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和搜狐网水平的高下立判

同一件事情,往往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增加个推论,就是“蠢者现其蠢”。下面就一个真实社会新闻在两个网站上的不同见地,来说明其见识的高下。

  一个网站是“新华网”,是专门的新闻网站,有强势的政府背景。另一个网是“搜狐网”,是门户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党中央宣传部的管理规则,只能转载新华网等国家新闻喉舌发布的新闻。

  事件:是贵州省某农村信用社内,一个罪犯杀人抢劫了财务,导致被害人死亡。

  新华网如此报道:http://news3.xinhuanet.com/video/2007-06/05/content_6198144.htm
  搜狐网如此报道:http://news.sohu.com/20070605/n250394920.shtml
  建议大家点击之,并备查。

  注意,事件是一个事件。内容基本一致,因为搜狐也必须从官方渠道采制新闻,大家都是一个来源,官方渠道说什么大家就转载什么。
  不同的是,对这个事件的新闻评述、导向。

  新华网:明确指出周围“所有的人”不制止犯罪、不抓手执凶器的歹徒、不救被害人,导致凶手逃走、被害人没有被及时医治。
  其原文如下:“显然,凶手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的,而当看到这名弱女子的遭遇的时候,在场的人所有人没有一个向她伸出援手,而是选择迅速散开。就这样,凶手犯案后从容地逃离了现场。 事发后,我们看到的是,一位妇女无情地从受害着的背下取走了自己的背篼,信用社柜台内的工作人员正漫不经心地拨打着报警电话,在长达六七分钟的时间,没有一个人向受害人伸出援手。最终,这位无辜的女子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搜狐网:指出所有的人都没有援助受害人,同时指出信用社员工慢吞吞打了六七分钟电话报警,最后指出信用社的安全警报系统没有起什么作用。
  其原文如下:“显然,凶手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的,而当看到这名弱女子的遭遇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没有一个向她伸出援手,而是选择迅速散开。就这样,凶手犯案后从容地逃离了现场。(和新华网一字不差)事发后,记者看到的是,一位妇女无情地从受害者的背下取走了自己的背篼,信用社柜台内的工作人员正漫不经心地拨打着报警电话,在长达六七分钟的时间里,没有一个人向受害人伸出援手。最终,这位无辜的女子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同样,和新华网一字不差)……  记者调查发现,这家信用社虽然在营业厅的多处安装了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但却没有像其他银行网点一样设置保安人员。而事发时,安装在信用社柜台内的报警系统居然没有发挥任何作用。(请注意,这一段文字)”

  马上,两个网站的高下就看到了。首先,搜狐网作为中国新闻强力监管体系下生存的门户网络媒体,必须和党的宣传部门保持一致,所以它的新闻必须大段引用。其次,搜狐网加了一段文字。也许这段文字也是从别处转载的,但是加与不加,明确表达了其网站新闻人的职业素质。

  分析如下:
  新华网的评论,打击了一大片,“所有的人”。既包括信用社的人、保安,也包括顾客。搜狐网,转载了其观点,但是在最后加了一段重要的文字,点出“信用社”的问题。
  要知道,普通的顾客也是公民,他们没有受过任何专门的训练,没有对付暴力犯罪的能力和经验。让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去制止犯罪、勇抓歹徒、见义勇为,体现的是新闻人的愚蠢和无耻!
  首先、公民早已通过纳税支付了代价给国家机器,警察等部门才是专门和歹徒斗争的,公民没有专门训练,没有专门技术和能力制止犯罪。
  其次,一贯被剥夺暴力权力的公民,精神上早已不敢使用任何暴力,他们长期被教育和管制成为“顺民”,面对任何对自己权利的侵犯都只会“和谐承受”,现在突然让他们斗争,是不是太勉为其难了。
  所以,媒体的责任应该是谴责当地的治安、谴责犯罪分子的错误及凶残,而不是谴责旁观的百姓。他们纳税给政府,就是希望有一个安稳的生活,结果治安这么差,该抱怨的是纳税人,而不是媒体!
  而且,信用社作为营业机构,有义务保证营业的安全和客户的利益,结果发生如此恶性事故,连报警都会耽误,保安哪里去了?事件全过程中,信用社有严重的渎职和不作为!这样的信用社,居然还在营业,国家政府管理部门哪里去了?他们太无能了吧。
  最后要说一下救助的事情,伤员是应该及时得到救助的。信用社没有管,为什么?还不是怕担责任?百姓呢,百姓也不管,为什么?因为他们怕惹麻烦。在中国,见义勇为者被伤者讹诈的事情太多了。同时,在中国,多管闲事的成本太高了,所以中国人早已经麻木。他们不去救助伤者是正常的。信用社应该救助。
  
  从上面可以看出,同样的事情,仁者见仁了,蠢者也现了其蠢。中国新闻人的素质就这么可怜,连基本的人文基础都不具备。

  在中国,如果你看见一个警察在乱罚司机,你能出来多管闲事“见义勇为”吗?不可以!
  如果你看见一个老师奴役自己的学生、侵犯他们的人权,你能出来“见义勇为”吗?不可以!
  你看见贪官污吏勾结一气,贪赃枉法,你能“见义勇为”吗? 别幼稚了!
  如果你看见一个权势者、或者是他们的孩子(高干子弟)仗势欺人,你能“见义勇为”吗? 你不想活了吧!
  如果你看见开发商雇佣打手狂打业主,你能“见义勇为”吗? 你有多少钱,有多少势?
  如果你看见一个社会痞子欺负百姓,你能“见义勇为”吗? 能吗?
  如果你看见歌厅、舞厅、洗浴中心遍地开花,护场子的打手都有枪、刀,还有警察随时救场,你敢“见义勇为”吗?
  而且,你看看中国见义勇为者的下场吧,他们运气好的,也就是成功“勇为”,落个表扬或象征性奖励。运气不好的,被歹徒杀害,政府给了他们什么?因此受伤致残的,连看病的钱往往都要自己掏。更有甚者,勇为时导致歹徒死伤的,法院还要判他/她徒刑!还有人救援了受害人,反而被讹诈。
 
  所以,稍微有点人类知识,沾点人性的人,都不应该在媒体上责备公民、百姓不“援手”、不“见义勇为”,更不应该用“冷漠”、“麻木”的词形容这些百姓。真正有罪者,有责任者是有的,但用不该是这些顺从的百姓。真正应该被谴责的是当地的治安管理官员、当地治安部门、营业场所。

  生活在这么个社会里,连去银行、信用社都可能被杀害,是公民、百姓的悲哀。更悲哀的是,媒体居然还无耻地混淆视听!

来自:http://bbs.tsinghua.edu.cn/pc/pccon.php?id=5982&nid=146557&s=all

你可能感兴趣的:(新华网和搜狐网水平的高下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