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险一金计算

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购房按揭时所用) 

 

  假设你的社会保险基数为2000(此基数以你们公司为准,你可以问一下你们公司的人事部门,而交费比例都是统一的),现以北京地区缴费 比例为例

 

 

1、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比例8%,公司交纳比例 20%,其中个人账户每月存储额=(8%+3%)*2000=220元 

 

  公司交纳的其余17%作为社会统筹基金,在你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之前,可暂时理解为统筹基金都发给了目前的老人。 

 

  领取养老金条件: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 

 

  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特别注意:“累计”,如果中途你到过的公司不给你缴纳,你的保险就要断了,那么你以前交过的就不算 了,要重新交纳至累计15年方可取用。如果你有一天辞职不干了,你也要争取到当地人才中心自己缴纳,以保证累计15年。 

 

  养老金的领取数量 

 

  我想这个也是你最关心的,举个例子。 

 

  某男性员工目前25岁,2000年参加社会保险,其领取退休金的年龄为60岁。 

 

  假设2035年该员工累计缴纳社保35年,且缴费基数为2000元;期间公司共缴费16800元, 个人缴费共67200元;个人账户中金额92400元。 

 

  2004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1022元;假设2030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该员工月退休金为①+②=1770元 

 

  ①基础养老金:5000元×20%=1000元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92400÷120=770元 

 

  此例子适用于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你可以参照此例大致计算一下自己的数量

 

 

2、医疗保险

  个人部分:2%+3元;公司部分:10% 

 

  其中个人账户(也就你的医疗存折)每月:(2%+0.8%)*2000=56元 

 

  其余部分都是统筹基金,交给社会,由国家统一分配 

 

  享受医疗保险保准: 

 

  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不能享受医疗保险。 

 

  2001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后退休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年限必须男满25年 ,女满20年(含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及2001年4月1日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职工缴费年限不足以上规定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 数,按7%不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后,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01年3月31日后参保人员,按实际缴费计算年限。退休时不足规定年限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 人,但不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3、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部分 0.5%;公司交纳部分 1.5% 

 

  无论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司部分,都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交给国家 

 

  特别注意,农民工不缴纳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领取:这个你应该比较关心,但是看了介绍,估计你的心都...... 

 

  连续交费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3年以上不满4年,领取9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4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救济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重新计算! 

 

  特别注明:救济金就目前来说非常少,每月也就几百块钱,根据上面的年限,最长也就能领24个月的, 还得保证你缴纳失业保险年限为5年以上。还不够你申请失业救济等一系列的手续费用呢!,所以尽量不要失业。 

 

  请看下面: 

 

  失业保险发放数量 

 

  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38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0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3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6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91元。

 

 

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8%。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贷 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工资基数就是上年月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等工资性收入。

 

关于统一200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 社保发〔2009〕24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 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 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4715元),现就统一2009缴费年度 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726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 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1178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 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608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 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236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 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90元。 
六、本市和外埠农民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00元。 
七、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应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2008年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单位与职工2009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 
八、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 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45.2元、失业保险费44.71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 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47.2元、失业保险费26.83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98元、失业保险费17.88元。 
(二)医疗保险 
1.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182.56元,其中基本统筹 169.52元、大额互助13.04元。 
2.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26.08元,其中基本统筹13.04元、大额互助13.04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北京各类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 
本市城镇户口 
参加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失业保险 1.5% 0.5% 
工伤保险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 不缴费 
生育保险 0.8% 不缴费 
医疗保险 9%+1% 2%+3元 
本市农民户口 
参加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失业保险 1.5% 不缴费 
工伤保险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 不缴费 
生育保险 0.8% 不缴费 
医疗保险 本市农村劳动力 9%+1% 2%+3元 
本市农民工1993元 2% 不缴费 
外埠城镇户口 
参加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失业保险1.5% 0.5% 
工伤保险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 不缴费 
生育保险 0.8% 不缴费 
医疗保险 9%+1% 2%+3元 
外埠农民户口 
参加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工伤保险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分别为0.5%、1%、2% 
失业保险1.5% 不缴费 
医疗保险 
外埠农村劳动力 9%+1% 2%+3元 
外埠农民工 2% 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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