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8)我连忙用手挡住,透过指缝看到太阳的红晕在东方树头上升起

  雪,一直下着,整个正月里村庄沉浸在一片白雪皑皑之中,周边的交通大部分已经停运,四周的山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着,森林已经看不出原有的形状,和山融为了一体。

  我现在住的家是一栋通体现代简约风格且三面都由大大的落地窗所组成的乡村自建房。

  从院子外打开古铜色厚重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看到的是干净清爽且没有任何杂物的大概有五十个平方的内院,院子里除了一排整齐的栀子花之外甚至连一颗杂草也没有。

  朝房里走进去是个大大的开间,一组别致精巧的休闲沙发整齐的摆放在靠近东面的落地窗户旁,很明显这里是用来会客休闲的地方,往里边只有两个用来睡觉的卧室,但是每个房间都有足够的阳光照射进来,在这湿冷的江南,冬天只要有阳光就会暖和许多。

  屋子是以前带的众多游客当中的其中一位做设计的客人,为我设计的,没花一分钱。从推翻旧房破土动工,再遇上江南梅雨天,到房屋落成用了一个季度;装修用了一个季度,好在完工后是我喜欢的样式,四面环山,有雾的清晨,烟雾缭绕,空谷幽灵。

  居住环境干净整洁是我最在意的一件事,从小到大,浑身上下最优秀也最令人诟病的便是洁癖这个特殊的爱好!

  工作结束,无论回家是半夜还是鸡晓,都要把自己收拾干净后,再继续整理屋子,直到心满意足的看到所有的家具都蹭亮整洁之后再去睡觉。

  一天清晨,重重的敲门声,把正在睡梦中的我吵醒,我眯着睡眼朦胧的眼睛,穿着睡衣摇摇晃晃的来到院子外开门。

  一阵寒风将迷糊的我彻底吹醒,才发现雪停了,一片白茫茫,刺的眼睛睁不开,我连忙用手遮挡住,透过指缝看到太阳的红晕在东方的树头上升起。

  门打开后,发现是李依依,前面说过,依依是我舅舅的女儿,我妈侄女。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也是一块儿上学的同桌,后来上大学,一个系的,现在是在不同的旅行社里工作。

  说我们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也不为过。

  依依性格开朗活泼,人长的很漂亮,为人大大咧咧,很好相处。

  “大早上的,不睡觉啊?”

  “太阳都晒屁股了,还睡呢,赶紧穿衣服,我们去公园里打雪仗。我和马可约好了,他已经在等我们了。”

  依依一面说着,一面把我往屋里推,生怕我那小身板冻感冒了。

  “马可最近怎么样?”

  “又活过来了,年前是社里销量冠军,每天走路都带风。”

  “真是皆大欢喜。”

  “可不是。为了一个女人差点丢了性命,多不值。”

  马可是依依社里的业务员,卖旅游线路行程总是第一名,在社里的地位是稳如泰山的。所谓情场失意,职场得意,用在马可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自从校园小女友与他分手后,颓废消沉了好些天,差点要绝食自杀。饿到第三天后,实在受不了了,撑着最后一口力气打电话给依依,让送鸡汤过去。

  “看来得亏你那碗心灵鸡汤送的及时,要不然哪有他今天的得意啊。”我每次想起这事,都要苦笑好一阵子,你说这世上,真的会有这样傻的人愿意为了爱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吗?

  在我看来,这种事情也就只能是在玛丽苏式的电视剧上才有的情节。

  美妙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比如马上要去打的雪仗,难道这不快乐吗?

