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是作者的权力 赞踩是读者的权力 治理是社区的权利和义务

近期,据说在进行实名“踩”的灰度测试,因为“踩”机制诱发了一轮社区纷争,以至于倾轧死磕、删文封笔。

抛开非理性的情绪化表达,我个人的观点是:赞成踩机制,赞成实名踩!我的观点基于的核心逻辑是:写文是作者的权力,赞踩是读者的权力。

人无完人,文无完文,有赞有踩是常态,要用接受赞的心态来看待踩,不以赞喜,不以踩悲,更不能因为踩赞的杂音而迷失了写作的初心——写作的时候,身边有苍蝇怎么办?赌气不写了?窃以为大可不必!找个苍蝇拍打死即可。或者真担心脏了手,就拉黑了之——眼不见、耳不乱、心不烦为妙。

至于恶意踩,如何判定恶意呢?主要有以下两类:一类是对人不对文,将踩作为打击报复的工具;一类是撸钻不要脸,将踩作为打压竞争的工具。前者是人品问题,这个基本无解,应对的办法:要么就是拉黑别理他,要么就是痛打落水狗,狠狠踩回去。后者是人性问题,在社区治理不完善的情况下,属于矿工之间的恶性竞争,可以理解,但实不足取。合伙人如果天天只想着撸钻,最终恶果就是共识崩塌,钻贝归零,大家一起完蛋。当然,对合伙人的权益,应该在FTN端基于保障,收益渠道多元化,保障合伙人的权益,但不是纵容合伙人伤害生态的权力。

作为官方,第一类属于用户间的纠纷,不应该主动参与调停,除非用户的言行触犯社区规则。而对于后者,应该积极介入,对于抱团撸钻且恶意赞踩破坏社区生态、有害社区生态长期发展的行为,经过社区治理委员会判定(如果还没有的话,官方可以直接判定——乱世用重典),项目方可以启动PoC的Slash罚则,对此类用户予以谈话指导、警告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扣除抵押锁仓的处罚。

最后,还有一点!治理是社区的权利和义务,但现在没有完善的社区治理结构,所以,此处只能呵呵啦~

最后,欢迎赞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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