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有效利用需强化隐私保护

央视有一档栏目【中国财经报道】,经常深度报道分析一些财经热点事件,本期节目关注“掘金大数据”,介绍了大数据在智能交通、政务信息化以及网络精确营销上的案例,结果,报道中出现了很多问题,除了把物联网、办公信息化等拉郎配大数据之外,介绍的小米手机借助腾讯微信广点通销售的案例,已经触及了大数据的使用底线。


根据央视的报道,腾讯通过对微信用户上网行为的分析和微信聊天内容的分析,来确定具体用户的小米手机购买可能性,从在向特定的用户推送广告信息。这种行为如果确实,几乎和这几年央视315打假批斗的几起数据库营销方法如出一辙,只是披上了大数据外衣。


大数据概念这两年很火,但实际上,大数据早就存在,电信运营商、银行、医院、政府统计部门、互联网公司等等都有大量的客户数据资料,以前也有一定的用处,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被重视。


究其原因,只是因为移动互联网应用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实时在线的精确化的营销被从未有过的重视起来,加上数据处理能力的增强,数据的使用价值空前提高,大数据才被推向前台。


大数据有效利用需强化隐私保护


一般来说,用于企业营销的大数据包括年龄、是否已婚、是否有子女、所住市区、薪水、住宅、车辆、是否搬过家、信用卡情况、常访问的网、种族、就业史、喜欢读的杂志、破产记录、婚姻史、购房记录、求学记录、阅读习惯等等。这些信息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所有的拥有者都应该负责任的予以保护。大数据的拥有者有义务采取措施进行切实的保护,并为自己责任的泄密引发的后续伤害负责。


在中国,能进行大数据分析来引导销售的公司并不多,最有能力的公司自然是阿里巴巴、百度和腾讯。但三家公司获取用户数据的方式是有差异的,也就对使用构成不同的限制。


腾讯获得的用户数据是用户在使用即时通信的时候留下的上网记录,加上用户注册的信息,可以说,用户的注册信息是主动提供的,不管真假,等于用户有部分的自愿和授权,上网记录中的行为记录也可以利用,但用户的聊天记录和交友过程等都属于用户隐私,其存储可以,但调用使用就应该得到用户授权或法律许可,更不要说通过软件后门可能获得的用户其他信息。


百度掌控了搜索的入口,用户的每一次点击都构成用户的行为数据,将这些行为数据联系起来,就会分析出用户的特点,然后根据网页特点引导广告主投放到相应的网页,或给相应的用户电脑展示特定的广告内容,这些也都问题不大。但百度很难获得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想利用大数据就必须考极强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来弥补,但这也使其牵扯泄密问题相对比较少,应用起来比较安全。


阿里巴巴的大数据最为厉害,这些年阿里巴巴采取的是大布局,淘宝、天猫、阿里云、支付宝、万网……加上其他的一些网站,形成了强大的电子商务客户群,这里包括客户销售端、资金使用、服务器管理、应用程序管理等,全面的对每一个消费者的行为都进行了全系列的追踪收集,也形成了独一无二的数据处理能力。更重要的是,阿里巴巴掌握的用户数据非常真实细致,真实到你住哪个房间买的什么车消费能力多高银行账户是多少密码怎么设的,而且这些数据都是用户心甘情愿放到这里的,这是无可比拟的竞争力,也使阿里巴巴大数据的应用场景更丰富更自由。


大数据分析利用主要是通过数据挖掘,用来做更准确的客户细分,最好是针对用户群而非用户个人,即便是在分析时也要用最小量的用户群做样本(比如1000个用户)可以用来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来直接进行精确的一对一营销,但使用起来应该有明确的边界,还需要得到用户的授权,至少是用户提前有知晓和选择的权力。与此相关的,应该对超范围使用和信息滥用进行严厉的惩治。


当然,对信息的保护十分必要,但监管和限制也应该是有边界的,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厚此薄彼,即便是公权力也要遵守规矩。如此,大数据才能做到既有效利用也真正的保护。

 

大数据有效利用需强化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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