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通知

君君为您找来了2017年青海省的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通知,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31号,没报名的小伙伴们要抓紧时间啦!

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通知(青海考区)

各市、州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国家旅游局定于2017年11月—12月举行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分为个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

(二)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在2017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到青海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窗口(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各类证件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留存。现场审核后,即构成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承诺并承担责任。按照国家旅游局规定,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1.初次报考考生资格审核内容: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加试报考考生资格审核内容: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17:00。缴费完成后,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试前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缴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口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二)现场考试(口试)

现场考试(科目五)采取机考方式进行,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A、中文类现场考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景点讲解10—12分钟,知识问答8-10分钟,包括景点讲解和知识问答两部分;以随机抽取形式确定应考景点,先进行景点讲解,然后进行知识问答。

现场考试考试景点:青海省情、青海湖(日月山、鸟岛)、塔尔寺、互助土族风情、东关清真大寺、土楼观、坎布拉景区、原子城、热贡艺术、三江源、格尔木昆仑文化、青海省博物馆。

B、外语类现场考试,考试时间为25分钟,其中景点讲解10—12分钟,知识问答13-15分钟。用所报考语种进行景点讲解和知识问答;以随机抽取形式确定应考景点,先进行景点讲解,然后进行知识问答。

现场考试考试景点:青海省省情、青海湖(日月山、鸟岛)、塔尔寺、互助土族风情、热贡艺术。

(三)可报考语种:普通话、英语、日语。

(四)考试大纲

《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可从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四、考试时间

2017年青海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通知_第1张图片

五、收费

按照青发改物价【2005】498号文件规定,普通话、外语类考试费为325元/每人,加试(汉转外)考试费为65元/每人。

六、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8年1月31日9:00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合格考生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规定执行。

(二)旅游中等职业学校导游专业2018年毕业生可以报考,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三)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考科目五。

联 系 人:堪卓吉、张红云

联系电话:0971-6163905

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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