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篇》13.22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13.22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注释】▲恒:持之以恒。无恒,没有恒心,不能持久,做事经常变卦。▲不可以作巫医:《礼记·缁衣》:“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羞:进献。这里引申为进献膳食,道德上则是接受贿赂。“羞”字从羊从丑。丑,扭也;羊在丑左上角,为掩覆之形,意指从羊群中抓一、两只羊,以供膳食。本义:抓羊(供膳)。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