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心解:生活世界的“法义”

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雍也》)

据史学家普鲁塔克记载,在提比略治下的罗马帝国时代,埃及船长塔谟斯驾船前往意大利,在经过帕克索斯岛的时候,听到一个神秘的声音说:“去告诉人们,伟大的潘神死了”,此时空气中顿时充满了一种可怖的恸哭的气氛。早期基督徒相信,潘神的死,与耶稣被钉十字架是同时的。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潘神所代表的古代希腊世界的那个内在于人心的世界架构(法义)坍塌了,而基督教所主导的世界架构即将登上历史的舞台。耶稣受难2000年后,又一个恐怖的声音通过一个叫尼采的人之口回响在了西方世界的上空:“上帝死了”。敏感而有见识的西方人心里明白这句宣告的分量————那曾经作为指导人心安顿人心的、为基督教所精心搭建起来那个中古时代的世界架构坍塌了,人类步入了一个被叫做“现代性”的未知的“水域”。爆发于西方世界的两次世界大战不过是西方固有的基督教世界架构坍塌后的必然的逻辑结果而已。二战过去半个多世纪的今天,随着黑科技的突飞猛进,人工智能大有登上历史舞台取代人类之势、对此,那些敏感而悲观的人们(如《未来简史》的作者之类)似乎看到了人类黯淡的前景,于是又有声音惊呼:“死了”!

人类的生存依赖于一个完整、明确的内在的世界架构,它是人栖居的家园。它是为人类的俗世生活提供依据的最为根本的“法义”。在古代的世界,这个“法义”对于生活着的个人而言是明确无误的。人们固然总是遭受到无穷的无常之苦难的折磨,但只要那个“法义”还在为人心提供明确无误的依据,则国破家亡也算不上极大的不堪忍受之灾难,因为“法义”尚在,天下未亡。

孔子生活在一个西周的“法义”已然崩塌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内在恐怖,实在不亚于西方古代世界的“潘神之死”。孔子意识到自己的天命,就是在中国的“潘神死了”的废墟上另建一个类乎古代基督教所建立的、足以为人之存在提供根本依据的“法义”。临在孔子身上的此旷世天命,唯西汉的董仲舒深知之(以至于连孔子这个个体的生平事迹,也被董仲舒神化成了一个类似耶稣降生的叙事——孔子为黑帝之子,其母祈祷尼山、感孕而生)。其“独尊儒术”的意识形态构建,为此后两千年之中国人的生活世界、提供了一个统一而明确的内在的世界架构。西汉之董仲舒,犹基督教之圣保罗,是那个将新世界的“法义”落实为现实世界的意识形态的那个人。

古代世俗世界的“法义”莫不连接着“鬼神”。理清世俗世界的“法义”与“鬼神”的关系乃是古代圣贤的一大使命。那么,为古代俗世生活提供依据的“法义”和“鬼神”又是什么样的一种关系呢?

广义的“鬼神”,即所谓“超验的维度”、亦即世界上一切神秘主义者们所追求和体验的那个东西。此“超验的维度”曾经普遍被人类认为是俗世“法义”的来源、即所谓“天命”。而古代世界的“法义”的“搭建者”们所做的事,就是处理好作为“法义”的来源的“鬼神”和指导俗世生活之“法义”之间的关系。

“鬼神”的性质,超越俗世“法义”,不受其权威之羁绊。此即《诗经》所谓“神之格斯,不可度思”。普通人去到“不可度思”的“鬼神”世界之中,是找不到足以支撑起世俗存在的“法义”的。它们需要一个中介、就是所谓“礼教”或宗教。“礼教”或宗教是将“不可度思”的超验的“鬼神”世界转化为服务于人类俗世生活秩序的一套阐释系统。而这套阐释系统之有效运行端赖乎“敬鬼神而远之”。一方面,它必须连接“鬼神”世界以谋求世俗“法义”的超世来源,另一方面,它又必须和“鬼神”世界保持相当的距离、已维护其世俗世界的“法义”之确定性、令其免于来自“不可度思”的神秘经验之消解。偏重理性的儒家如此,偏重超验启示的基督教阐释系统也概莫能外。基督教大公教会传统并不支持普通信徒的“属灵”的探索而强调教会“法义”的“中保”作用(新教改革宗也是如此)之深意就在这里。

“上帝死了”后的现代世界谋求一种开除了“鬼神”的维度的、

自我定义的“法义”,它假定人是一种“唯物”的存在物,人之价值在于其能最大限度的征服作为客体的“物”、从而肯定作为主体的“物”。吾人姑且不去假定此现代世界之根本“法义”是“错误”的,但今天,此“无神”的现代“法义”之逻辑结果已经显露无疑了:“无神”的“人”极大限度地征服了“物”之后,给世界留下了这样的一幅图景———仅仅作为“物”的一小撮人成功地征服和统治了仅仅作为“物”的绝大部分人,前者充分地证明了他们作为“物”的价值,而后者正在普遍的丧失掉他们作为“物”的价值而沦为弃物。后者在这种普遍的挫败感中积蓄着他们的愤怒,他们中的小部分人开始乞灵于前现代的宗教原教旨主义、且通过投身恐怖组织来攻击他们极度不满的这个现代世界,大部分人则仍然如无能为力地如青蛙般忍受着现代世界的软“煮”且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作为“人”的全面坍塌。当然,失败者们针对现代世界的此两种态度都是非建设性的。他们急需要一个新的“阐释系统”(法义)来说明和指导他们的命运。

换言之,现代世界需要在“上帝死了”以及“死了”之后重建一个足以维持人类自身存在的、具有本体论高度的“法义”。那么,这个新的“法义”是什么呢?明达之士,当自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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