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极简经济学笔记(9-12)

1.独占或垄断和其他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是如何运作的,

在美国,企业规模从一人公司到超大型公司都有。

企业所有权可分三类:独资(proprietorship)是由单个人所有;

合伙(partnership)是由一群人所有;

公司(corporation)则是有法律实体的组织,独立于其持有者,可能由一人或一群股东所有。

虽然公司在数量上不是最大类别,但在规模上占主要地位。

想象这四种类型分布在一条光谱上:一端是“完全竞争”(perfect competition),有很多小企业在制造几乎一样的产品;另一端是“垄断”(monopoly),单一生产者在特定市场几乎拥有全部的营收;介于两者之间的是“垄断竞争”(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允许专利在一段期间内的独占地位,可以促进创新。

有些垄断是由法律创造出来的。例如,美国邮政服务公司在邮件市场有独占地位,

若产业中所有大厂都合并,或至少同意一起行动,理论上也会发生垄断,但以反托拉斯法而言,这是违法的行为。

19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13(John Stuart Mill)说过:“没有竞争的地方,就有垄断。垄断的本质就是对勤劳者课税(如果不是掠夺),它之所以能这么做,是因为懒惰者的支持。”在最坏的情况下,独占企业有两个选择,不是变得懒散、无效率,就是有能力通过较高的价格榨干消费者。

==========

2.小池塘里的一条大鱼  大池塘里的一条小鱼

FTC官网甚至说:“大部分企业合并案使企业得以更有效率地营运,实际上有利于竞争与消费者。”但它也警告:“有些企业合并案可能削弱竞争,导致价格提高、可获得的商品或服务减少、产品质量降低,以及创新减少。”基本的哲学是在两者间取得平衡:

赫芬达尔-赫希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 HHI,或称赫氏指数)是一个更精确的竞争程度衡量指标。这个公式考虑每家企业的市占率,先算出每家企业的营收占市场总营收的百分比,然后把每家企业市占率的平方加总起来。例如,独占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为100%,它的HHI就是100的平方,也就是10,000。如果市场有1000家小企业,每家的市占率为0.1%,那么它的HHI就是10。因此,指数低表示市场竞争程度高,反之亦然。

类似问题也曾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微软占有计算机操作系统80%以上的市场,但“操作系统”是这个市场的正确类别吗?应该包括整个软件市场吗?举例来说,如果包括计算机游戏,微软在整个软件市场的占有率会小得多。微软辩驳它只是软件大池塘里的一条小鱼,政府则认为微软是操作系统小池塘里的一条大鱼。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同意起诉,把“操作系统”定义为较狭义的市场。政府对微软的诉讼案最后庭外和解,微软同意让外部竞争者把它们的软件和微软的操作系统整合,使竞争者得以更有效地与微软的其他软件产品竞争。

但最近几年,法院认为把一家运作良好的公司分拆,其经济成本可能会超过效益,所以对分拆公司变得相当犹豫。

==========

3.独家交易(exclusive dealing) 捆绑销售(bundling)掠夺性定价(predatory pricing

·当制造商要求经销商只能卖自己的产品,而不能卖竞争者的产品时,称作独家交易(exclusive dealing)。

·搭售(tie-in sale)或捆绑销售(bundling),是指顾客只有在买了某个产品时,才能买另一个产品。

·掠夺性定价(predatory pricing),是指既有厂商大幅削减价格,幅度够低且时间够长,把新的竞争者赶出市场后,再提高价格以达到独占水平。在实务上,通常很难定义掠夺性定价与传统的激烈价格竞争之间的界限。

==========

4.管制与解除管制 “管制俘虏”

兴建整体网络的成本是较高的,而经营的成本通常是较低的。如果放任这些大企业不管,结果往往会变成垄断。但另一方面,让两家或三家同类公司竞争,一旦它们的基础设施到位,就可能彼此竞争而走向灭亡或是合并,结果仍然导致独占。这种情况即是“自然垄断”,因为产出的模式是兴建网络的固定成本高,日后提供服务的成本低,所以很容易形成垄断。

任何的管制法都会面临经济学家所说的“管制俘虏”(regulatory capture)的危险。管制者似乎经常会发展出一种斯德哥尔摩症候群16(Stockholm Syndrome)——同情受管制的厂商,以致其判断力受到蒙蔽,无法保护消费者。

虽然如此,美国20世纪70年代解除管制的大型试验,让消费者的选择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到了90年代末期,每年因降价让消费者省下的钱高达500亿美元

判断该问题是有关垄断、卡特尔、限制性的商业成规、自然垄断、再也不需要管制的产业,还是需要某种服务的低收入民众。与其采取极端赞成或反对管制的封闭态度,更明智的做法应是见招拆招。

==========

5. “外部性”(externality),用激励取代控制 “命令与控制”(command and control)

指在直接的买家与卖家之外,有第三方直接受到这笔交易的影响。

负外部性与环境:解决环境污染的方法,已经从命令与控制转变为市场导向的激励设计。

核心的经济学概念是“外部性”(externality),指在直接的买家与卖家之外,有第三方直接受到这笔交易的影响。

污染是负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y)最重要的例子。在不受约束的市场交易中,厂商只注意生产商品的私人成本,至于社会成本,是不用支付的生产成本,因此厂商不会将其纳入考虑范围。如果倒垃圾不必花一毛钱,厂商可能会制造很多垃圾;但如果必须付钱处理垃圾,那厂商自然会想办法减少垃圾。同样,与污染有关的公共政策会让那些制造污染的人正视问题,把污染成本纳入考虑范围。

用激励取代控制 “命令与控制”(command and control)是经济学家专指这类管制政策的用词,它规定了可合法排放污染的最大量。

命令与控制管制法的替代方案,其一是对生产者每单位的污染课征污染税或污染费。

另一个市场导向的环保政策,是“可交易的许可”(marketable permit)制度。可交易的许可给污染者排放某个污染额度的法律权利

最近几年,欧盟就试图利用可交易的许可制度来减少大气中的碳排放量。

想出减少碳排放的方法不难,真正的困难是:用市场导向、弹性的方法来执行,用最低的经济成本来限制碳排放。

合理的政策目标是平衡生产效益与污染成本,换言之,让生产的社会成本与社会效益彼此平衡。

你可能感兴趣的:(斯坦福极简经济学笔记(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