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后悔】2017农村土地新政,你的房屋危险了!!!
农村土地开始了大洗牌,大家一定要注意哦!
有些朋友可能因为之前的占有的不确定而失去手中的土地,有些朋友可能会因为之前一无所有而拿到自己的应得,关于土地的更迭将有一大批的新政扑面而来。
农村现在被社会各界人士开始关注,因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都走入到城里去务工,这样的现象造成了农村有许多住房被闲置空下来,没有人居住。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这几年,跟随着国家的政策与推动,农村在城市买房落户的人越来越多,促进了城市的居住,但是农村更多的住房也因此被闲置下来。
而这样的闲置土地和房屋要怎么提升利用率呢?创为律师就带领大家一起解读一些2017年的新理念:
一、“失之我命”
(一)可能被收回的三大类房屋
第一类,严禁不合法的房屋买卖交易或者申请过程,如果有人违法违规将农村房屋或者宅基地转接或售卖给城镇户口的居民、将自己买卖得来的宅基地采取违规操作,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申请和搭建的房屋,这样的将有可能被收回。
例如:
1.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3.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4.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5.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6.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7.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第二类,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与落户,一部分人手里还握着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却不对自己所有的房屋进行修整、维护、翻新建筑,如果出现房屋破损或严重坍塌的现象,坍塌时间两年之后没有修复的,村集体要给予回收。
例如: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第三类,如果农村房屋持有人过世,他的房产没有人来继承时,这样的房屋也属于被收回的范围。
(二)可能被收回的七大宅基地
第一类、政府征用
在有的特殊情况下,政府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修建筑物的情况。这样的宅基地在政府征用后,自然是会被回收,但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类、乱建宅基地
宅基地是的建筑范围是在村集体划分的范围内,而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宅基地是视为非法的,对这种乱建宅基地是会被回收的。
第三类、村里五保户遗留的宅基地
村里五保户的宅基地由于没有子女来继承,所以他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
第四类、被废弃的宅基地
由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到城市打工,导致农村土地的荒废。为了资源的合理回收利用,政府将会回收这一部分的土地,也会对房主进行相应的补偿。
第五类、城市户口的居民继承了在农村的宅基地
众所周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给城镇户口的居民的。虽然能够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土地不能。等到房屋被毁坏后,村集体将会对宅基地进行回收。
第六类、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宅基地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的规定下,宅基地不能被交易给非农村居民的人。因此,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将会被面临回收。
第七类、一户多宅
根据土地确权的原则,一户中能有一个宅基地,尽管有多的宅基地,但只会对其中一个宅基地进行确权。
二、“得之我幸”
还没有确权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了,如果你的地还没有确权,请参照下列五大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开始行动去申请确权。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
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三、“谣言谬论”
因为土地的热度不断高涨,很多人为了蹭热度而肆意编纂,因为各地奇葩补偿标准的出炉,很多被拆迁朋友不懂而被钳制,因此网络上和生活中便出现了很多的“错误”观点如下所列:
1、继承宅基地不给确权
假的。2011年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明确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出嫁女不能继承宅基地房
谣言。继承权和出嫁以及户口迁移等无关,是法定的权利。《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农村宅基地可以随意买卖
谣言。宅基地归集体所有,虽然个人可以转让但是条件颇为严苛。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所以,宅基地可以随意买卖是谣言。不要轻易购买,因为很难被确权,买了也是白买。
4、宅基地不让翻盖了
误解。宅基地不是不能翻盖,而是不能随意私自翻盖。翻盖宅基地是有正规流程的,需要提前申请,并确保自己翻盖之后完全符合宅基地建设标准,待村里批准后,才可以翻建。
如果是私自翻建,到时候新房子不给证,而且有时候申请不容易被批下来所以才会被误认为是不可以翻盖。
2017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的确立,做出了相应的计划规定,也将促进加强农村房屋的政治工作,来有效提高农村房屋及土地的利用。本意在给农民的利益上一层保障,确保宅基地的乱象被重点整治。
创为小编非常看好新形式下的土地征收的大趋势,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的政策解读可以关注上访“拆迁户交流圈”二维码,与全国各地的被拆迁朋友一起交流总结维权经验。
��ۏ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