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遥不可及·第2章

(八)

再次见到阿贤,已经是两年之后了。中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是我也不打算再回忆一遍了。哎,真是漫长的两年啊。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望着火车两旁的景色飞速地向后退,仿佛自己的人生一幕一幕地在眼前闪回。突然,手机上收到了一个短信,我拿起一看,是提醒我已经进入北京境内的。北京,哦,北京!我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你,但是我与你有一个共同的老朋友。不过我忽然想到,要是阿贤已经去了别的什么地方就好笑了。

“喂,你收到短信没啊?我们到北京了耶,北京!”阿华兴奋地摇晃着我,打断了我的思绪。这小子平时神神叨叨的,居然和我考去了同一所大学。不过我学的计算机,而他在外语系。我想,这下他聒噪的本领也算是能有用武之地了。

“好啦好啦,我知道啦。”我拿起手机来,迟疑了一下,拨通了阿贤的电话。

那边响了很久才接,几乎让我放弃了等待。“喂~谁啊?不知道老子这个时间在睡觉嘛?下次再这个时间......”

“我是阿军。”

电话那边愣了一下,然后传来了非常惊喜的声音。“是你小子啊,高考完了嘛?诶哟我的天,你也是够可以的,这半年怎么连个电话也不打啊。”

我突然有点想笑,这个人居然连高考的时间都搞不清。“没办法啊,复习太紧张了,我爸妈都不让我用手机。你在哪呢,我去找你去。”

“来呗,我在北京啊,还能去哪。不过我住的地方贼小,你来了的话可别嫌弃。”

“没事,我有住的地方。具体地址是哪里啊?”

“你小子是不是已经在车上了?”

我笑了,果然瞒不过他。“实话告诉你吧,我不光在车上,而且已经到北京啦。”

(九)

阿贤住在五环外的一间出租屋里,和他合租的是一个长得很白的,染着一头紫色的短发的女生。你一定好奇两个人的关系是什么,说实话我也很好奇,但是阿贤没有告诉我,只是说是一个很好的朋友。说这话的时候,那个女生笑了笑。

这天晚上,我们四个就在阿贤的家里吃了火锅,那个女生也参与了。我一直按捺着好奇心,没有问那个女生的关系,而阿贤居然也没有提。阿贤一直在讲他来北京之后的两年的经历,最开始的时候钱不够用,所以打了三份零工,和十几个人挤在一间地下室里。后来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酒吧乐队的吉他手没有来上班,老板听说了他会吉他,所以让他上台顶替,结果那天晚上的演出大获成功。说到这里,他笑了笑:“不过我大部分时候还只是当一个调酒师,给别人弹吉他的感觉怪怪的。尤其是有些时候有一些很傻缺的顾客,会给你小费让你演奏一些很傻缺的歌,还会很傻缺地指挥你按照他要求的方式去演奏,没办法,生活嘛……”他说这些话的时候,那个紫头发的女生就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听他讲,像是在欣赏一幅美丽的画。看着这一幕,我有点出神了……突然,阿华冒出来一个问题:“诶,军子,那你们两个人谁弹吉他更好啊?”

这个智障......我无奈地看了阿贤一眼,发现他果然在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好吧,我承认,其实我高考早就已经结束了,这个假期我一直在偷偷地练吉他。”阿贤像是有点生气的样子,不过转瞬间他又笑了。“好吧,我猜你故意没告诉我,肯定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吧。”

“我想组建一个乐队。”我望着他,眼睛里流露出狡黠的目光。“地方我都已经找好了,就在我们学校的一间地下室。就看你愿不愿意加入了。”

(十)

那天晚上我们并没有在阿贤家待很晚,因为学校的行李还没收拾。这之后再和阿贤见面就是一周之后了,中间发生了很多事情,我想也很容易能想得到,就是自我介绍啦,各种各样的迎新会啦。不过参加所有活动的时候我都心不在焉,因为我一直在四处跑各种手续。虽然学校的各种手续繁琐的要死,但是我终于还是把房间和设备置办下来了。周六的晚上,我如约和阿华在学校的西门等候阿贤,没想到阿贤来的时候,还带了另外一个人。

“唔唔......你好你好。抱歉啦,和你吃了一次饭,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叫我Risa就可以啦。”她露出了笑容,是那种很温暖的,让人觉得很舒服的笑容。这时,我才注意到她背后背着一个黑色的大袋子,上面写着大大的CASIO的字样。我忽然好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好吧,好吧。原来你们是因为音乐认识的啊。”

