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 哪有那么容易能做到理性

感性的判断是轻松的,瞬时间就可以完成的;而理性的判断往往是一个并不轻松的过程,常常是受到质疑的,甚至是诋毁。

这是二刷《十二怒汉》最深切的感受,每次看完都是意犹未尽。

面对一个来自贫民窟的18岁的孩子,早已有犯罪记录的人,在证人、证据都存在的前提下,法院做出有罪的判决似乎是很合理的一件事。影片的场景就是一间供陪审团12个人讨论的房间,没有华丽的场景切换镜头;就这12个人的讨论、投票、争论的过程,完成了一件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事,判断这个孩子无罪。

陪审团中的8号,最开始的投票是无罪,也是唯一的一位。一个唱反调,孤军奋战的人最后胜算的概率能有多大?说服其他11位人,哪有这么容易?但最后他成功了,凭的是什么?有人说是公正,有人说是信仰,而我认为一切的归功都是源于理性的思考后的判断。

在一群人表现出特立独行并不是一件难事,一味地刷刷存在感除了浪费自己的时间和注意力之外,最终得不到任何的意义和价值,甚至大多数都是让自己栽跟头;而在一群人中做出特立独行且正确的观点,行动过后最终带来的价值收益也是巨大的。这里的正确是需要经过自己的独立的思考和理性的分析,过滤掉那些迷惑人心的表面信息,筛选出那些真正有价值的信息。

当自己筛选出的信息资源得出的判断与大多数人的说法不一致时,自己选择是用行动去捍卫;还是选择妥协,与周围人一样,大多数人都是会去选择后者的,因为这会让自己很舒服,并且还不容易出差错,而选择前者是要付出不小的代价的,坚持的过程中会时常伴随着痛苦,弄不好还满盘皆输,遭人笑话。

难得可贵的是,8号陪审员始终在坚持自己的判断,并一步步地通过分析证明着自己判断的合理性及合理的怀疑态度。这也伴随着影片的始终,不仅让我们看到了陪审制度的合理性,更让我们感受到了人性中最温暖、最有希望的部分,即对真相的尊重和对生命的敬畏。

如果当时自己是12人陪审团其中的一员,自己会投有罪的一票。这就要扪心自问一下为什么?

陪审团中的3号,因对自己的儿子持有偏见,将这种感性的色彩带进陪审的过程中,所以自己潜意识开始就认定了这18岁的孩子是有罪的,就应该受到惩罚,这好让自己的心理得到慰藉。影片的最后撕掉儿子的照片失声痛哭的那一刻,看到了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往往经不起考验。

陪审团中的10号,因对贫民窟这类人持有偏见,认为他们犯罪是理所当然的,劣根性的存在,根本就没有争论的必要,所以他会漠视大家合理的怀疑,甚至认为是不可思议的。

陪审团中的7号,就是墙角草的存在,靠的是自己的感觉,没有根据地随意投票。

……

哪有这么容易地做到理性,我们会因为一己之见而全盘否定或是肯定一个人;会因欲望而渴望自己成为一夜暴富中的漏网之鱼;会因医生的态度不好而否定其高超的医术;……

弗洛伊德提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分成三个部分,第一个叫本我,第二个叫自我,第三个叫超我。本我和超我之间,是兽性和文明之间的冲突,是感性和理性之间的冲突。

我们不可能让自己全然放弃感性,因为这是动物性的存在,但我们还有超我的存在,这可以让自己逐渐靠近并走向理性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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