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与审判

抗战与审判

——我看《顺溜》的结局

《我的兄弟叫顺溜》,总算几口气看完了。整部电视剧延续着国产电视剧粗制滥造化的道路继续前进,尽管王宝强、张国强的表演十分精彩。前半部分故事情节一般,但后半部分尤其是结局却是神来之笔。《顺溜》的结局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几天前还无恶不作、禽兽不如的鬼子,宣布投降之后是否就应该免于报复?
如果按照日内瓦公约,当然是敌人一旦投降就必须要保障战俘的生命,不得对其进行屠杀或虐待。但是如果考虑到民族情感和日本鬼子的所作所为,他们是否还适用于日内瓦公约的保护?当时的中国政府因为无法主导战争局势,一切都不得不听从美国和苏联的差遣,包括对于战俘的政策。同时中国人一向大度,对于在自己国家烧杀抢掠坏事做绝的日本鬼子,竟也可以一笑泯恩仇。另外,当时的国民政府更是很迷信战后公平的审判(九一八事变之后国民政府不就是一直寄希望与国联的调停吗?一直等到1945年才在答应苏联外蒙独立的条件下被苏联红军进出了一次东北,最终拿回了东三省)。在这样的主观和客观情势下,岂有不恭送鬼子回国的道理。
尽管电视剧的结局是顺溜没有开枪打死坂田,而坂田羞愧之余剖腹自杀,算是平衡了一下观众的情感。作为一个大字不识一箩筐的顺溜,他是不相信翰林告诉他的战后审判的。顺溜之所以没有亲手杀掉强暴她姐姐刀劈他姐夫的凶手,是出于对组织纪律的服从;但是愤怒和仇恨迫使他必须做些什么,于是他开枪打掉了鬼子军舰上所有的旗帜:军旗、国旗……
跳出电视剧暂且不论,我们应该知道,历史的真相是大多数在中国罪恶滔天的日本鬼子在战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很多被免于起诉,即使有些鬼子被送进了监狱,还不是到了1950年代中期全被他们的天皇给放了出来,死后还被放进了靖国鬼社。事实就是这样,当人们身处弱势或无能为力的时候往往寄希望于公平的审判使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可纵观历史,古今中外,罕有这样的先例。审判的结果往往是强势的一方所主导的。中国是积贫积弱的,日本是摄于原子弹的威力而投降的,因此东京审判不是中国主导的,因此抗战胜利对中国而言只是形式上的。我们没有能够马踏东京,我们没有能够让日本割地赔款,我们至今都没有能够让日本人低头认罪,甚至于一些国人至今对日本人奴颜婢膝。
也许我们很难一夜间强大,但我们可以一夜间强势:强大需要苦心经营、日积月累,而强势只需要苦苦努力、不写坚持。杨三姐是强势的,所以最终能把官司打赢;但她并不强大,她一贫如洗,所以吃尽了苦头。正所谓“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以色列人也很强势,敢于在二战结束20年以后派自己的间谍潜入异国逮捕屠杀犹太人的刽子手,然后押回以色列就地正法。而我们呢?

李敖说过“我不能等最后审判时才收拾所有的小人与敌人,在半道里,我也要随手宰他几个。” 这个道理尤其适用于南海问题,中印边界问题,以及”三独“(台独、、)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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