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类的静态成员变量是所有实例共用的.所以得在类外初始化.
调用的时候可以通过对象调用,也可以通过类直接调用
class A
{
public:
int i; //有默认值
};
class B
{
public:
static int n;
static A Aobj;
};
int B::n = 1; //静态成员变量的初始化
A B::Aobj; //静态成员变量的初始化(实例化)
void main()
{
B Bobj; //注释掉这行也能输出B::n
printf("B::n=%d Bobj.n=%d Bobj.Aobj.i=%d\n", B::n, Bobj.n, Bobj.Aobj.i);
}
输出“B::n=1 Bobj.n=1 Bobj.Aobj.i=0 ”
私有的静态成员变量也是放在类外初始化的.这看起来跟它的私有属性不相符.
再做下面的测试,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class B
{
static int i;
public:
B(){i=3;}; //把这行注释掉,输出变成2
int p(){return i;};
};
int B::i = 2; //把这行注释掉,编译报错
void main()
{
B Bobj;
printf("private: static int B::i=%d\n", Bobj.p()); //输出3
}
类外的初始化那一行是必要的,而且是在构造函数之前就执行了的
于是我的理解是:
静态成员变量的定义一共包括两个部分.
像函数一样,要先在类中声明,然后再找个地方实现.静态成员也要先在类中声明了,再到类外"实现"一下.
这种初始化方式是由静态成员的公有性质决定的,它不能放在构造函数里由每一个对象来初始化,必须在类外实现
总结:
1.要使用类成员名限定访问静态成员,不要使用对象名,因为静态成员变量是类的成员不是对象的成员
2.静态成员可以被继承,基类和派生类对象都可以共享该静态成员,其它特性与一般成员类似
3.类中的任何成员函数都可以访问静态变量,但是静态成员函数不能直接访问非静态成员,只能通过该类的
4.当静态成员声明为私有的时候,之后共有的类成员才能访问该静态成员,并且该私有静态成员也要在类外部进行初始化。
5.对象名访问该对象的非静态成员。这是因为静态成员函数属于整个类的,没有特指向某个对象的this指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