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涉嫌商业贿赂是外企双重标准之祸

近日德国某媒体报道,西门子在中国的业务有50%涉嫌行贿。此消息发布不久,西门子公司表示,西门子不能接受没有列举任何证据来支持的关于中国业务50%涉嫌行贿的报道。

    虽然西门子公司对德国媒体的报道进行了及时的澄清,但西门子在中国的业务已涉及行贿的负面影响已经造成。境外媒体对西门子公司涉嫌商业贿赂的报道给人的印象是:一直具有良好形象的西门子公司商业贿赂的出现和中国商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西门子公司在其他国家经营得很好,只是在中国出现了很多问题。一种“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的倾向性思维显露无遗。

    但境外媒体的报道显然是转移了问题的焦点,忽略了包括西门子在内跨国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很多领域、在不同的国家实行双重标准及对所在国法律法规的尊重不足。

    不妨先看看另一家跨国公司近期曝出的问题。几乎就在西门子曝出商业贿赂丑闻的同时,家乐福也曝出同样问题。家乐福缘何出现腐败?据报道,在出现商业贿赂案件之前,家乐福内部主要把精力放在销售额、毛利等指标上,对腐败问题重视不足,一旦被发觉,主要是内部调动或开除了之,鲜有让警方介入内部。也就是说,家乐福出现腐败是因内部管理存在问题,而在出现问题后,家乐福也只是选择了“家丑不外扬”,在内部处理消化掉的方式。

    为了追逐最大商业利润,任何企业都有冲破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冲动,不论是西门子、家乐福,还是其他的知名跨国公司。企业出现商业贿赂等问题在世界各国并不鲜见,这不仅仅是中国专有。西门子和家乐福在中国涉及商业贿赂也只不过是在商业活动中沧海一粟。从这个角度上看,西门子商业贿赂丑闻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另外,任何公司也会因种种原因难以避免出现一些违法违规事件。

    因此,只要西门子和家乐福严格内部管理,妥善处理商业贿赂事件,并不影响作为跨国公司的形象。

    但是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近些年来,一些跨国公司在欧美和中国市场往往执行双重标准,从营销手段、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售后服务、危机处理到工资标准等方方面面,都采取不同的标准。从发生频度、表现形式上来看,显然已不是个别现象,这已成为跨国公司广泛诟病。如曾经一度传得沸沸扬扬的“砸大奔”事件就反映了奔驰公司对待消费者的双重标准问题。据了解,在德国,如果奔驰车坏在路上,且故障地点距离申请牌照地超过100公里,可以享受奔驰公司的特殊服务———为客户提供3天的宾馆住宿费用以及免费拖车、租车或者承担换乘火车的费用等。而在中国,无论车坏在哪里,奔驰公司是不肯给用户补偿的。这仅仅是在售后服务领域的双重标准的一个案例,而在其他领域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

    这种双重标准同样存在于经营管理过程中,西门子和家乐福属于管理层面上的问题。在任何国家,公司的经营管理都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法律法规的界限是不可逾越的。西门子公司和家乐福公司在中国的商业贿赂问题上并没有体现出充分尊重中国法律的行为。比如,家乐福对内部发生腐败问题后进行内部消化,鲜有警方介入就是个例子。根据中国一家咨询公司一个报告称,在截至2005年的过去10年里,中国受到调查的50万个受贿案件中64%与跨国公司有关。

    从表面上看,西门子和家乐福这次商业贿赂只是个偶然现象,但从深层次上看,这和跨国公司长期执行“看人下菜碟”式的双重标准关系密切。这不能不让一些跨国公司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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