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风险可定义为:地质灾害发生并导致一定损失水平的可能性。
1999年, 我国开始国土资源专项大调查, 将地质灾害调查列于重要地位, 全国确定了1530余个县(市) 作为重点调查对象, 最终建立县(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为政府防灾减灾决策提供依据。在现有执行的国家地质灾害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 (国土资源部, 2006年) 规范中,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依据是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 但忽视了灾害的易损性区划在地质灾害区划中的影响, 调查时虽然已经把历史灾害的损失及潜在的威胁均已经调查清楚, 在规划中却无法加以综合分析区划, 导致依据现有的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形成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真正在实际中应用尚存在一定距离。因此, 综合地质灾害易发性与易损性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研究应运而生,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是1项极具现实意义的重要研究课题和减轻灾害损失的非工程性重要措施, 成为21世纪防灾减灾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
近年来, 地质灾害风险研究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关注, 众多学者主要集中从地质灾害属性特征、风险构成、易损性及其在灾害风险评价中的地位方面及评估理论与方法方面的研究, 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科学体系。综合国内外有关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研究成果, 基本达成的共识就是风险评估依据∀ 风险度( R ) = 危险度(H ) %易损度(V) 来进行评估是合理的。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是对风险区发生不同强度地质灾害活动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的定量化分析与评估。主要包括危险性、易损性及期望损失分析3方面的研究。目前使用较多的方法有层次分析法、经验模型法、数理统计模型法、神经网络法、信息模型法、模糊评判模型法、灰色模型法、模式识别模型法和非线性模型法等。此外, 还派生出了多种方法结合的评价方法, 如模糊聚类综合评价、灰色聚类综合评价、物元模型综合评价等方法。整个系统分析一般采用层次分析法。
整个风险评价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地质灾害因子分析及在此基础上进行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风险评价等。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为国土资源规划,重大工程选址以及地质灾害治理、监测、预报及制定救灾应急措施和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我国已相继开展了全国和区域性的风险评价与区划;开展了部分地区- 多发县(市) 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危险性评价;部分建设用地的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重大工程(如三峡水库、青藏铁路等) 的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
(1) 为国土资源规划和重大工程选址提供依据。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全国和区域性的风险评价与区划,可以为各种重大工程建筑的选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提供依据。各种工程活动和土地开发利用,都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各种重大工程建筑应建在地质灾害风险程度较低的地区。
(2) 为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依据。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可以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依据;对发生规模不同的地质灾害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进行治理或综合治理。如果地质灾害危险性低、易损性小,则宜采用工程防治措施;如果地质灾害危险性高、易损性大,则应采用躲避或搬迁措施;在无法躲避、无合适搬迁地址,或不允许搬迁时,则宜采用高标准的工程措施。
(3) 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供依据。通过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期望损失分析,可以为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站的选点提供依据。对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对各种地质灾害信息进行分析,作出预报、预警,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 为地质灾害的应急措施提供依据。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风险评价,提出在发生不同规模地质灾害时的应急方案,并为灾后重建提供依据。
(5) 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地质灾害除受自然因素控制外,主要是由于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资源环境而引起,因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环境、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或减小地质灾害损失是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是风险管理和减灾管理的基础。针对不同目的实施不同种类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包括点评价、面评价和区域评价。根据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的结果,依据风险程度的不同,管理部门可以制定出相应的减灾政策,部署实施减灾工程,使减灾管理做到有的放矢。风险评价成果可以为国土资源规划,重要工程选址,地质灾害治理、监测、预报及制定救灾应急措施和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