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读书笔记三: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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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的家庭婚姻制度并非亘古以来皆是如此,事实上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人类的男女之间本没有什么禁例。及至后来人类社会逐渐有了组织,才依年龄的长幼,分别辈行。同辈行的男女可以结婚,异辈行的不行,也就是所谓的辈行婚。后来更进一步,在亲族之间也要加以限制。最初同母的兄弟姊妹不准为婚,后来扩充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准为婚,氏族就出现了。

不同氏族之间可以通婚。最初是多夫多妻制,男女都是成群的,没有所谓个别的夫妻。后来禁例愈加繁琐,一个男人要有一个正妻,一个女人要有一个正夫。但除此之外,并不限制跟其他男女发生关系,夫妻也不必同居。再到后来,夫妻必须同居,婚姻制度也从多夫多妻制变为一夫一妻制或一夫多妻制,也就形成了后世的家庭。

所以人类的婚姻是从全无禁例开始,到逐渐增加禁例缩小通婚范围,最终形成今日的家庭形态。一夫一妻的家庭并非最原始的男女关系。

辈行婚以外,先史时代还盛行掠夺婚。早期文明很长一段时间处于游牧时代。游猎之民性喜掠夺,女人也是他们掠夺的重要目标。因担心遭受报复,往往在掠夺以后留下物件作为交换。此时的掠夺逐渐变为贸易。女人也是交换品之一。由于部族婚姻禁例太多,部族内适合婚配者太少,这也迫始男子从事外向掠夺。游猎转为畜牧后,由于食物充足,体格健壮,掠夺之风更甚。

农业起源于食物采集,最初就是由女人从事。后来农业逐渐发达,这时经济主权和政治权力都操于女人之手。男子与女子结婚,要入居女子族中,地位沦为附属品。此时男子极为贫乏,除劳力外无可聘之物,服务婚在这时产生,后世的赘婿就是从这时遗留下来的。

其后农业愈发重要,男子也大多从事农业,并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经济主权复归男子之手。职业分工出现,私有财产渐兴,掌握财富的工商等业皆由男子从事。男子不再乐意入女子氏族受苦,于是用财物将女子娶回家。服务婚变为买卖婚,女子地位再次低落。现在结婚女方收聘礼的习俗就是买卖婚遗留下来的。

买卖婚时期,女子沦为家族奴隶,而奴隶是需要忠诚的,所以贞操就渐渐被看重了。“贞妇”二字最先出现在《礼记·丧服四制》,讲的是春秋时出嫁到宋国的鲁君女儿宋伯姬。一天晚上,宋国失火。伯姫说:“妇人夜出,必带傅姆。”(傅姆就是老年男女待从)傅姆迟迟不来,她又不肯下堂,于是就被火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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