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OASIS的控制下发展SOA?

在上周发布的一条关于 SCA(服务组件架构)和SDO(服务数据对象)的 声明中,比较有意思的是 OASIS开放集成服务架构组(Open Composite Services Architecture group)的组建,它的目的是监控那些规范的革新。通常在OASIS里,都是一人一票制,有一个主席(或者联合主席)来指导完成工作。但是这次,OASIS(或者它的一些成员)相信有必要改进一下工作的结构。也许他们是正确的:由OASIS介入的公开程序已经导致了许多技术委员会偏离了目标,或者因内部喋喋不休的争论而严重滞后。因此,由一个会员组织(指导委员会)来监控它,以保证事情的有序进行还是有必要的,过去 OMG(Object Management Group,对象管理组)就是采用了这种方式取得很多成绩的,而JCP由于缺少这种体制而常被人引为诟病。

但是,正如OASIS的声明所述:

开放集成服务架构会员部指导委员会将包括七个成员。最初,四个席位由来自BEA系统、IBM、Oracle和SAP的代表担任,每届任期两年。然后再选出其他的三个席位。为了保证管理的一致性,选出来的三席开始的任期为一年,然后延长至两年。
显然,规范的发起者已经有了控制指导委员会的兴致。如果这些规范在提交给OASIS之前已经都很完美的话,为什么还要那么大张旗鼓地组建一个华而不实的委员会?还要问的是,为什么不是七个成员都来投票?此外,这是不是预示着OASIS今后还有类似的做法?希望这三个投票的成员和四个发起者之间能够通力合作,以保证最终来自不同组织的结果是良好而有用的,尽管还有诸多需要改进之处。毕竟,这是希望能给整个社区带来益处,而不仅仅是几个成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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