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很重要

有一个暑假,我负责在家带孩子,每天给小朋友做好吃的。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逐渐喜欢上了做菜,每次看到孩子香甜地吃着自己炒的菜,我就特别有成就感。

我做菜没有什么基础,完全是照着菜谱尝试,中间再加上一点自己的理解。不过,效果还好,在这方面竟然有一点天分,一碰就能上手,而且表现还不错。每次炒四五个菜,总有一两个人品爆发,特别好吃,我自己也很满意。

时间一点点过去,转眼两年了,这中间虽然做菜的机会少,但加起来也很可观,逐渐形成了几个拿手菜,比如可乐鸡翅、番茄炒金针菇、藕片炒肉、千叶豆腐炒肉、土豆片炒西红柿,等等。

慢慢地,做菜也变成了一种乐趣,在方寸之间的厨房,可以自己选择食材、选择菜谱,自己发挥,虽然只是照猫画虎、按图索骥,但也乐在其中。

今天突然想到,做家务在很多人的眼里是件辛苦差事,做饭自然也在其列。但是,这两年的做菜体验告诉我,只要喜欢,自然就会享受到做菜的快乐,自然也就不再认为做菜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最近在读《天生会跑步》,书中提到的安·特拉森是加州社区学院的一位女性科学教师。她工作后喜欢上了跑步,经常以跑步为消遣。她说:“我喜欢跑步,喜欢风吹拂头发的感觉”。开始的时候,她每天跑步上下班,来回要18英里(约28公里),后来周末经常一跑就是50英里(80公里,相当于两个马拉松)。

再后来,她报名参加了美洲50英里耐力赛、西部100英里越野赛等专业赛事,都夺得了女子冠军。其中西部越野赛的冠军她包揽了14次,很多职业顶级选手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

1994年,她参加科罗拉多州的莱德维尔100英里越野赛,这项赛事有“天际赛跑”的美称,大部分地区海拔在2800~3800米,累计爬升4800米。安·特拉森在比赛中创造了18小时6分24秒的女子纪录,直到今天,这一纪录还未被打破。100英里合计为160公里。很难想象一位生物化学教师,能击败所有职业跑手,坚持这么遥远的路程,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

正如安·特拉森自己所说,她感觉在山区长跑“特别浪漫”,就像在月光下啜饮香槟一样美妙。对于喜欢跑步的她们来说,连续跑上5小时以上,内心会足够放松,就像泡温泉一样,一开始会感到烫,等身体适应之后,就会迎来舒适的享受。

她们形容,只要你足够放松,身体就会沉浸在如摇篮般的节奏里,甚至会忘了自己是在奔跑,当你实现突破,进入这种半悬浮的轻柔状态时,就跟月光下啜饮香槟没有什么区别了。

喜欢才能做得更好。孔子说,“知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之者不如好之者”,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只有从内心喜欢一件事情,才会像对待恋人一样对待它,才能不知疲惫不嫌厌倦地去坚持,才能克服外界的干扰专注去做,才能细心去体悟每个细节,才能享受整个过程,肯定也能做好事情,而且比一般人都做得好,甚至比所有人做得都好,最终收获过程美和结局美双项奖励。

你有什么喜欢做的事情么?就像《天生会跑步》里的塔拉乌马拉人一样,他们天生具备跑步品格,我们也可以尝试,把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发展成一种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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