“也不算是吧,我最开始认识她的时候,还没机会展现自己的吉他功底呢。话说,小老弟,你是不是很惊喜呢,给你找了一个键盘手哦。”

“行吧,乐队的事情你比我懂。我们进去吧。”

那天晚上,是我短暂的人生中最为难忘的几天之一。我们四个人(是的,你没猜错,阿华是鼓手)一直演奏到很晚很晚,以至于学生活动大厅的门都锁了,我们不得已从窗户跳了出来。阿贤的歌声一如既往的苍凉而粗犷,而Risa的声线则圆润并且悠长,而我唱歌很差,只能用拙劣的指弹来为两个人演奏和声。我们演奏了日暮颂歌,演奏了堕落诗人,在最后的时候,我提议他们一起唱起了平克·弗洛伊德的wish you were here。听着熟悉的歌词响起,我仿佛又回忆起了曾经的那个在草原上度过的午后,我们跑到离人群很远的地方,躺在与地平线平齐的地方,听着同一首歌,望着同一片天空。在音乐放完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仿佛看到她的眼睛里有一丝泪光,我当时没懂,也许我现在也没懂那一丝泪光的含义。大概也是因为我同样不懂的原因,她才从我的世界里忽然消失,没有留下一丝存在过的印记……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回宿舍,阿贤带着我们在凌晨的北京瞎逛,我和阿华人手拎着一瓶啤酒,听阿贤讲他两年里传奇的经历。Risa始终静静地跟在阿贤身边,听他讲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有那么一个瞬间,我相信阿贤的话了,他们应当不是恋人,而是某种超越了恋人的,我永远无法企及的关系。

(十一)

就这样,我的大学生活开始了。平时的日子里,我像一个寻常的大学生那样上课,自修,作业完成的时候,我就到图书馆去做兼职。但每到周末,我总是和阿贤他们泡在一起,两天都找不到人影。我和阿华一人买了一辆自行车,白天的时候,我们就骑着自行车在北京瞎逛,我们先是去了北京那些最著名的景点,接下来去了那些小众的景点,再然后我们就开始四处乱骑。有的时候,甚至会骑到平谷或者密云,然后不得已只能留在那边过夜。晚上的时候,如果我赶回了北京,那我们四个人一定会聚集在学校的地下室里,不停地试探各种各样的音乐,直到被楼管大爷撵出来。

我从来没有去过阿贤在的酒吧。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太远了,从我的学校到那里,几乎要跨越整个北京。又是一个周末,阿华跑到了上海去参加一个英语的演讲比赛,乐队里少掉了灵魂性的鼓手,大概这周末人是凑不齐了。我决定跑去三里屯看看。

酒吧的面积不大,也没有夸张的招牌,是一个很古朴的、很小巧的酒吧。酒吧的名字叫朝花夕逝,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名字,但是听着有一种淡淡的忧伤。

我走进酒吧的大门,第一眼就看到了舞台上的Risa。她画着淡淡的烟熏妆,坐在舞台的右侧,一边弹电子琴一边唱着一首忧伤的歌。“军子,这里!”阿贤招呼我。我靠到吧台上,看着阿贤熟练地摇晃着雪克壶。“想喝点啥?算了,我估计你也不太懂,给你推荐一款我们这里的招牌酒吧,朝花夕逝,和店名一样。”

我端起酒杯,这款酒分成上下两层,上层是棕红色,下层是浅红色,在酒吧的灯光的映衬下,就如同一朵开败了的花。Risa的苍凉的歌声在酒杯边环绕着,似乎引起了某种奇妙的共鸣。阿贤给自己也调了一杯,双臂交叉靠在吧台前面,和我一起静静地看着Risa唱歌。冷不丁的,他冒出了一句话:

“其实Risa不叫Risa,她本名叫林嘉。”

说这话的时候,阿贤的语气异常地低沉,仿佛在回忆一件悲伤的往事。那一天,我终于知道了Risa的过往,知道了这样一个文静而很少说话的姑娘,为什么歌声里总是带着一种令人一眼望不到边的忧伤。

(十二)

