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医疗保险的了解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农民自愿,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
    未参加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重复参保,重复参保者不重复享受待遇。
    三、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是多少?其中个人需缴多少?
    2009年筹资标准为100元/人,个人仅需缴纳20元,省、市财政补助80元。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什么时候缴费?
    每年的第四季度为下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缴费期。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是什么?
    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床位费、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等按规定报销。
    六、医药费结报范围有哪些规定?
    1、药品目录: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修订)》。
    2、检查费、输血费1000元以内纳入报销范围。
    3、治疗费1000以内按实结算,1000元以上部分50%纳入可报范围。
    4、材料费2000以内按实结算,2000元以上部分50%纳入可报范围,最高限额5000元。
    5、床位费:乡镇最高12元/天,市级最高15元/天,三级及以上最高32/天;
    七、哪些住院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工伤、自然分娩、交通 事故、医疗事故、自杀、酗酒、打架斗殴、各种性病以及不孕症等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八、住院起步线是什么?具体有什么规定?
    参合患者住院先支付起付线300元,再进行结报,第二次以上住院按50%执行,最低150元。
    九、医药费报销比例是多少?
    符合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根据就诊医院级别:本市乡镇卫生院100%,本市市级医院90%,转市外80%,民营医院60%。打折后实行分段按比例结算:
300-10000元以内报销55%;
10001-25000元报销60%;
25001-40000元报销65%;
40001以上报销70%。
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金额最高为7万元。
最高支付限额内,每次住院最低报销不低于医疗总费用的20%。
    十、医药费用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材料需附: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记录、费用明细单、本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外伤需提供外伤证明,剖腹产需提供准生证复印件,在市外治疗需提供转诊证明或打工地证明(在外地打工的)等。
    十一、哪些门诊医药费可以报销?
    普通门诊医药费按15元/人(年限额补偿),家庭参合成员之间可互用,但不结转下年使用。
    各种恶性肿瘤需放、化疗及重症尿毒症和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进行报销。
    十二、因病转诊需办理哪些手续?
    参合患者因病在本市就诊不需办理任何手续。转市外就诊的,由所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不需到市合管办(医保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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