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青春【单】|二十一岁,我活成了自己曾喜欢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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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时航|文 2017-05-08

“21,有个女孩找你。”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

不知为什么,“21”这个数字跟我好像很有缘。我的学号末尾两个数字是21,而今年又21岁了,所以朋友同学都会这么叫我。

今天是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606天,也是我生命中最年轻的一天。无论是很傻很天真的曾经,还是懂事淡定的现在,又或是近在咫尺的未来,都值得我去回忆、去珍惜、去憧憬。

两年前,我拖着行李来到这儿,心里百感交集。为什么努力了十八年,结果竟会是这样的?可能是自己的努力还不够,也有可能是命运如此。倘如就此认命,我又不甘心;倘如不认命,却无能为力。就像《心酸》里面那句“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的离散”,从前的自己不够成熟,一遇到事情就匆忙逃跑。后来,时间慢慢地抚平了曾经的伤口,给了我一次次改变困境的机会。

二十一岁,是我一生当中最尴尬的年龄。看似成熟,有时候却还像个孩子傻笑;看似坚强,有时候却还要躲在被窝里流泪。原来只有当我走过很长很长的路,才能会体验到人生的真谛。感谢岁月,把自己塑造成了曾经喜欢的样子。

01 读书,让我遇见了更好的自己

因为我想要耀眼的光芒,所以一直坚持读书。

小时候,一边唱着“小嘛小二郎,背着书包上学堂”,一边欢声笑语地读书。总感觉上学可以上一辈子,总盼着自己快快地长大。本是欢喜无忧的年龄,自然有着一颗天真无邪的心。

高中时,一边喊着“难免曾经跌倒和等候,要勇敢的抬头”,一边玩命地读书。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怕,总是用尽所有的力量去争取想要的。本是拼搏奋斗的年龄,自然有着一颗坚强无畏的心。

大学时,一边哼着“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拽着我的手”,一边悠闲地读书。总感觉自己什么都想要,总是想尽法子去提升自身价值。本是热血沸腾的年龄,自然有一颗滚烫青春的心。

蓦然回首,才发现自己已经走了很长很长的路,离梦想实现的那一天也越来越近。每当我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会想起胡适说过的那句“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扫尽所有的障碍,留下的只剩成功;用尽全部的精力,余下的只剩喜悦。读书,就是为了看清自己平日里的不堪。

人们常说:“21天就可以养成一个好习惯。”现在,我可以很自豪地说:“读书这个习惯我坚持了21年,而不是21天。”我也没想到坚持起来的自己,竟然有这么可怕。一个梦想,竟然让我坚持了八年;一个兴趣,竟让我坚持了九十天。别害怕,命运从来不会亏待像我一样的追梦人。

我喜欢读书,不仅因为可以嗅到文字飘散出的淡香,还可以借助别人的阅历来丰富自己的人生。读《理解贝茜》,我学会了贝茜的独立与坚强;读《世界上的另一个你》,我学会了面对不同的人生境遇和珍惜艰难日子里的友谊;读《平凡的世界》,我学会了怎么去生活。因为我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所以不放弃每一本对生命至关重要的书。

读书的意义就是,让我通过别人与我不一样的生活方式来读懂自己的内心与未来。

02  跑步,让我遇见了更好的自己

因为我想要更好的未来,所以坚持跑步。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刚刚跑完步回来。每次跑完步后,我都会在草坪上坐一会,看着外面灯火通明的城市与无边的黑夜,想想这两年的生活,我已分不清脸上是汗水还是泪水。虽然已经二十一岁了,却有时候还是很脆弱。想着想着,一种莫名的委屈涌上心头。本想抑制住泪水,却还是掉落下来。不知不觉,就唱起“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跑步的时候,看到同学超越了自己,心中就会不甘。即使已经很累了,可还会咬牙地奔跑,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似的。可当我跑到最前头时,却又没想象中的那么有成就感。尽管我也想当第一名,但我更愿意做第二名。因为当我不是第一名时,便会有强大的的欲望与毅力。

我喜欢跑步时戴着耳机唱着歌,喜欢风从身体旁飘过的感觉,喜欢大汗淋漓的自己。因为那句“锻炼身体要经常,要坚持,人和机器一样,经常运动才能生锈”,我深受鼓舞。每一次跑步,都单曲循环一首歌。说不出来为什么会喜欢“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万发,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拥有隐形翅膀,把眼泪种在心上”,可能歌词唱出了我的心声吧。

因为曾生过一场病,所以我之前身体比较虚弱。可时间不容我停留,我要学会一个人坚强地走下去。即使一路上孤单与坎坷相伴,也不后悔。也许一天的跑步,带不来什么效果。但在长久的坚持后,我就有所收获。我坚持跑步,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坚强,也不是为了前进地更快,而是让自己学会无所畏惧。

记得有天晚上,一个女孩看起来已经没力气了,却还在坚持。我能看到坚持背后的辛酸,也能看到她身上的不放弃。即使我们跑的再慢,也好过在原地徘徊。这学期以来,有一个室友的改变让我佩服。从大二开始,只要没有下雨,他就去跑步。如果我们决意做一件事时,永远想象不出那份坚持与努力的力量有多大。

跑步的意义就是,让我为未来积累资本。

03 音乐,让我遇见了更好的自己

因为我想要活成自己曾喜欢的模样,所以喜欢音乐。

听着“你说你有点难追,想让我知难而退”,回忆着这二十一年来的点点滴滴,自己竟然诡异地笑了。大学之前,我喜欢音乐,却不敢在别人面前唱歌。我没有比谁勇敢,只是遇上了心上人。直到那天,她匆匆地闯进了我的世界,却再也没离开。

她明明知道我不敢在别人面前唱歌,却以此作为追她的见面礼。一边是喜欢两年的女孩,一边是二十年的软肋,最终还是选择了她。这一件事后,让我看清楚了喜欢一个人后,自己有多么可怕。虽然我战胜了自己一个短板,却从此以后多了一个软肋。正好电脑随机放到“谁会是谁的软肋,这一次还要不要我安慰”,而我希望她会是我一生的软肋。其实我不是战胜了软肋,而是把你的所有放在心上了。

追她的路很简单,一首歌就可以拿到进入她心房的门票;追她的路又不那么简单,因为我为了在她面前唱一首歌,苦苦练习了三个月。张爱玲曾说过“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是她的出现,颠覆了我的整个世界。原来每一个惊喜,都是不谋而合的心动。

没有遇见她之前,我只会躲在某个角落哼着歌;拥有她之后,我只为她唱一世的情歌。她的到来,是上天的恩赐,是我生命里的奇迹。我既欢喜又幸福,就像个孩子拿到糖一样开心。她说最喜欢我唱那句“从你说爱我以后,我的天空、星星都亮了”,而我遇见她就像随机播放音乐时出现最喜欢的歌。

和她在一起的每天,我都能高高兴兴地起床,安安心心地入睡。每做一件事,都与她有关;每一首情歌,都想唱给她听。她生日那天,我给她写了一首情歌。整首歌虽然有297个字,却找不出第4个不同的字。说真的,喜欢一个人真的很幸福,它可以带给我们快乐,也会教会我们成长。

音乐的意义就是,让我遇见了那个更好的自己。

青春就像一段路途,我们会走过千山万景,尝尽酸甜苦辣,经历悲欢离合。每一个人的心底,都会有一段不同寻常的故事。待到时机合宜,就会风生水起,留下许多美好的记忆。

二十一岁,我活成了自己曾喜欢的模样。

“21,有个女孩找你。”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

她来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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