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之第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

原典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任,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此取彼。

译文

    推崇本性的人不刻意修德,因此不失本性;贬抑本性的人不忽略修德,因此就失掉了本性。推崇本性的人无所作为且无所企图,贬抑本性的人有所作为且有所企图。推崇行仁的人博施于人而无所企图,推崇行义的人有所作为且有所企图。推崇行礼的人有所作为而无人响应,就扬着胳膊强迫别人顺从。所以,丧失了道,才讲求本性;丢失了本性,才讲求仁爱;失去了仁爱,才讲求正义;失去了正义,才讲求礼仪。礼仪是忠厚诚实的社会风气衰落的产物,也是祸乱的开始。所谓先知,不过是“道”的虚化,也是愚昧的开始。因此,大丈夫立身厚重,而不喜轻薄;追求朴实,而不尚浮华。所以要舍弃浅薄虚华,保留厚重朴实。

经典解读

《道德经》上篇以“道”字开始,被称为《道经》,主要论述自然的规律,即天道。下篇以“德”字开始,被称为《德经》,主要阐述了人生的行为准则,即人德。本章是《德经》的第一篇。

    老子既谈“道”,又论“德”。“道”与“德”相合,构成了老子思想的完整体系。老子认为,“道”的属性表现为“德”,凡是合乎“道”的行为就是“有德”;反之,就是“失德”。“道”与“德”密切相关,又有所区别。“道”是客观规律;“德”是人们将“道”运用于人类社会产生的功能。

    按照老子的观点,“上德”完全合乎“道”的精神。其余“孔德”、“常德”、“玄德”等,皆指“上德”。“下德”却是“有以为”的“无为”,抱有一定的功利目的,凭着主观意志办事,是不完全合乎“道”的。

    不过,老子所讲的“上德”,与儒家所讲的“德政”大相径庭。老子认为“德政”不顾客观实际情况,仅凭人的主观意志加以推行,是“不德”。老子的“上德”则是“无以为”、“无为”,它不脱离客观的自然规律,没有功利的意图,不单凭主观意愿办事,能把“道”的精神充分发挥出来,其结果是“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还进一步阐述,“道”和“德”属于“无为法”;“仁”、“义”、“礼”属于“有为法”。“道”、“德”、“仁”、“义”、“礼”形成了高低不同的五个层次,或者说是五种境界。其中,“上德”是最高标准,合乎“道”,其次是“下德”。“失道而后德”,是就“无为法”而论的,失道则沦为下德。“失德而后仁”,“仁”已经属于“有为法”了。“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都属于“有为法”范围内的变化。

    老子认为,有德者从来不追求形式上的“德”,一切顺其自然;反之,无德者从来都不放弃追求形式上的“德”,喜欢人为地加以施为。“仁”、“义”、“礼”三者都是施为者的表现,而且施为的程度逐层递增。老子反对这一切,所以他才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对于“礼”,老子最为鄙夷,认为它是“攘臂而扔之”,是人心不够忠厚的表现,是社会动乱的祸首。所以,他主张摒弃“薄”和“华”,恢复“厚”和“实”。

    在本章中,老子还创造性地使用了“大丈夫”一词,并赞美道:“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大丈夫,可以理解为“智慧很高的人”,但其中也包含有豪爽、果敢、刚毅之意。


本文内容来源于《道德经大全集》。

你可能感兴趣的:(《道德经》之第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