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盗版从做节目开始

冯强/文
反盗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我们的工作、生活都和盗版有密切的关系。我是学计算机的,如果没有盗版,做软件开发可能是一个好营生,我也可能还在做技术。当然,就象电影《变形金刚》里面的电脑天才说的“Who doesn't?”,我们通过网络获得了最新的电影、音乐、软件等等,网络使我们的数字生活变得低成本。虽然很多人认为Share并不是盗版,但我知道这和很多影视文件上面留的Log“只作视频技术交流之用”,“下载后24小时删除”等字样一下,只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而已。
不过,我始终认为,商业应用应该要支持正版,特别是用这些软件、影视产品来做营利之用。比如,企业使用的ERP软件不该去用盗版,广告公司用的绘图软件不该用盗版,电视台使用的音像素材也不该用盗版。。。
很不幸的是,我近期看到某大台的几档法律和谈心节目,大量使用了国外著名影视的音乐。比如,画面讲监狱的事情时出现了《越狱》里面熟悉的片头音乐,讲感人之事件时出现了《辛特勒的名单》的主题音乐,讲警察叔叔时出现《无间道》的音乐。只有您用心观察,就会发现这个台很多档节目都使用了一些著名影视作品的音乐,当然我敢肯定他们是没有取得版权的。我今天又在某省台预告播出电视剧《远东第一监狱》的片花里发现,《越狱》又被无情地音乐盗版。《越狱》第三季还有热播啊,他们会把音乐版权转给你吗?
可能是因为成本的关系,电视台对于配乐的素材根本就没有太多的预算,所以音响师随便就找来一些耳熟能详的素材来对付。殊不知,这样会给来中国的外国人,还有咱们自己人一个讯息,那就是“共产主义已经在网络上实现了”。这真的是一场灾难,在享受盗版的便利的同时,我们的创作力被无情地剥夺了。
对于个人来讲,可能网络和盗版能给大家带来学习和开眼界的机会,我们的国情要杜绝盗版是不可能的(即使在美国和欧洲盗版现象也是存在的)。但是,我们公司、企业、单位,任何的营利机构(甚至还应有公益机构)都没有选择盗版的权利,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尊严和创新能力传承的问题。很多公司使用盗版来开发或制造产品,却希望出来的产品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这本身就是莫大的讽刺。
对我个人而言,我是尽量支持正版,比如说在网络上下载了某张CD,如果真的喜欢,我会去再买正版收藏,这是我现在能力之内能做的事。对于一些初创的企业,可能现在还不能完全支持正版,但我希望在他们壮大以后,能支持回正版。而那些有影响的传媒机构和大公司,支持正版更责无旁贷,首先从让你们的节目中不再使用盗版素材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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