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大数据”时代变革 挖掘工商数据促进改革发展

    大数据时代是信息社会运作的必然结果,谁掌握数据,以及数据分析方法,谁就将在这个大数据时代占得先机。有研究机构称,大数据已成为引领未来繁荣的技术变革之一,正在成为组织的财富和创新的基础,是“21世纪的石油”。


    工商部门作为我国市场主体登记部门,积累了大量的市场主体登记、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内部管理等数据,这些数据是“国家经济户籍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当前,全国即将全面铺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这样一个改革发展时期,和全国工商部门一样,广西工商部门迫切需要对掌握的数据进行科学管理和分析,充分挖掘和利用工商数据潜在的宝贵价值,建设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扩大信息公示范围,实现信息资源的真正共享,为社会公众和广西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服务。


    一、转变思路,为大数据创造良好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强调“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那么,我们如何优化营商环境,便捷高效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如何真正做到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把不该管的事放手交给市场?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可从工商系统的数据库中去寻找和挖掘。


    20世纪90年代国家工商总局开始的“金信工程”,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初步具备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分析应用的雏形。目前,广西工商系统掌握着360万条以上数据,但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面临着数据量大但是利用不足或者不知如何利用的尴尬境地,与大数据的发展潮流相背离。摆在广西工商系统面前的挑战是:在海量数据的基础上,运用专业技术,分析挖掘出规律性、指导性、系统性的宝贵信息,为市场准入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发挥作用。


    大数据相关行业和业务涉及面广,相关行业监管机构有工商、税务、商务、工信、发改委、银行等部门。为此,需要建立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监管体制,形成政府、自律组织、消费者组织以及公民等多个监督主体共同协调运作的格局,让大数据真正跨越政府部门内部协同的鸿沟,使社会公众和政府的各个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登记和信用信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为大数据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共同营造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积极应对,用科学方法挖掘数据

    从工商数据出发,通过对数据进行深度的分析,挖掘出有效信息为决策提供支撑。通过市场主体分析发现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通过市场主体发展透析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通过市场主体分析优化国有资本布局,通过横向对比发现区域比较优势,从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在整合零散的、破碎的、局部的数据的基础上,运用技术手段分析、挖掘深藏于数据中的宝贵价值,以这种方式帮助实现更好的决策,推动政府决策机制从“业务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提高行政效率,让工商大数据更有意义。


    二是对海量数据进行采集、整理、清洗,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数据的分析挖掘,将大数据价值挖掘技术与工商数据实现无缝对接,进行科学的数据管理,紧抓基础数据质量关,巩固和完善数据信息采集及质量审核制度,严格数据质量控制,真正做到“数出有源、真实可靠”。把对数据质量的控制贯穿于数据收集、使用、发布等所有过程,建立数据质量救助机制,通过开展数据质量复审进行纠错,使之更好的支持于宏观决策,促进市场经济的科学发展。


    三是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数据资源的利用,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合作开展工商数据研究,建立工商数据综合分析应用体系。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工商数据,加强对数据的深度挖掘、分析与研判,特别要注重新兴产业等工商数据专题研究,更好地发挥工商部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


    三、搭建共享平台,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从广西的情况看,政府管理领域各部门都掌握着信息数据,初步统计,大约50个厅局近200个数据项,这些数据目前无法相互联通,形成“信息孤岛”。 2000年以来,广西工商局本着“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突出服务”的原则,已经建设以自治区工商局为中心的与国家工商总局、市工商局、县工商局、工商所等五级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了全区工商系统业务全程电子化、办公自动化。从2012年开始,广西工商局开展了工商综合业务系统省级大集中和一体化的工作,但要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解决工商数据的“信息孤岛”问题,还应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遵循信息化建设规律,整合工商系统基础数据信息资源,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库为基础,建立工商综合业务系统,进行网群化管理,实现工商政务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运作模式,以便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与服务。


    二是整合现有的政府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和渠道,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是推动服务型政府行政一体化的重要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以工商系统基础数据信息资源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汇总市场主体各方面信息,全方位系统公示主体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登记、资产状况、监督管理、信用记录、违法违规记录等。同时加强对违法经营者、中介机构、相关业主、投资人、市场主体高管等,税务、银行、保险、进出口、出入境等各方位的信用约束。


    三是完善相关法律,尽快对大数据运用进行立法。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制订了《信息公示条例》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审批,预计3月1日前将颁布实施。广西要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信息数据管理地方性法规,规范管理信息数据,为数据的开发利用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适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同时,要鼓励政府机构和企业面向群体、服务社会的数据挖掘,也要防止侵犯个体隐私;要提倡数据共享,也要防止数据被滥用,明确界定数据挖掘、利用的权限和范围。


    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具体举措,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一项基础的、重要的内容,对各级工商部门而言可能是一项比较艰巨的任务,但是,我们坚信,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这项工作定能顺利整体推进,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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