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EO企业通关便利的背后是海关后续监管的加强, 在简化通关环节手续、提高通关效率的同时, 海关将监管重心向后转移, 加大后续监管的力度。因此, AEO企业既要充分利用通关一体化及信用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 充分地享受“政策红利”;又应对潜在的风险予以充分的重视, 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防患于未然。
关键词:AEO; 信用管理; 风险防范;
信用管理
一、AEO企业的政策背景
海关总署分别于2018年3月、4月分别出台了海关总署令第237号令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 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2号公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 相关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颁布对新的通关制度下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不难看出, 近年来海关总署实施AEO认证制度改革的本质是逐步引入风险管理理念, 将进出口的风险点进行后移, 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和自律管理, 促进行业企业良性、有序、健康发展。“AEO”已成为全球贸易的“绿色通行证”, 认证企业特别是高级认证企业可以享受在进出口通关中的各种便利政策。较低的查验率、报关手续的简化、国际AEO互认中的通关便利等, 种种利好措施都为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推动国内外通关环境的良性发展。但是AEO企业通关便利的背后却是海关后续监管的加强, 海关监管由前期监管变为后续监管。在简化通关环节手续、提高通关效率的同时, 将监管重心向后转移, 加大后续监管的力度。因此, AEO企业既要充分利用通关一体化及信用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 充分地享受“政策红利”;又应对潜在的风险予以充分的重视, 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防患于未然。
二、海关新旧信用管理制度对比
海关《信用管理办法》于2018年5月起施行, 这是自2014年12月《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对比新旧海关信用管理制度, 可以看出, 新的《信用管理办法》扩大了适用范围, 在信息采集与公示、认证程序、标准上进行进一步的规范与完善, 加大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三、我国AEO认证企业现状分析
中国海关自建立AEO制度以来, 发展迅速, 截止2018年5月, 我国已与新加坡、韩国、欧盟、瑞士、新西兰、以色列、澳大利亚等35个国家和地区海关实现了AEO国际互认。当前, 我国AEO认证企业享受海关创新业务的支持, 在进出口快速通关、价格备案、汇总征税上享受对应优惠待遇, 促进企业发展, 备受进出口企业关注。目前, 各进出口企业发展运行中, 海关AEO制度建设和管理良莠不齐。依据“中国海关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数据显示, 2017年上半年, 全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3321家, 一般认证企业3.5万家, 一般信用企业98.5万家, 失信企业4315家。截至2018年5月, 全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3223家, 但失信企业却达5492家。下面从几个案例来看我国AEO企业在认证中的现状及问题。
惠晶显示科技 (苏州) 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屏的剪薄加工。公司起步阶段是一般信用企业, 开展加工贸易过程中必须缴纳一定的风险担保金。因了解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新政的便利措施, 公司着手完善内部控制标准, 建立安全财务标准等, 并向海关递交了“一般认证企业”申请。经审批, 惠晶显示科技 (苏州) 有限公司从南京海关隶属张家港海关领到了“一般认证企业”证书, 企业信用资质大大提升, 享受认证企业优惠政策, 经营成本明显下降, 给专业从事加工贸易的惠晶科技带来近千万元的流动资金。
因为一票保税加工贸易货物“高报加工贸易单耗”而涉嫌走私, 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则尝到了“失信惩戒”的滋味。2016年, 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高报加工贸易单耗”由一般信用企业降级为失信企业。随之而来的是, 此公司每一票进出口货物都需要接受海关查验, 给企业通关和日常业务开展带来惨痛的教训。随后, 该企业积极配合当地海关整改, 根据海关相关规定, 在一年惩戒期满时被批准回调到一般信用等级。
由以上案例可以看出, 海关AEO认证对企业的通关和发展至关重要, 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AEO企业认证实施动态调整制度,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 对一般认证企业不定期重新认证。而实践中重新认证的高级认证企业通过率只有不到40%, 有些企业自动放弃了再次认证, 因此, 长久保持高级认证企业并非易事。
四、AEO企业如何防范通关风险
但是, 认证制度并非一劳永逸。新的信用管理体系下, 海关风险的管控分为前期准入风险管控和后续税收征管风险管控, 海关加大了稽查、核查和侦查力度。因此, 要保持和维护企业的AEO信用等级, 企业必须要提前做好准备, 防患于未然。严格按照AEO认证后后续管理相关规定, 规范化管理企业, 提高企业通关效率和综合竞争力。
(一) 加强AEO认证制度建设和有效执行
在实际AEO认证工作中, 海关认证不仅只是看制度, 更重要的是全面了解企业的各项制度是否符合海关认证要求并且是否被有效执行, 并且执行的过程要可查询可追溯。海关去实地认证时, 往往从企业各种实际行动中去鉴别企业的制度是否被有效执行。因此, AEO不是海关认证出来的, 而是企业自己做出来的, 必须加强企业的AEO认证制度建设和有效执行。在企业实际工作中, 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企业流程优化, 将优化的流程固化到制度中, 并有效执行。
(二) 加强AEO认证企业后续管理
企业获得AEO认证后, 还应认真执行企业向海关通过的各项认证制度。尤其要注意进行常态化内部稽查和审核, 解决有可能导致企业信用等级降级的问题, 保持和提升企业关务管理水平, 方能保证在后续的重新认证或不定期认证获准通过。此外, 企业应定期自查, 及时发现日常工作管理机制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调整纠正。增强定期自查意识, 在自查行动中, 可专设岗位对运输工具、货物以及报关数据等重要风险项目进行全面对比检查, 将避免可能出现的错误和风险。
(三) 提升AEO认证企业进出口风险管理水平
“通关一体化”的全面实施, 使得进出口企业在通关环节遇到的问题将大幅减少, 甚至在通关时感受不到海关的存在, 但是海关对中小企业的监管主要是把工作重心放在后续稽查上, 我们切不可忽视海关稽查的风险防范, 否则将使企业陷入高危风险中。海关稽查不同于前期监管的重要特点是对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全面核实, 不再局限于某一票货物, 一旦发现问题, 将导致更大范围和更加严重的处罚, 企业的风险防范当然也要更加全面。因此, 企业是否拥有高AEO信用等级将成为海关稽查的重要依据。对通关作业实施各环节风险认知不足或者即使认识到风险也不采取措施进行预防规避是造成大部分企业违规受罚的主要原因。
(四) 及时与海关沟通, 积极配合海关开展工作
必须充分认识《海关稽查条例》中“主动披露”这一措施, 若出现问题, 及时、主动向海关如实报告自身不良及违法行为, 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主动披露”有利于企业积极开展自律, 有效解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企业即使发现自身过错也不愿或不敢主动向海关报告的问题。因此, 企业应在日常工作中对照海关监管规定, 全面核实自身业务, 在发现自身存在违规情况时, 可迅速整改, 并在第一时间向海关披露, 以降低被处罚的风险。
综上所述, 进出口企业既要全面认识改革, 推动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 尽享改革红利;更要准确把握改革方向, 对风险予以高度重视, 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避免由于认识偏差导致企业利益受损。企业必须及时转变观念, 有针对性地预防和化解风险, 提升企业自身关务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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