的几番说叨下,我最终还是要离开她――为了那个小家。 我和孩子走时,能看出母亲心里的不安,背着我还偷偷抹眼泪。难别离 ,也不想别离……一个人的心可以不老,但你的容颜抵挡不了时间的摧残。我应该庆幸三十岁有了自己的小家,这也算是"三十而立吧。闺妞儿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还好户口随先生落户于此城。之后的一段时间都在思考是继续做教师还是另寻它事。一直没有合适与我的工作,不是与孩子时间冲突,就是不能两厢情愿。那种落寞、恍惚的日子一直伴随着闺妞儿读完幼儿园。不折腾不成人生,我先生算是对生活敢于说“不”的人。又逼了自己一把,他把自己几年的积蓄又拿来做生意。其实我们通过那场生意的惨败总结出来:商场真真切切酷似战场,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干生意的,稍不留神就会伤痕累累,不经一事不长一智。生活中每一次的跌宕起伏,都会让人更清晰的认清世界,珍惜生活。在我们日子最困难时,迎来了我们的二宝石头娃。看吧,生活总是会给你惊喜的。虽然生意的失败,先生工作上的失意,但家里一男一女俩娃组成了一个“好”。这岂不是人生一大喜事儿?哪有什么岁月如歌哪!这就是一半苦一半甜人生吧。

    心安此处。在无人问津的岁月里,是自律、坚持、自我反省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沉淀了这几年,当然性情有所改变。人总要学着成长,不光是为了孩子,还要对待起自己不白活的心。父亲也常告诫,人总要苦一阵子,哪有一帆风顺的一生啊?不栽几个跟头,能长大吗?是啊,在跌倒处再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土,给自己一个微笑  ,日子还要继续。这些年我内心的孤傲、愤世,慢慢被时间磨下去了。物质上的好与坏已不是我的全部,它也左右不了我的心情。拿平常心对待身边的人和事。没有诗和远方,我依然乐得自在。遥看这些年,在这座城里我得到过爱,我失去过财富。在得与失中,我更幸福与自豪是:自己拥有了一个属于我的家,有他,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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