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

心理罪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最开始知道这套书是因为在爱奇艺上一直看到这个的季播剧,然后朋友圈中也有看到同学推荐,然后就找了这本书。本来以为是像犯罪心理那样的一个一个小故事,没想到五部书是五个长篇。既然花时间看了,就随便写点什么吧?

人性或许是最难讨论的问题,《教化场》中说“人性本善,是善意的谎言。好让人们原谅,那些无度的罪恶”。有太多的证据和理论,可我仍然愿意去相信“人性本善”,就算是谎言,我们也都需要这样一个善意的谎言。善恶有分,但是人却没有绝对好坏。人性之恶在于自私,人性之善在于大爱。受到过的伤害并不是伤害别人的借口。即使是从心理学出发,所有的环境影响造成的心理扭曲也只是一种可能。愿人人自省,不要总去把一切归咎于受过的伤害。我可以对作恶的人多一份宽容,但却绝对不会原谅他们的罪行。就如很早的时候看影评时看到过一句话“我不求好人长寿,但求坏人早死”。

没有所谓命运的这个东西,一切无非是考验、惩罚或补偿--伏尔泰

没有人生来注定是坏人,希望每个人都可以保护着自己不变成坏人。

《第七个读者》

这时候的方木还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只是比正常人多了那么一点点的敏感。故事的开始一如往常一个又一个的凶杀案出现,毫无痕迹。似乎只有方木感受到了那令人惊异的恐怖。或许本来一切都结束了,可是那个叫方木的人总有那么多得直觉,他觉得一切都不简单,他觉的凶手已经从谋杀中找到了快感,所以他不会收手,他甚至坚信一张包含了受害者的借书名单就是凶手的杀人名单,巧合么,可是他坚信一切都有联系,所以更多地时候总觉得他所坚信的东西毫无道理可言,或许这就是直觉。当然,主角的直觉一向是准的。

其实很想说说吴涵这个人,是什么样的遭遇让一个人变成真正的魔鬼?自卑的人或许更害怕失去吧。或许是因为底层的人遭受了更多地这个世界给予他们的不公,所以他们更加不相信这个世界,所以他们会用更加极端的方式去握紧自己的东西,去争取他们认为理所应当属于他们的东西。人性之恶在于自私,你总会有很多自己的道理去维护自己的行为。但或许前面杀人只是你的自我保护,你的自私?那后面呢,又是为了什么?方木说,你从杀戮中找到了快感,你将杀戮升级成为一种艺术?难道所有的一切只是因为“我乐意么”?我可以理解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却不能理解为了所谓的艺术将其他人的性命当作草芥......

尼采说:“他沉沦,他跌倒。”你们一再嘲笑,须知,他跌倒在高于你们的上方。他乐极生悲,可他的强光紧接你们的黑暗。

这是文章开头的一句话,不曾理解,是在说方木么,你将选择一个别人所不能理解的道路继续前行,对么?

《画像》

经过上一个案件的影响,这时候的方木终于成为一个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生,并开始帮助警察进行破案。

模仿杀人,这个貌似在犯罪作品中最长出现的一种犯罪形式。1号球衣,2号候诊室,3叶草的箱子,4楼404教室,5:5:5的手表。6号泳道,而7是专为方木而设...

这是一场关于嫉妒的谋杀,这只是一个挑战,一个拿谋杀来当作命题的挑战,为方木而准备的挑战,你能否在我杀死你之前把我找出来呢?

其实心理罪我总觉得应该是更关注于这个人所遭遇了什么,又到底是什么样的际遇和过去让他成为现在这个样子,可是在书中更多的可能还是关于现在案子的描写,对这部分虽然有所介绍却很少,让人总觉得只是因为那么一些过去的事没有理由把一个人变成这样。孙普,不过是因为一个几年前的一个失误失去了所有,但又是一个不愿意面对失败没有勇气面对失败的人,所以他嫉妒所有加于方木身上的光环,所以他认为我比你强所以你的东西都应该属于我的,所以他设计了一场又一场的谋杀不过是想证明我比你强,但他却忘了即使我比你强,你的东西也未必会属于我...

说点闲话,其实这种思想是个人都会有吧。过年在家看门第,表面上看两家关系真的很好,可是最后何妈妈也说,其实她一直很不甘心,觉得罗家所有的东西本应该是属于她们的,但她最后也说,可是即使当年死的是老罗,活着的是老何,老何也未必可以做到老何的位置,也未必是这样的。可是道理如此,她还是会觉得不甘心,所以每当老罗家发生什么好事的时候,她都会大醉一场,所以每当有事情发生时她都会去大闹一场,因为她认定他们欠她们的。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但又会有多少人去认命,又会有多少人甘心放下不强求?

尼采说:与怪兽搏斗的人要谨防自己因此而变成怪兽。如果阁下长时间的盯着深渊,那么,深渊也会同意回望着阁下。

邰伟说:方木并不适合做警察,因为他总是放太多的感情在案件中。而方木,而你是否会变成怪兽呢?所以你会去刺激孙普,从而以正当防卫杀死他吧,所以当你得不到你想要的结果时,你依然会选择以自己的方式去达到这一切,所以你可能并不适合做警察...