林嘉,林嘉

有关林嘉的故事,是那件事情过去了很久之后,我才断断续续听阿贤告诉我的。她出生在南方,之所以跑到北京来,是因为她有着一个与阿贤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她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爱上了一个乐队的主唱,抛弃掉她们母女,去跟着那个乐队浪迹天涯了。在那之前,她也很喜欢唱歌,但是从那天开始她像是哑巴了一样,闲暇的时间,全部用来躲在房间里没日没夜地弹电子琴。其实也许不怪她爸爸,她的妈妈是如此的一个歇斯底里的人,以至于每过一段时间,她的电子琴就会被砸坏掉一次。就这样,终于有一天,她的电子琴再也修不好了。那天晚上,她躲在河边的桥下面哭了好久,一直哭到自己昏昏沉沉地睡去,再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身上搭着一件衣服,衣服里面有一张酒卡,上面写着大大的朝花夕逝四个大字。

接下来的事情你估计可以猜的到了,就在一个星期过后,她抱定着一种决绝的思想,身上揣着一千块钱,离开了她出生了长大的地方,来到了这座寒冷和干燥的城市,来到了这家当时就已经经营了很久的酒吧。最开始的时候她并没有找在酒吧里唱歌的工作,而是打了好几份零工,每天从天还蒙蒙亮开始,干到傍晚时分,然后赶到朝花夕逝去,披着那件黑色的大衣,坐在大门口上,点一杯最便宜的扎啤。

一个月过去了,期间有无数的人找他搭讪,每当这时她总是会问:“你认识这件大衣吗?”然后得到一个令人失望的回答,然后失落地低下头。就这样,在她坚持了一个月之后,她终于引起了阿贤的注意。阿贤请她喝了一杯酒,并且和她聊了聊天。阿贤因此知道了她和他一样,都有着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并且知道了她跑来北京只是为了一件大衣。可惜阿贤也不认识这件大衣的主人。阿贤还问了所有的酒保、门卫,甚至问了酒吧的老板,但是没有一个人认识这件大衣的主人。那天晚上把大衣盖在她身上的那个人,像是从这个世界上销声匿迹,又像是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般。想到这一点,她难过地趴到桌子上哭了起来。望着她颤抖的双肩,阿贤不知所措地站了起来。多么傻的一个姑娘,又是多么苦命的一个姑娘。如果阿贤的妹妹还活着的话,应当和她是同样的年纪吧。阿贤叹了口气,他决定收留林嘉。

那个时候,他已经成为了附近小有名气的吉他手,或许是因为很少演出的缘故,他的演出反而因此备受欢迎。他请她认识的女主唱教阿贤唱歌,却发现阿贤的音乐天赋不低于任何人。很快,她成为了酒吧乐队里常驻的一员。

也是从那一天起,林嘉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她的名字叫Risa。

就在这样一种自由自在的,我向往了已久的生活当中,我度过了大一上半年的时光。最后的两周是紧张的期末复习周,虽然只有四门考试,但是要复习的内容简直永远复习不完。我听从了学长的建议,直接找来了前几年的试卷来做,一边做一边读课件。阿华倒是显得悠闲自在,因为他们英语系的很多课程都是随堂考试,所以考试周的压力就小了很多。在我去图书馆自习的时候,阿华就找了一些英文的原版书在我旁边读,有时候我读累了,就会让阿华把他看到的故事讲给我听。

有一天,阿华读到了这么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只鲸鱼发声器官天生的与其他的鲸鱼不同,它发出的频率所有其他的鲸鱼都接受不到,于是它一辈子都在找寻同伴,但是一辈子都找寻不到。突然有一天,它遇到了一个海底的洞穴,那个洞穴可以把它的声音反射回来,它兴奋极了,以为终于找到了同类,于是它拼命地往里面挤,可是它的体积太大了,所以它撞得头破血流,依然挤不进去。它冲着洞穴哀鸣,洞穴也回答它以哀鸣,它以为它的同类遇到了危险或者是要死了,所以它蓄了全部的力量,一头撞在了洞穴上.......读到这里的时候,阿华非常认真地看了我一眼,说:你该减肥了。

我一把把阿华从椅子上推了下去。

(十三)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故事一直在我耳边回荡。在我回家的火车上,这个故事对于我来说的某种寓意分外的明显。这个故事后面还有内容吗?我突然想问问阿华,但是他在旁边喋喋不休地讲个不停,我插不上嘴。幸好是白天的火车,不然他就要被丢出去了吧。我靠在床边,望着两边飞速向后退的景色,突然发现对面的阿贤也在和我一样望着窗外。旁边是Risa,靠着他的肩膀,已经睡熟了。我忽然有点想笑。

“喂,阿贤哥,你之前不是讲你缺一个妹妹嘛。”

阿贤的眼睛分明是笑了,但是他没有看我,似乎是怕自己的肩膀会动。“Risa是个好姑娘,我妈妈会喜欢她的。”

大约是因为生在北方的缘故,小城的冬天格外的漫长,也格外的寒冷。一下车的时候,雪花夹杂着冷空气扑面而来,把Risa吓得惊叫了一下。阿贤似乎也被吓了一跳,他赶紧双手从后面扶住Risa的肩。我拍了阿贤一把:“至于这么紧张么,过两天还要去滑雪呢!”