  “路通了吗?能开车吗?”我问。

  “路上铲雪机一直在工作,附近村民也都自主加入扫雪队伍里,主干道已经通车了。但是我们不用开车,马可说就去旁边的百合公园打雪仗。”

  离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处休闲好去处,叫百合公园,夏季的时候,人特别多,都是奔着荷花来的。

  每一年盛夏,满池的荷花争相绽放,白的,粉的, 紫的开满整个村庄,除此之外,道路两旁种满了栀子花、紫薇花,玉兰花等。行人走在姹紫嫣红的羊肠小道里,像是一幅天然的油画,好看极了。

特别是周末里来踏青、钓鱼、吹萨克斯、弹奏各种乐器的会很多。吹拉弹唱的声音从清晨一直持续到半夜。

  冬天人就少多了。

  换好衣服,我来到厨房,拿出全麦面包,切成片状。

  “依依,你要几片?”

  “两片加奶酪,谢谢。”依依正在客厅书墙上搜索书籍,3月份市环保局有一批去欧洲十日的考察团,她想了解一下当地的旅游概况。她知道我是个杂家,这类书籍我肯定会有。

  如果想看书,最好的去处是图书馆,其次就是我家。整整三面墙的书,天文地理,奇谈怪学,民间故事都有,多到眼花缭乱。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我可是系里泮岳池文学社的才女,尤其文言古诗写的那叫一个好。唯美的诗句,忧伤的文笔,引的无数学弟学妹们顶礼膜拜。

  记得有一回,经贸系里有一个眼镜男,天天晚上自习后,等在女生宿舍门口,只为跟我说上一句话,情诗写了无数封都被我退了回去。

  后来还要送我玉镯,说是家里的传家之宝,不是随随便便就送人的。我哪敢接受如此贵重的礼物,多次善意拒绝之后,眼镜男也知难而退了。

  半个月后,看见眼镜男和另外一个女生手牵手在约会,女生手上戴着他家的传家之宝---玉镯。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男生的爱情来得快,去的也快。细水长流,日久生情似乎不大可能,他们喜欢速战速决式的快餐爱情。

  突然哐的一声,伴随着我的尖叫,依依连忙放下书,跑到厨房。

“怎么了?”

  只见痛苦到面部扭曲的我用手捂着左脚大拇指,蜷缩着身子蹲在地板上,鲜血不住的从指缝往外冒出。

  “菜刀从案板上掉下来,砍到大脚趾头了。”

  “天啦,这种事也会发生在你身上吗?”依依赶紧扶着我,试图让我走到沙发那里去坐着,但是发现我已经痛到站不起来了。”

  “能不能麻烦你帮我看看脚趾头还在不在?”我强忍住脚下传来的一阵阵揪心的疼痛,仿佛要死过去。

  “忍着点,我赶紧叫救护车。”

  感觉到情况不妙,依依也慌乱了,看到满地的鲜血,赶紧拿起手机,拨打120。

  “脚指头断了,我要死了,好痛啊。”我哭嚎着。长这么大,第一次看到人可以流这么多鲜血,还是自己的血,虽然只是伤了一个脚指头。

  很快120过来,简单处理了一下,送往镇里的医院。

  好在没有伤到脚筋,只是外伤,消毒后,缝了五针,上点药,医生说可以回家了。多注意休息,每天来换药,半个月就能拆线了。

  “人都是拿刀砍别人,你是砍自己啊。”连医生都忍不住打趣的说道。

“我们家的菜刀有自己的想法。”我无奈的自嘲。

  回到家后,我躺在沙发上,依依命令不得动弹;随后换下外套,开始帮我清理厨房的血迹。

  “都怪我,今天打不成雪仗了。”

  “等你好了再去咯。这段时间,你好好休息。”

  “那辛苦你了,你不要跟我妈说,我脚受伤了,我怕她担心,不想让她再添烦恼了。”

  “嗯,知道啦,反正离上班还有段日子,医生也说半个月就好的差不多了,如果天暖和点,可能还恢复的要快点。”

  “多亏有你。没有你,我今天要失血而死了。”我这句话是发自肺腑说的。

  “大过年的,不要说不吉利的话。”

  “哦。”

  “糟了,忘了给马可打电话了。估计这会儿他要冻死在百合公园了。”说完依依大声笑了起来,我想到在寒风里瑟瑟发抖站成望友石的马可,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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