《教化场》

这一本与心理最最相关的一部吧。一个心理学家为了测验外部事件对人类行为的影响,所以建立了教化场。这应该是犯罪心理最应该研究的一类行为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有相似的经历,但为什么有些人会因为变成恶魔,有些人会沉浸在某种伤害中无法自拔,而有些人仍然可以正常生活。

所以有些人热衷于制造一些突发的情境来影响另一波人的未来,而受影响的这拨人为了摆脱自己所受的影响,为了摆脱PTSD而不断的杀死造成这些际遇的人。

这应该也是一种所谓的社会达尔文理论吧。周老师说:“我也知道这个计划是违背伦理的。但是对我而言,学术成就实在是一个太有诱惑力的东西。我当时想,即使我将来像斯金纳那样受到世人的唾骂,只要能为人类探索自身奥秘所作出贡献,那也是值得的。”总会有些人认为为了他们心里的信仰和追求,有些牺牲是值得,可是却不会有人去问问那些作出牺牲的人愿不愿意...

《暗河》

这应该是我这个系列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吧,可能是因为这部书的故事性更强,但应该也是所有书中漏洞最多的一个故事。

“当人得心灵被欲望彻底蒙蔽,和盲鱼又有什么分别”

故事就是故事,故事中总喜欢去强化犯罪组织的权利,而这部书的权利更令我惊叹。仿佛是无所不能,人命金钱对于他们来说普通的不能再普通,所以为了报复邢局,他们毫无顾忌的残害了他女儿,为了陷害邢局,不惜牺牲两条人命,然后再派人去监狱杀了他,可是有这么大的力量,干脆找个杀手直接暗杀不就得了...当所有的一切都被调查清楚,他们甚至可以买通所有的证人,买通所有的省级领导,让这件事不了了之,但是金钱可以买通一切么,那些被买通的父母,要记住,他们的女儿差点没命,他们的女儿差点此生再也见不到,就真的可以用金钱买通么。而最大的bug当然是属于我们的主角的,连公安局长都能毫不在意的解决掉,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心理学专家却令他们束手无策,从而落败在他手里呢?还有最令人无语的就是那就“当警察抓坏人”,卧底丁树成和方木,为了大局,为了解救更多的人而适当的做一些适当的隐忍不是常识么,有谁看到受害人就立刻扑上去,而且是在明明知道自己毫无胜率的时候。说实话要不是主角光环,不但救不了这几个,连自己都会死,你所掌握的证据所有的猜测就都没了好不好。当然更扯的还是丁树成,都开始枪战了,最后竟然选择撤离把他关起来让他饿死...

话说说了这么多,这真的是我喜欢的一部小说么?

当犯罪团体太过于强大,只能靠它们自己才能解决自己,所以方木设了一个局,让它们彼此猜忌,互相内斗而彻底解体。设局部分写的有些过于简单,记得之前看过另外一部类似的也是设了个局,印象中感觉是要比这个好,但不太记得了。但好在前面铺垫的够多,最后设局虽然过于简单,但也不至于不能理解。头重脚轻好像是推理小说的一大通病。前面铺的太大,悬念设计的够多,但结尾圆的却差强人意。

《城市之光》

其实公平来讲,这部应该是这五本书中写的最好的一本,漏洞最少,但是为什么非要牵强的跟孙普画上关系,只因为这一点,不喜欢。

城市之光,也许在他的想象中,已经把自己当做一缕强光。它刺破笼罩在城市上空的层层阴霾,直抵每一个渴求公平的人得内心深处。杀戮,即惩罚,即正义。

看这本书可能会很容易想到张皓辉的《死亡通知单》,一样是以自己的力量去消灭社会中那些所谓不公平的而法律又束手无措的事件。而这个世界上确实会有太多的事情,从道德上来说是不可原谅的,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却又是不违法的。是我们的法律不够正义么?美国人约翰·罗尔斯曾在《正义论》中说:”我们之所以能够忍受一种不正义,唯一的正当理由是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所以总会有太多的人去抱怨执法部分的不作为或不公,却不能认真去思考一下为什么要有法律。试想一下,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法律,每个人都依照着自己的认知和道德去肆意的做着他所认为正义的事情,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所以作者在文中会问:“难道守护这样良辰美景的,不是法律秩序,而是因果报应,不是人人自省,宽容相待,而是以牙还牙的残忍杀戮么?”

而事实是,大部分的人都是容易被煽动的,人们往往会只看到一面就热情地参与进去,事不关己所以不在乎。所以方木会声嘶力歇的咆哮:“你们都是凶手”,我们是不是都应该反省一下当所谓的社会舆论出现时,当你只是片面的了解一些事情中,积极的参与进去真的是对的么?

方木说:“我们都不否认,这个城市已经因为“城市之光”改变了许多。对于我们来讲,也曾经动摇过。“城市之光”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在法律之外,杀人是不是唯一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办法?江亚做过的事情,我也曾经做过。但是,我想告诉这个城市里的所有人,以暴制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信仰暴力,只会带来更惨烈的暴行。”

这个城市需要一缕强光,而理性、仁爱、善良与宽容,才是这个城市真正需要的一缕强光。

愿每一个纯真的我们都可以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但前提是请你保持纯真。

你可能感兴趣的:(心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