所以接下来我们就省略过年期间的推杯换盏,走街串巷,直接跳跃到滑雪的那一天。其实我有点好奇他们两个人的年是怎么过的,因为他妈妈在这边的亲人很少,️Risa和谁都不认识。不过再次见到他俩的时候,Risa已经很自然地挽起了阿贤的胳膊。看到我和阿华走过来,Risa有点羞涩地低下了头。阿贤倒是没什么特别的表现,还是很热情地和我们打招呼。两个人都穿着厚厚的滑雪服,一人背着一套雪板,像两只企鹅一样笨重地依偎在一起。

因为滑雪运动在这里的盛及,小城长大的居民几乎人人会滑雪。阿贤也不例外,但是今天他背来的是单板。大概是想在Risa面前耍帅吧,我想。但是他是真的蠢,穿着单板还怎么给Risa演示动作呢。所以到最后,教导Risa的任务就交给了阿华,而阿贤被我拉到了单板公园,连Risa在哪里也看不到了。

阿贤倒是并没有因此而失去兴致。一下午他一直在尝试猫跳的时候做一个180度的转身,但是加起来也没成功几次。又是一次失败,这一次他帅的尤其惨,整个头都埋进了雪里。我强忍着笑意,把他从雪堆里刨了出来。

“加油练啊,等下你练成了,我把Risa叫过来看你。”

听了这话,他笑得又再次摔倒在了地上。他顺势把雪板脱了,一步一步地挪到了栏杆处,靠着这里,可以看到阿华在冲Risa讲个不停。

他呆呆地望了两个人一会,突然叹了一口气,然后用很严肃的语气和我讲:阿华,我决定回去继续读高中了。

我瞪大了眼睛望着他,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过了许久,我挤出来了一句话:“是为了Risa吗?”

他搓了搓有点发红的鼻子。“是啊,我总不能做一辈子酒保。我得养活Risa啊。”

“那你打算去哪里读啊?”

“去天津吧,那边大学好考一点。哦对了,我还得去求我爸帮忙。”说到这里,他叹了口气。“本来我也不打算去找他,但是Risa会跟着我一起,我不能让她跟着我受苦。”

我看着远处的Risa的身影,久久地说不出来话。两年多以前,也是同样的一个少年,不顾我和所有人的劝阻,放弃了学业,只为了过上自由的生活。但是我似乎也不能因此否定阿贤此刻的选择,我觉得他始终知道自己应当怎样活,不论是他两年前选择放弃学业,还是如今选择继续学业,他始终都是幸福的。他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去活,也因此就会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去死。

而我,将会继续这样迷惘地生活下去。

(十四)

阿贤的故事

如前所述,你一定猜到了,阿贤有着一个很不幸的家庭。在他读初中的那一年,他的父亲爱上了一个别的女人,被他母亲发现。他母亲给了他二选一的抉择,但是不幸的是,他的父亲选择了后者。他母亲伤心欲绝,拒绝了他父亲丰厚的补偿,带着阿贤,以及自己少得可怜的存款,来到了她曾经出生的地方。

当他母亲再回到这座小城的时候,沧海桑田,已经太多事物发生了变化,不过还好她母亲尚记得这的口音。阿贤的外公很早就已经去世,只剩阿贤的外婆寡居在这里。严格意义上来说,阿贤的外婆也不是当地人,而来自于北方再往北京的一片草原。文革的时候,她的外婆家庭被批斗,所以一个人只身闯荡到了华北,遇到了同样是被批斗而只身闯荡的,阿贤的外公。

其实阿贤本可以选择留在北京的,这样靠着他父亲的权势和财富,他可以在北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是出于对母亲命运的同情和对父亲行为的憎恶,他选择了和他母亲回到这座小城。就这样,他母亲凭借着自己名牌大学生的身份,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份公务员的工作,薪水虽然不多,但是小城市的物价也低。

阿贤说,他的血里有风。这是祖先留给他的。所以他一生也无法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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